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词严谨准确对于学生来说意义重大,因此需要努力增强语言文字规范的意识,自觉规避错字别字。在避免错别字方面,细心区别字的形、音、义,是避免写错别字的不二法门。
具体来说,在形方面就是注意字的笔画和构件,音方面则要读得准确,义方面既要掌握准确,并且要区分出微小的差异。
比如:
下面我们以例子的方式,来具体了解一下法律用语中很容易混淆的字词:
法律常用词语规范
01
和 vs 以及 vs 或者
“和”:连接的并列句子成分,其前后成分无主次之分,互换位置后在语法意义上不会发生意思变化,但是在法律表述中应当根据句子成分的重要性、逻辑关系或者用语习惯排序。
示例1: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示例2: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高等院校和宾馆应当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以及”:连接的并列句子成分,其前后成分有主次之分,前者为主,后者为次,前后位置不宜互换。
示例1:开庭应当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当事人约定不公开的除外。
示例2: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可以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
“或者”:表示一种选择关系,一般只指其所连接的成分中的某一部分。
示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02
应当 vs 必须
“应当”与“必须”的含义没有实质区别。法律在表述义务性规范时,一般用“应当”,不用“必须”。
示例:仲裁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03
不得 vs 禁止
“不得”、“禁止”都用于禁止性规范的情形。“不得”一般用于有主语或者有明确的被规范对象的句子中,“禁止”一般用于无主语的祈使句中。
示例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示例2: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法律文件中不再使用“不准”“不应”“不能”“严禁”等与“不得”和“禁止”相近的词语。
04
但是 vs 但
“但是”、“但”二者的含义相同,只是运用习惯的不同。法律文书中,一般用“但是”,不用单音节词“但”。“但是”后一般加逗号,在简单句中也可以不加。
05
除……外 vs 除……以外
“除……外”和“除……以外”搭配的句式用于对条文内容作排除、例外或者扩充规定的表述。对条文内容作排除、例外表达的,置于句首或者条文中间,表述为“除……外,……”或者“……除……以外,……”;对条文内容作扩充表达的,置于条文中间,表述为“……除……以外,还……”。
示例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件、汇款。
示例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示例3:买卖合同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06
依照 vs 按照 vs 参照
“依照”:规定以法律法规作为依据的,一般用“依照”。
示例: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按照”:一般用于对约定、章程、规定、份额、比例等的表述。
示例1: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者分期支付保险费。
示例2: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
“参照”:一般用于没有直接纳入法律调整范围,但是又属于该范围逻辑内涵自然延伸的事项。
示例:本法第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以外的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其职业病防治活动可以参照本法执行。
07
会同 vs 商
“会同”:用于法律主体之间共同作出某种行为的情况。“会同”前面的主体是牵头者,“会同”后面的主体是参与者,双方需协商一致,共同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或者作出其他行为。
示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商”:用于前面的主体是事情的主办者,后面的主体是提供意见的一方,在协商的前提下,由前面的主体单独制定并发布规范性文件。
示例:司法鉴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08
缴纳 vs 交纳
“交纳”较“缴纳”的含义更广,涵盖面更宽。法律中规定当事人自己向法定机关交付款项时,一般使用“交纳”。但是在规定包含有强制性意思时,可以用“缴纳”。
示例1: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示例2: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09
账 vs 帐
表述货币、货物出入的记载、账簿以及债等意思时,用“账”,不用“帐”。
示例: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有自己的经营场所,设立专门账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经纪业务的收支情况。
10
以上vs以下vs以内vs不满vs超过
规范年龄、期限、尺度、重量等数量关系,涉及以上、以下、以内、不满、超过的规定时,“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不满、超过”均不含本数。
示例1:盗窃、作骗、哄抢、抢夺、敲作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示例2: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
示例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1
日 vs 工作日
“日”和“工作日”在法律时限中的区别是:“日”包含节假日,“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对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或者行使权力可能严重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其他权利的,应当用“日”,不用“工作日”。
示例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示例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12
作出 vs 做出
“作出”:多与决定、解释等词语搭配使用。
示例 1: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示例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监督法第三十一条)
“做出”:多与名词词语搭配使用。
示例 1: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三条)
示例 2: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岛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民的海岛保护意识,并对在海岛保护以及有关科学研究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海岛保护法第七条)
13
公布 vs 发布 vs 公告
“公布”:用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结果、标准等。
示例 1: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十一条)
示例 2: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公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统计法第十三条)
示例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发布”:用于公开发出新闻、信息、命令、指示等。
示例 1: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三条)
示例 2: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公告”:用于向公众发出告知事项。
示例 1: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示例 2: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专利法第四十六条)
14
违法 vs 非法
“违法”:一般用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的行为。
“非法”:通常情况下也是违法,但主要强调缺乏法律依据的行为。
示例 1: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九条)
示例 2: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五条)
15
设定 vs 设立
“设定”和“设立”都可以用于权利、义务、条件等的设置。
“设立”还可以用于成立或者开办组织、机构、项目等。
16
执业人员 vs 从业人员
“执业人员”:用于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证书,并从事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人员。
示例 1: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法第二条)
示例 2: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法第二条)
“从业人员”:用于表述在一般性行业就业的人员。
示例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
示例 2:从业人员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17
批准 vs 核准
“批准”:用于有权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条件,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呈报的事项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准许。
“核准”:用于有权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准许。
示例 1: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法第十条)
示例 2: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核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公证法第十条)
18
注销 vs 吊销 vs 撤销
“注销”:用于因一些法定事实出现而导致的取消登记在册的事项或者已经批准的行政许可等。
“吊销”:作为一种行政处罚,用于有权机关针对违法行为,通过注销证件或者公开废止证件效力的方式,取消违法者先前已经取得的许可证件。
“撤销”:用于有权机关取消依法不应颁发的行政许可或者发出的文件、设立的组织机构,也可以用于取消资质、资格等。
19
根据 vs 依据
“根据”:引用宪法、法律作为立法依据时用“根据”。
“依据”:适用其他法律或者本法的其他条款时,用“依据”。
20
谋取VS牟取
“谋取”:是中性词,可以谋取合法利益,也可以谋取非法利益。
“牟取”:是贬义词,表示通过违法行为追求利益。
21
法治VS法制
“法治”:主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原则;是一种社会意识。
“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属于法律文化中的器物层面。
22
制定VS制订
“制定”:偏重于做出最后决定使完全确定下来;常与政策、法令、方针、路线等搭配。
“制订”:偏重于从无到有的 、草拟而后的订立;常与计划、方案等搭配。
23
侦查VS侦察
“侦查”:法律术语,用于公、检、法。
“侦察”:军事术语,用于军队。
24
权利 vs 权力
“权利”:法律上的概念,主题是不特定的;权利可以放弃。
“权力”:政治上的概念,主题是特定的;权力不能放弃。
25
定金 vs 订金
“定金”: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属于法律。上的担保方式
“订金”: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目前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还有这些易错字集锦(括号内为正确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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