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淮安区淮昆台资合作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 规划概要
淮昆台资合作产业园原名淮安区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于2018年6月经淮安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淮政发[2018]146号),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淮安经济开发区季桥北单元,由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直接管理,总规划面积4.6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经二十一路、西至东一路、南至东九路、北至广州路。《淮安区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4月29日通过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淮环书(安)复[2020]5号),产业定位为高端、创新、先进的智能装备制造产业。2021年,开发区编制了《淮安区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在园区的具体产业定位方面,智能装备核心制造产业区新增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产业;规划允许各产业片区引入含电镀等表面处理工序项目。
2022年,为促进淮安区工业经济跨越发展,推进园区转型升级,为新招引项目提供一流的平台支撑,经淮安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淮安区淮昆台资合作产业园。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编制了《淮安区淮昆台资合作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本次规划范围:东至规划道路柳浦湾路,南至藏军洞路,西至东一路,北至游子路,总规划面积8.26平方公里。
(二)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委托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或者通过网络链接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三)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区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规划区建设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与委托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1)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章从兵
0517-85202812
联系邮箱:363771864@qq.com
(2)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025-86773191
联系邮箱:790610106@qq.com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附件1淮安区淮昆台资合作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淮安区淮昆台资合作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来源: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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