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佛山市发布《关于调整重点区域货车限制通行时间及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该通告,自2020年7月1日起,以桂澜路、海八路、佛山大道、魁奇路为边界(不含边界路段)的闭合区域内,现有的货车限制通行时段调整为6—24时。限制通行时段内禁止一切货车通行,其他时间段禁止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重点区域货车6—24时限行

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佛山决定调整重点区域货车限制通行时间及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

《通告》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以桂澜路、海八路、佛山大道、魁奇路为边界(不含边界路段)的闭合区域内,现有的货车限制通行时段调整为6—24时。限制通行时段内禁止一切货车通行,其他时间段禁止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限行对象: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根据《通告》,限制通行对象为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含外地车),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以及经政府部门备案的抢险应急车辆除外。

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限制通行范围、时段与中心城区货车限制通行范围、时段一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向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发放通行证。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于2020年7月1日前在本市已办理通行证的,在通行证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处罚:罚200元并记3

根据《通告》,车辆违反本通告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通告实施的第一个月为限制通行措施教育期,对教育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暂不实施处罚。

禅桂新区域限制通行范围

东以佛山“一环”东线为界,南以荷岳路、旧三乐路为界,西以佛山大道、东平水道、佛山水道为界,北以海八路、佛山水道为界的闭合区域。

佛山市道路限行货车新规定(佛山重点区域货车限行时间有变)(1)

顺德区限制通行范围

以碧桂路、德胜路、105国道、红旗路、伦桂路、顺翔路、凤翔路、105国道及桂畔海为边界的闭合区域(不含105国道、碧桂路、德胜路、伦桂路、红旗路)

佛山市道路限行货车新规定(佛山重点区域货车限行时间有变)(2)

高明区限制通行范围

东至秀丽河、沿江路(高明大道以北至高明水厂以南路段),南至文华路、泰和路、常安路、荷香路,西至高明大道、祥福路,北至三宝路、沧江路、跃华路、荷香路区域(不含高明大道、祥福路、中山路)。

佛山市道路限行货车新规定(佛山重点区域货车限行时间有变)(3)

三水区限制通行范围

东起与南海区接壤的丁字基,西至口岸大道,南起北江大提,北至广三高速公路区域(不含口岸大道、北江大堤、广三高速公路)。

佛山市道路限行货车新规定(佛山重点区域货车限行时间有变)(4)

限制通行范围内具体区域、路段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措施

佛山市道路限行货车新规定(佛山重点区域货车限行时间有变)(5)

佛山市道路限行货车新规定(佛山重点区域货车限行时间有变)(6)

采写:南都记者刘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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