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热播的清朝题材影视剧里,我们都会见到太监公公宣读圣旨的场面。每当太监宣读完圣旨后,就会大声而悠长地说出两个字“钦此”。跪着接旨的人,听到这两个字后,一定磕头谢恩,然后站起来,恭恭敬敬地接旨。

整套仪式,到此结束。

太监宣读完圣旨后,真的会大声地说“钦此”吗?

清朝颁发的圣旨是独一无二的吗?清朝太监宣读完圣旨后所说的(1)

钦此一词,象征 皇帝 到此亲自颁布诏书(亲临此地)。旧时对帝王的决定、命令或其所做的事冠以“钦”字,以示 崇高 与尊敬。如:钦此 钦遵 (旧时阁臣代 皇帝 批阅奏章或朝臣向 皇帝 启奏时使用的语言,指圣上旨意在此,领旨者遵命而行)

清朝颁发的圣旨是独一无二的吗?清朝太监宣读完圣旨后所说的(2)

钦,意为敬。钦此,意即恭敬地引文至此。其专用于引述皇帝谕旨之后,表示引文结束。故钦此二字实际上亦起到现代标点中句号与后引号的作用。与“ 等因 ”、“ 等情 ”、“ 等由 ”相比,只不过“钦此”仅用于皇帝的语言、旨意之后而已。如:“雍正拾贰年 伍月 拾陆日奉旨:该部议奏。钦此。”句中“该部议奏”即是皇帝的谕旨。与钦此相关的用法,尚有“钦此钦遵”一语。若单独引叙谕旨,结束加“钦此”二字。如果在引叙谕旨结束之后,紧接着便交待遵办情况,则钦此处多用“钦此钦遵”。此语可谓承上启下,即以表明引文的结束,又表明对谕旨遵办情况叙述的开始。如:“钦奉世宗宪皇帝谕旨:李 梁园 实授之处不准行。钦此钦遵。随经前司移行确查实在政绩在案。”此例句中,“钦此钦遵”之后的文字,正是对“ 谕旨 ”遵办情况的具体交待。

清朝颁发的圣旨是独一无二的吗?清朝太监宣读完圣旨后所说的(3)

所谓圣旨,即谕旨的一部分。如果是皇帝主动颁发的命令,就叫上谕;如果是针对大臣奏事而下达的指示,就叫圣旨。所以,那种听了太监宣读圣旨还一脸懵逼的现象,在现实中绝对不可能会发生。你对自己汇报的事情,心里就没点逼数吗?

谕旨是不是都是皇帝老人家亲自书写呢?当然并不是。皇帝日理万机,每天都要处理堆积如山的奏折,怎么可能每一道谕旨都亲自书写。

清朝颁发的圣旨是独一无二的吗?清朝太监宣读完圣旨后所说的(4)

还有一种另纸专门书写的上谕,称为“朱谕”,有皇帝亲书,还有他人代书的。皇帝朱批和朱谕又多以“特谕”结尾。

再说皇帝的书面谕旨。最重要的是以皇帝名义所颁布的正式文件,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诏书,其种类很多,有即位的,有关于政务的,有赏封的敕书、诰命,有公布殿试进士名次的大金榜,等等。由此可见,以上所说的谕旨似乎与“钦此”没什么关系。

清朝颁发的圣旨是独一无二的吗?清朝太监宣读完圣旨后所说的(5)

从元代初期开始就正式使用“钦此”二字了。

明洪武初,朱元璋称帝后,也使用“钦此”。 清同治《深州风土记》有《明洪武学校格式碑》碑文记载:

洪武二年十月廿五日,左丞相宣国公钦奉圣旨:“今后立学校,春秋休要祭祀。设科分教,礼乐射书数,恁每定拟来。钦此。”会集省台部官逐一议拟,于十月廿七日早朝奉天门,奏奉圣旨,节:“该学校合行的勾当,教秀才每用心讲究着行。钦此。”钦依会议定拟到各项事理,洪武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中书省杨右丞、陈参政、睢参政、右司郎都事、礼部崔尙书于奉天门东板房内奏奉圣旨:“准。教定立罪名,同这格式,各处学校都镌在石碑上。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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