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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辅,生于明崇祯六年(1633年),卒于清康熙三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1692年12月26日),字紫恒,辽阳人,隶汉军镶黄旗。

早在明洪武年间,先祖靳辅“以百户从军戍辽”,由山东济南历城迁至辽阳,不久阵亡“得世袭千户”。曾祖靳守臣,祖父靳国卿皆为乡里小吏,父亲靳应选于天命六年(1621年)归降后金后,为其出谋献策,顺治元年(1644年)随清军入关,累官至通政使司右参议。

天下长河靳辅为什么被押 因治河与于成龙反目(1)

靳辅自幼勤奋好学,性情纯厚,为人耿直。

顺治九年(1652年)以官学生授国史院编修。十五年(1658年)改内阁中书,寻迁兵部员外郎。康熙元年(1662年)改任职方司郎中。七年(1668年)迁通政使司右通政。八年(1669年)擢国史院学士,充纂修世祖实录副总裁官。九年(1670年)遂进武英殿学士兼礼部侍郎。在京师前后任职二十年,一贯实心任事,颇受清廷赏识,便派往地方出任封疆大吏。

1、靳辅治理安徽的政绩

康熙十年(1671年)六月,靳辅受命为安徽巡抚,离京赴任途经邯郸吕翁祠时,结识了学识渊博、怀才不遇的陈潢,并聘其为幕客,从此“一切受教,若鱼之得水也”,“裨益实多”。他到任后,看到安徽连年受旱,许多百姓转徙异乡,于是“力求民瘼,百计抚恤,归者数十万家”。

康熙十一年(1672年)四月,以临淮(今安徽凤阳临淮关)、灵壁二县,因过去虚报开垦抛荒水冲沙压地四千六百余顷,“累民赔粮者,已非一日”,故疏请尽行豁免,革除了损民的弊政。

不久又以凤阳多芜田,便请旨募民开荒,给资劝垦,六年升科。并指出该地广袤,未兴水利,稍遇水旱,即同石田,因此疏请推行沟田法,“以十亩为一畘,二十畘为一沟,沟土累为道,道高沟低,涝则泄水,早以灌田”。

这个因地制宜的好措施,由于三藩乱起,未能实行。

十三年(1674年),吴三桂、耿精忠的叛军分别从湖南和福建进攻江西,靳辅为使安徽免遭兵火,积极加紧练乡兵,严斥堠,远侦探,在安庆、池州、建德等地,严加防守,同时消灭了占据歙县一带的宋镳叛军。

天下长河靳辅为什么被押 因治河与于成龙反目(2)

康熙十五年(1676年),清廷因三藩作乱,四路兵需孔亟,议省驿递之费,以佐军饷。

靳辅上疏认为:

“省费莫先省事,今督、抚、提、镇,每事必专员驰奏,糜费孔多。计惟事关军机,必用专骑驰奏,余悉汇奏。以三事为率,是一骑足供三事之役,费可省十之四矣”。“通天下计之,每岁所节当不下百余万(两),可以裕军饷,甦驿困”。

朝廷采纳其议,定制实行,收效甚好。因此,康熙帝称赞“靳辅节省存留驿站各项钱粮,为数甚多,具见实心任事”。为了表彰他治皖功绩,特加兵部尚书衔。

2、靳辅的治河有多难?

康熙十六年(1677年)二月,靳辅调任河道总督,当时河道敝坏已达极点,“闻者心惊,见者胆落,无不以畏途视之”。但他在好友陈潢的鼓励下,把个人安危置之度外,勇敢地担负起艰巨的治河重任。

四月初,他到宿迁上任,经过两个多月“亲至河干,上下千里,偏衍相度。毋论绅士兵民以及工匠夫役人等,凡有一言可取,一事可行者,莫不广咨博采,稽当所以致败之由,求今日所以补救之术”回的深入考察,于七月六日向清廷连上八疏,陈述治河方略,其中心内容是:

一、取土筑堤,使河宽深,二、开清口、烂泥浅引河,使得引淮刷黄;三、加筑高家堰堤岸;四、堵塞周桥到翟家坝的决口;五、深挑清口至清水潭的运道,增培东西两堤;六、淮扬田亩及商船货物的纳修河银;七、裁并河员,各负其责;八、按里设兵,划堤分守。

由于这个治河方案过于庞大,所需费用太多,清廷“以西北军事未靖,经费不敷,河工大修暂停”。

天下长河靳辅为什么被押 因治河与于成龙反目(3)

他没有就此作罢,而是对原治河方案作了一些修改,压缩了一些次要的工程项目,再上八疏,以表治河决心。清廷重审时,考虑到河患的危害,以及漕运的安全,便批准了这个治河方案。

靳辅治河计划原定三年完成,由于十九(1680年)、二十年(1681年)接连两次大水,延误工期,致使一些地段再度决口。

因此,靳辅上疏请罪,结果被革职,但允其戴罪督修。二十一年(1682年)初,因扬家庄堵决失败、徐家湾、肖家渡堤陷溃决、洪水大作。

四月,候补布政使崔维雅,以所辑《河防刍议》与《两河治略》二书及条例二十四事进呈朝廷,对靳辅治河,颇多异议,“请尽变辅前法”。

五月,康熙帝遣户部尚书伊桑阿、工部侍郎宋文运等,并命崔维雅同往。他们详细勘查了黄河两岸堤工,然后回到徐州,与靳辅共同会议,会上靳、崔二人展开激烈争论,“维雅欲尽毁减水坝,别图挑筑”。

靳辅将崔维雅所奏二十四款,“逐一登答”,驳斥得体无完肤。

天下长河靳辅为什么被押 因治河与于成龙反目(4)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十月,伊桑阿等还奏:

“靳辅建议大修,已用帑银二百五十余万两。今肖家渡决口未堵,宿迁、沭阳等处田地淹没,黄河不归故道,其言固难尽信。崔维雅改议修筑,亦未必成功”。

此时靳辅亦上疏言,“河道全局已成十八九,肖家渡虽有决口,而海口大辟,下流疏通,腹心之害已除,断不宜有所更张,隳成功,酿后患”。

由于崔、靳二人所议悬绝,便下廷议,请皇上裁决。

这时工部尚书萨穆哈等请令靳辅赔修决口,康熙帝说:

“修治河工,钱粮甚多,靳辅果能赔修耶?…朕思河工一事,治淮尚易,黄河身高于岸,施工甚难。崔维雅条奏二十四款,朕初览时,似有可观。及靳辅回奏,则崔维雅所奏事宜,甚属难行。”

并召靳辅来京面奏,详加询问。十一月,靳辅到京,奏称:

“肖家渡决口,明年正月可塞。崔维雅所议挑河,每日用大四十万,筑是以十二丈为准,断不可行”。

康熙帝从其请,崔维雅条奏各款“寝其议”,从而结束了这场治河争论。

2、靳辅与于成龙治河之争

靳辅把黄、淮、运三河的治理视为一体,进行综合治理,目的是要解除河患。到了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海口、高家堰、清口、清水谭、新运口、归仁堤、皂河等大修工程相继完工,基本上战胜了河患,解决了一些漕运问题,于是“海口大辟”,“水归故道”,“漕运无阻”,大批漕粮得以顺利运往京师。

天下长河靳辅为什么被押 因治河与于成龙反目(5)

与此同时,早先被洪水淹没的土地“逐渐涸出”,重新变成沃壤。

康熙告诚靳辅说:

“河道关系国计民生,最为紧要。今闻河流得归故道,深为可喜,以后益宜严毖,勿致疏防”。

十二月,康熙帝诏命靳辅官复原职。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九月,康熙帝首次南巡,当他看到河道水深流畅,漕艘民船往来无阻,十分称赞,特对靳辅加以慰勉,并赏赐物品及五言律诗一首。

康熙南巡时,目睹下河,即包括高邮、宝应、江都、泰州、兴化、山阳、盐城等七州县,湖水泛滥,田亩被淹的凄惨情景,故决意治理。清廷便命安徽按察使于成龙经理此事,他“仍受辅节制,奏事由辅疏报”。

自此靳辅与于成龙围绕下河的治理问题,又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

康熙认为“高、宝等处,湖水下流,原有海口,以年久沙泄,遂至壅塞。今将入海故道,浚治疏通,可免水患”。

于成龙遵照康熙旨意,疏请开通海口,挑浚下河水道,以排积水。靳辅却坚决反对,指出地势卑于海潮五尺,若先挑海口,非但不能排泄积水,反而引潮内灌,不如筑堤束水以注海。于、靳二人意见相抵触,下河工程无法进行。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十一月,康熙命靳辅、于成龙入京,与九卿詹事科道,共议下河治理问题。

会上靳辅仍主筑堤束水以敌海潮,于成龙则坚持开通海口泄积水,两种意见皆得到一部分人的支持,无法决定。

天下长河靳辅为什么被押 因治河与于成龙反目(6)

此时侍读宝应人乔莱认为靳辅之议,不仅工事难成,而且有累于民,力主从于成龙议,康熙亦同意乔莱的看法,但不知下河地区民意如何,于是遣工部尚书萨穆哈、学士穆称额,速往淮安、高邮等地,会同漕督徐旭龄、江宁巡抚汤斌、征求百姓意见。

二十五年(1686年)正月,萨穆哈等回奏,“百姓佥谓浚海口无益”,因此下河工程只好暂时放下,于成龙调任直隶巡抚,以侍郎孙在丰督理下河。

4、被弹劾罢官的靳辅

靳、于之争刚告一个段落,这年四月,江宁巡抚汤斌擢升礼部尚书,他曾同萨穆哈等调查下河民情,因此康熙召见汤斌时问及此事,而汤斌所言与萨穆哈等相反,认为浚海口必有益于民。康熙斥责萨穆哈等奏报不实,一并夺其官职,于是决定挑浚海口。

十二月,督理下河工程的孙在丰上疏要求河总靳辅将运是滚水坝关闭,以便开浚下河。康熙交由大学士会同工部议覆,结果“奏请令靳辅、孙在丰来京,其滚水坝等处应否闭塞,二人各陈己见,恭候皇上裁定”。

康熙认为下河已决定开浚,因之减水坝必酌量闭塞,孙在丰勿须来京,只诏靳辅进京。

二十六年(1687年)正月,靳辅奉命到京,几经商讨,议定闭坝期限,于是下河兴工。康熙为了开浚海口,强行关闭运是滚水闸,知道靳辅不同意,以便协调此事,使河卫顺利进行。

七月,康熙命靳辅儿子治豫赴清江浦,口传上谕,向靳辅解释事由,希望改变主意。

谕曰:

“宝应一带之下河,朕自阅工时目击水势情形之后,无刻不念此昏垫灾黎。尔父主筑堤之议固是,但凡是须顺人情,且恐水中筑堤工程不易,如得除水患三四分,使斯民受三四分之益,朕心亦稍慰。今作何设法修治,有何意见,尔可问明尔父来奏”。

靳辅为了慎重起见,再次对下河地区进行勘察,上疏言:

“运堤减水以下河为壑,东即大海,浚海口似可纾水患,惟泰州、安丰、东台、盐城诸县地势甚卑,形如釜底,若止就此挑浚,徒增其深。淮流甚张,高家堰泄水汹涌而来,仍不能救民田之淹没。臣以为杜患于流,不若杜患于源。高家堰堤外直东为下河,东北为清口,当自翟家坝起至高家堰筑重堤万六千丈,束减水北出清口,则洪泽湖不复东淹下河。下河十余万顷皆成沃产,而高、宝诸湖涸出田亩,可招民屯垦,以裕河库。”

由此可见,靳辅改变了筑长堤之策为筑重堤之计。

天下长河靳辅为什么被押 因治河与于成龙反目(7)

康熙把靳辅筑重堤的意见,征求于成龙等人的看法,于成龙认为下河宜开,不宜筑重堤。于是遣尚书佛伦,侍郎熊一潇、给事中达奇纳、赵吉士与总督董纳、漕运总督幕天颜会勘下河情形,结果佛伦等欲用辅议,而慕天颜、孙在丰却反对,于是又下廷议,因太皇太后病逝,无暇顾及,下河事暂告停止。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正月,御史郭琇(此人是徐乾学门生)上疏参奏靳辅、陈潢治河不力,阻挠下河开浚,且妄兴屯田之议,攘夺民田,请求革职查办。二月,郭琇又弹劾靳辅与明珠等结党营私,贪赃枉法。因此,群情愤怒,议论蜂起,于是靳辅只好上疏自辩,但是无济于事,终被夺官,陈潢亦被削职,令逮京师下狱,不久因病身亡。

5、靳辅建“中河”的贡献

此时正值靳辅督修的中河竣工,具有重要意义。虽然随着靳辅的大修工程完成,漕运问题有所好转,可是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因为北上船只出清口以后,必须要假二百余里的黄河,到达宿迁,然后再驰入运河。这黄河航线,风大浪险,航道多变,不利航行。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靳辅为了进一步改善运道,使漕艘民船避开黄河险程,决心开辟一条中河。于是在黄河北岸,从骆马湖,历宿迁、桃源至清河仲家庄挖一条一百八十里的中河。

自此大运河上南来北往的船只,出清口只须渡过二十余里的黄河,便驰入中河,“风涛无阻,缔拽有路,又辟黄河之险二百里,抵通之期,较历年先一月不止,回空船只,亦无守冻之虞,在国家岁免漂失漕米之患,在各运大则无沉溺之危,小则省纤夫之费”由于“中河安流,每楫甚便”,所以“中河内商贾船行不绝”从而也促进了南北交通和物资交流。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康熙第二次南巡视察河工时,认为靳辅“疏理河道及修筑上河一带堤岸,于河工似有成效,实心任事,克著勤劳,前革职属过,可照原品致仕官例,复其从前衔级”。

天下长河靳辅为什么被押 因治河与于成龙反目(8)

其后康熙数次命靳辅主持治河工程,并于三十一年(1692年)三月,再次授靳辅为河道总督。十一月,在任上病逝,终年六十岁,赐祭葬,谥文襄。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允江南士民请求,建祠河干。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康熙第六次南巡,深切怀念靳辅业绩,加赐太子太保,予骑都尉世职。

雍正八年(1730年),诏建贤良祠于京师,靳辅入祀。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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