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二次元世界的17岁少年。
我的同学说我是个帅小伙,虽然表情总是很严肃,寡言少语,性格又很奇怪,但是在不说话的时候很容易引起异性的关注。阵代高中评选的“阵代小姐”曾经写过一个叫“情书”的东西给我,我在上学的时候发现夹在鞋柜中的那根头发没有了,推断有人将危险物品放在我的鞋柜中,于是实行了紧急爆破,并用狙击枪瞄准约我见面的她一下午。
我是孤儿,从小在阿富汗长大,跟随不同的人战斗,武器、受伤、杀人、驾驶AS,执行命令、完成任务是我的全部。
我是一个军人。
我的信念?愿意为什么而死?我的信念在17岁前是在执行任务中战死。
我为什么上学?
因为“执行任务”。
接到组织的命令,秘密保护特殊人员“耳语者”——阵代高中的千鸟要。
我从未在和平地区生活过,在和平的地界生活反而让我的神经更加集中,潜在的危险比显现的危险来的要更猝不及防。因为经历过生死,我知道大意的严重后果。正是因为这种高度的紧张感,我已经在这个和平社会中造成了不计其数的物品破坏和人员误伤。
这其中发生的故事,啼笑皆非来形容吗?读者都这么说。
我对女人的概念是无知的,战友们在谈论女人的问题时根本不喜欢捎带上我,“木头”,“能看上你的女人走到南极尽头也不会有”。
可是千鸟要就喜欢上我了。我什么都不会,除了战斗一无所知,可是在北朝鲜的那场战役中,她好像懂我了。
我也喜欢她,她那么优秀,竟然懂我。她说我“懦弱而强大。”
我的战斗能力爆表,AS操作技术一流,一对一作战精湛,一对多游击战杀伤力强。我身经百战,却能幸运活下来,我身边的人说我是为战斗而生,我并不这样认为,我只是认为总有一天我会和曾经的战友一样,平凡地死在执行任务的战场上。
可是我在17岁那年感受到自己的心了,我想活下去,我很懦弱,我想和千鸟要在这个和平的校园过下去。
所以在最后的四个篇章中,为了解救千鸟要,仅为了这一个信念,我走遍了全世界,艹翻了全世界。
强大到叫人发指。
最后,我这个“懦弱而强大”的人,敢于放下了武器,迎接了和平。
我只是个写作跨度长达十几年的小说的男主人公。这部小说是一个“Boy meets girl”的故事,可是很多男孩也因此走进了部队,那种破釜沉舟的勇气,孤注一掷的信念、为生存意义而战的斗志,燃烧了无数的年轻人。
是的,即使生来弱小,但是有一些东西,总归能让我们变得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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