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荷兰王国”,但荷兰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王室呢?

荷兰是一个议会制君主立宪国。正式国名为尼德兰王国(Kingdom of Netherlands,亦译作荷兰王国)。荷兰的国家元首为奥兰治-拿骚家族成员担任的世袭君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国王”。但是荷兰历史上真正能被称作“国王(NedKing)”的人仅有该国的开国元勋--沉默者威廉·范·奥伦治一人。不过因为其君主的称呼过于冗长,即便是在正式的法律文件中,也将国家元首称做国王(Koing)。关于王室家族的情况,下面就来介绍一下。

荷兰王室旗帜(关于荷兰王国的王室介绍)(1)

瓦尔拉姆一世

奥兰治和拿骚分属于两个家族,其中拿骚家族是位于德国黑森州的拿骚伯爵家族。“拿骚”本是建筑在莱茵河支流兰河河畔上一个依山傍水的古堡的名称。时代久居此地的那个家族后来便取名拿骚家族了。有证可考的第一位拿骚伯爵是12世纪中叶的瓦尔拉姆一世(1146-1198),他即可被认为是拿骚伯爵家族的始祖。“拿骚伯爵”的称号是1160年正式认可的。瓦尔拉姆一世也是第一个奠定了该家族同尼德兰关系的人他的妻子即是当年尼德兰树下亥尔德兰的女伯爵。到了他的儿子亨利二世时,这个家族已经成为整个莱茵河流域内最富强的贵族之一了。

亨利二世

1240年这个绰号“富人”的亨利二世开始建造迪伦堡宫。自此该堡便成为拿骚家族的中心和主要根据地。三个世纪后荷兰国父威廉奥兰治亲王即出生在这里。 而奥兰治家族源于法国,威廉一世11岁时,他的堂兄战死疆场,继承了奥兰治亲王的爵位和领地。

威廉一世

1814年荷兰王国成立。领土包括现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第一位国王为威廉一世国王,即奥兰治-拿骚亲王,他是最后一位总督威廉五世的儿子。威廉一世国王同时也是卢森堡大公。荷兰并因此形成了一个“个人联盟”。1814年的宪法明确规定:君王统治国家,众大臣对君王负责。1848年一项重大的宪法修订内容为:从此部长内阁对选举产生的国会负责,而不再是对君王负责。新的宪法奠定了日前的君主立宪国会制的基础。

威廉二世

1830年南尼德兰自行脱离,成立了比利时王国。1839年威廉一世确认了这一分裂,并在同年逊位。自比利时分离后,荷兰的版图一直保持了下来。威廉一世去世后由威廉二世继位,在其儿子威廉三世于1890年过世后,结束了男性世袭的历史,也结束了与卢森堡的“个人联盟”。

荷兰王室旗帜(关于荷兰王国的王室介绍)(2)

威廉明娜女王

威廉明娜女王年满18岁时,瑷玛王后结束摄政,威廉明娜亲临王权。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荷兰保持中立(尽管不无困难)。在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荷兰仍奉行严格的中立政策,但还是在1940年遭到德国的进攻,随后被占领5年。

女王在德国入侵1周后逃亡到英国,战争期间作为抵抗侵略力量的象征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48年,她在执政了50年之后逊位,并将王位传给她女儿朱丽娜。1980年,朱丽安娜女王的长女贝娅特丽克丝继位。

二次世界大战前,荷兰是一个殖民强国,但随后很快各殖民地便纷纷独立。印度尼西亚完全脱离了荷兰。按照1954年的《王国宪章》苏里南与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位于加勒比海地区)与荷兰成为平等的伙伴;但王国代表其前殖民地负责那里的外交与防御事务。

1975年11月25日,苏里南成为一个独立的共和国。阿鲁巴岛,曾经与库拉索、薄奈尔岛、圣厄斯塔提斯、萨巴、圣马腾各岛屿共同形成荷属安的列斯群岛,自1986年1月1日起,在王国内获得“特别的地位”。从经阿鲁巴岛成为一个在王国内,与荷兰以及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平等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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