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江苏淮安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淮安发布”发布消息,称福建食品企业达利食品集团因发布虚假广告,被江苏省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3673.04万元罚款。7月1日晚,达利食品集团就此发布声明,称宣传问题是包装印刷失误所致,活动真实有效,声明同时指出,对涟水县市场监管局的巨额罚款存疑义,将采取行动维权。
目前,除了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媒体公开的相关资料外,达利集团只通过相关声明初步表达己方观点。今天上午,海都记者来到位于泉州市惠安县的达利集团总部,独家采访了集团相关负责人曾先生,一探究竟。
事件回顾
消费者红包领不到
牵出不存在的公益组织
据“淮安发布”称,去年,8月7日,江苏省淮安市市民钟先生在该市涟水县某超市购买了两罐罐身上印有“快乐助非遗,红包抢不停”的可比克薯片,包装上告知,消费者扫码获得现金红包后,可提现或选择相应金额,由达利食品集团全部捐赠给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用于面向青少年开展非遗教育相关活动。
调查显示,钟先生所购买薯片生产日期已超过罐身的活动期限,而在当地销售的另外一款包装的可比克薯片,包装上也有类似活动的文字,只是合作的单位变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
当地部门进一步调查发现,罐身广告宣传的与达利食品集团开展助力非遗活动的“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不存在,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早在2011年下半年就撤销了。
根据活动罐身所示:中奖红包总数量为1.45亿个,红包中奖率为36%……当地执法部门据此计算,活动期间产品市场投放的总量应该超过4亿个可比克薯片罐体,而根据他们调查统计,达利食品集团投放在市场的活动产品总数仅9000多万罐。
部门说法
红包量不足并宣传误导
属于虚假广告
根据“淮安发布”报道,去年10月12日,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到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调查了解情况,根据当时的询问笔录,达利企划部的相关工作人员承认,集团曾与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和福建省凯斯诺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服务公司)签署过一份《项目捐赠三方协议书》,协议开展“快乐助非遗,红包抢不停”活动,起止时间为2017年10月5日至2018年5月31日,此后活动延长两个月至2018年7月31日。
对于钟先生购买的2018年8月6日生产的活动罐,达利工作人员承认,是公司马鞍山分厂在当日生产过程中误将2400张标贴罐体投入生产所致。
而对于为何协议中是跟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进行合作,但罐身广告却出现“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达利、凯斯诺和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都表示“不清楚”。
去年11月8日,达利集团向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汇报”解释称,罐身出现基金名称错误可能是因为广告设计人员的“疏忽和理解错误”。
“实际的红包数量远低于允诺的红包数量,而且广告宣传的2个公益组织目前均不存在,这属于虚假广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称,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今年6月17日,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达利食品集团处以3673.04万元罚款。
达利回应
协议善款已捐出
活动绝非虚假宣传
“今年3月,我公司在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的听证会上解释相关原因,并提出了不同意见,但执法部门仍认为我们是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坚持处罚,对此我们尊重相关部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努力,但也会通过公司法务部门,采用行政复议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上午,在惠安达利集团总部,集团相关负责人曾先生出面解答了公众的几点疑问。
疑问1
钱真的捐了吗?
答复:已收到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收款发票
究竟达利集团有没有欺骗消费者,捐款是否真实存在?
“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事件所涉及的活动真实有效,我们已将活动所得全部善款捐赠至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也已收到基金会的收款发票。”曾先生明确告诉记者,2017年12月8日至去年7月31日,集团公司旗下“可比克”薯片处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向青少年儿童普及非遗教育的目的,开展有奖销售活动。根据当时公司与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及第三方服务公司的协议约定,受赠方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把该项公益捐赠用于向青少年儿童开展非遗教育相关活动。
为了证实达利方面的说法,今日(7月2日)下午,海都记者与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取得联系,经工作人员查询核实,早在去年8月1日,基金会就曾收到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快乐助非遗项目”的捐助。记者了解到,该项捐助并非一次性完成,而是分多次,由于达利集团相关项目负责人不在,记者未得到具体数额。
疑问2
为何会出现名称错误?
答复: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
既然有捐款,为何会出现名称错误?对此,曾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公司这方面业务是由集团其他部门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进行。“目前得到的反馈是,‘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错称‘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是由印刷供应商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名称出现的原因,是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的。”曾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达利食品集团和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的三方合作协议,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注名为“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而记者与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核实后得知,当初拿到的样品的确也是标注“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疑问3
处罚是否合理?
答复:错罚不相当
根据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相关信息,今年6月17日,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达利食品集团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3673.04万元,其依据是:“可比克活动装薯片”已经销售9182.6万罐,每罐广告费为0.1元,合计广告费用为918.2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对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对于这样一笔天价罚款,达利并不认可,曾先生表示,在达利集团《关于“快乐助非遗 红包抢不停”爱心公益活动的声明》中已表达集团态度,“虽然我们自身的确存在客观过失,然而针对一场真实存在的公益活动,涟水县市场监管局从重适用《广告法》对我司处以巨额罚款,显然不符合错罚相当的法律原则。”
疑问4
红包投放量够吗?
答复:要根据实际购买数
根据活动罐身所示:中奖红包总数量为1.45亿个,红包中奖率为36%……执法部门测算的,产品市场投放总量应该超过4亿个可比克薯片罐体,而实际总数仅9000多万罐,对此,达利方面表示,红包数量需要根据消费者的实际购买数、兑奖数或弃奖数而最终确定。
疑问5
是否存在虚假捐款?
答复:毫无必要
“达利集团自始至终坚持对公益的投入,没有必要通过公益捐款做虚假宣传。”对于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表述,曾先生也代表集团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曾先生告诉记者,如达利食品集团的爱心敬老基金,截至今年1月份,已经累计发放10年,捐资近7500万元。曾先生指出,达利集团多年来还设立了多个教育基金和慈善基金。
(via: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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