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奇女子王化成斗鬼差(聊斋)(1)

原图配诗:“始念无如转念非,寿夭早已示先机。不教呕尽心头血,犹说销魂锦绣帏。”

董生

(见色而动)

董生,字遐思,青州(山东地名,今属潍坊)之西鄙(西部)人。

冬月薄暮(傍晚),[董遐思]展被(铺床)于榻而炽炭(生炭)焉。方将篝灯(点灯),适(恰巧)友人招饮,遂扃户(读jiōng-hù,锁门)去。

至友人所,座有医人,善(擅长)太素脉(切脉术),遍诊诸客。末顾王生九思(王九思,秀才)及董曰:“余(我)阅人多矣,脉之奇无如两君者:贵脉而有贱兆,寿脉而有促征(短命征兆)。此非鄙人(我)所敢知也。然而董君实甚。”

共惊问之。

[医人]曰:“某(我)至此亦穷于术(没办法),未敢臆决(妄断)。愿两君自慎之。”

二人初闻甚骇,既以模棱语,置不为意(不在意)。

半夜,董归,见斋门虚掩,大疑。醺(读“熏”,醉)中自忆,必去时忙促,故忘扃键(锁门)。

入室,未遑(顾不上)爇(读“弱”,点燃)火,先以手入衾中,探其温否。才一探入,腻有卧人。大惊,敛手。

急火(点火照亮)之,竟为姝丽,韶颜(美貌)稚齿(年轻),神仙不殊。

[董遐思]狂喜,戏探下体,则毛尾修然(很长)。大惧,欲遁。

女已醒,出手捉生臂,问:“君何往?”

董益惧,战栗哀求,愿乞怜恕。

女笑曰:“何所见而畏我?”

董曰:“我不畏首而畏尾。”

女又笑曰:“君误矣。尾于何有?”引董手,强使复探,则髀(读“毕”,大腿)肉如脂,尻骨(读“考古”,尾骨)童童(光秃秃)。

[女子]笑曰:“何如?醉态朦胧,不知伊何,遂诬人若此。”

董固喜其丽,至此益惑,反自咎(自责)适然(刚才)之错。然疑其所来无因。

女曰:“君不忆东邻之黄发女乎?屈指(算来)移居者,已十年矣。尔时(那时)我未笄(读“未基”,未到十五岁),君垂髫(读“垂条”,未成年)也。”

董恍然曰:“卿,周氏之阿琐耶?”

女曰:“是矣。”

董曰:“卿言之,我仿佛忆之。十年不见,遂苗条如此!然何遽(读“巨”,突然)能来?”

女曰:“妾适(嫁)痴郎(傻男人)四五年,翁姑(公婆)相继逝,又不幸为文君(卓文君,汉代人,曾做寡妇)。剩妾一身,茕(读“穷”,孤独)无所依。忆孩时相识者惟君,故来相见就(投靠)。入门已暮,邀饮者适至,遂潜隐以待君归。待之既久,足冰(脚冷)肌粟(身上起小疙瘩),故借被以自温耳,幸勿见疑。”

董喜,解衣共寝,意殊自得。

月余,[董遐思]渐羸瘦(读“雷瘦”,瘦弱)。家人怪问,辄言不自知。

久之,面目益支离(憔悴),乃惧,复造(访)善脉者诊之。

医曰:“此妖脉也。前日之死征(死亡预兆)验(应验)矣,疾(病)不可为(没法治)也。”

董大哭,不去。

医不得已,为之针手(针刺手部)灸脐(用艾火灼肚脐),而赠以药。嘱曰:“如有所遇,力绝(坚决拒绝)之。”

董亦自危。

既归,女笑要(邀请)之。

[董遐思]怫然(愤怒)曰:“勿复相纠缠,我行且死(快要死了)!”走不顾。

女大惭,亦怒曰:“汝尚欲生耶?”

至夜,董服药独寝,甫(读“斧”,刚)交睫(合眼),梦与女交,醒已遗(遗精)矣。

益恐,移寝于内,妻、子夹守之。梦如故。窥女子,已失所在。

积数日,董吐血斗余而死。

王九思在斋中,见一女子来,悦其美而私(私通)之。

[王九思]诘(读“杰”,问)所自(从哪里来)。

[女子]曰:“妾,遐思之邻也。渠(他)旧与妾善(交好),不意(不料)为狐惑而死。此辈妖气可畏,读书人宜慎相防。”

王益佩之,遂相欢待。

居数日,[王九思]迷罔病瘠。

忽梦董曰:“与君好者,狐也。杀我矣,又欲杀我友。我已诉之冥府(阎王殿),泄此幽愤。七日之夜,当炷香(烧香)室外,勿忘却。”

[王九思]醒而异之。谓女曰:“我病甚,恐将委沟壑(抛尸荒野),或(有人)劝勿室(勿近女色)也。”

女曰:“命当寿(长寿),室(有房事)亦生;不寿,勿室亦死也。”坐与调笑。

王心不能自持,又乱(胡来)之。已而悔之,而不能绝。

及暮,[王九思]插香户上(门上)。

女来,拔弃之。

夜又梦董来,让(责怪)其违嘱。

次夜,[王九思]暗嘱家人,俟(读“四”,待)寝后潜(偷偷)炷香室外。

女在榻上,忽惊曰:“又置香也。”

王言不知。

女急起得香,又折灭之。入曰:“谁教君为此者?”

王曰:“或室人(家人)忧病,听巫家作厌禳(读yǎn-ráng,消灾术)耳。”

女彷徨不乐。

家人潜窥香灭,又炷之。

女忽叹曰:“君福泽(福分)良厚(很大)。我误害遐思而奔(私奔)子,诚我之过。我将与彼就质(对质)于冥曹(阴间)。君如不忘夙好,勿坏我皮囊也。”逡巡(读“qūn-xún”,徘徊)下榻,仆地而死。

[王九思]烛(用烛光照亮)之,狐也。犹恐其活,遽呼家人,剥其革(皮)而悬焉。

王病甚,见狐来曰:“我诉诸法曹(法官)。法曹谓董君见色而动,死当其罪;但咎(责备)我不当惑人,追(没收)金丹去,复令还生。皮囊何在?”

[王九思]曰:“家人不知,已脱之矣。”

狐惨然曰:“余杀人多矣,今死已晚;然忍哉君乎(你太狠了)!”恨恨而去。

王病几危(一度濒危),半年乃瘥(读chài,痊愈)。

(原为《聊斋》“卷二”第二篇,归入“王本聊斋”之“妖怪集”)

老王感言:狐女可恨!她用一派谎言,诱骗书生董遐思爱上自己,却将其精血吸干致死。人狐可以恋爱,但不该是这么个搞法。更何况,这对她一点儿好处都没有。

董遐思丢人!他家中已有妻儿,却酒后乱性,见色而动;尽管两次受到医生警告,却仍然管不住自己,生生被狐女掏光身体,索去性命。对他这种轻薄人,让他为好色而搭上一条命,有点儿过分,但确实应该给予惩罚。

男女之事,从来不是闹着玩的。狐女带有妖性,可以轻易地夺人性命,而且从不把杀人当回事,刚刚害死了董遐思,就又去害王九思。用她自己的话说:“余(我)杀人多矣,今死已晚。”幸亏王九思觉悟得早,态度坚决,先用驱妖术将狐女的魂灵赶走,又剥掉她的狐皮,断了她的生路,这才保住了一条命。

其实,别说狐女,即便是平常女子,如果处理不好与她们的关系,男人也可能身败名裂,甚至丧命。古往今来,这样的事例太多了。用清朝评论家但明伦的话说,就是:“天下岂止一董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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