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据英国《每日邮报》6月11日报道,近日,美国佐治亚州哥伦比亚县高等法院法官J•戴维•罗珀拒绝了变性人蓓卡•伊丽莎白•费尔德豪斯改名为罗恩•以利亚•费尔德豪斯的申请。
费尔德豪斯,24岁,美国陆军预备役中士,在奥古斯塔地区的一家酒店的客户服务部工作。他被诊断为性别不安症(原称性别认同障碍),即对自己的性别认同与出生性别相矛盾从而感受到巨大压力。目前他正在接受激素治疗,并且作为一位男性生活,他的朋友、家人和同事都叫他罗恩。
费尔德豪斯说,一直以来他对自己的名字都感到别扭,因为他觉得现在的身体并不属于自己。他一直在寻找一个令自己舒服的名字。最终他选择以利亚这个名字,因为这个单词的发音和自己原来的名字很像。 在费尔德豪斯2月份的听证会上,法官似乎把以利亚这个名字与圣经中的先知联系到了一起。《亚特兰大宪法报》援引听证会记录:“我不知道有哪个女性的名字叫以利亚的,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事情。我绝不会通过这项申请。并且,以利亚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之一。”以利亚是《旧约全书》中公元前九世纪生活在以色列的先知。
3月时,罗珀驳回了费尔德豪斯的改名申请。罗珀说,他不接受一个人把名字改成明显的异性名字,尤其是原来的名字能够显示出这个人的解剖性别。如果人们不知道他们打交道的人是男是女,就会误导公众并且造成危险。“此事最关键的地方在于一位女性是否有权利把她的名字改为传统的、明显的男性名字。”法官写道:“法院判定她没有这样的权利”。
法官的判决使费尔德豪斯感觉受到了“侮辱和物化”,他说。一些推特用户发表了反对法官的言论,称该决定是“错误的”和“令人憎恶的”。LGBT权利团体Lambda法律组织于上周四向佐治亚州上诉法院提交了一份驳回这项决定的申请。费尔德豪斯的律师认为,法官滥用了他的自由裁量权,他没有欺诈或不当动机的证据,仅凭不充分和不正当的理由做出决定,拒绝改名申请的判决是武断的。
上诉书中提到,法律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能基于法官私人意见而滥用。律师称,法官的判决构成了性别歧视,并且侵犯了原告的宪法权利。费尔德豪斯同时向法官提交了一份声明,声明中他的治疗师表示,改名字对他的治疗过程是“至关重要的”。(实习编译:孟祥秋 审稿:李宗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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