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发生在2018年,安徽某地【案例再现】,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农妇被一男子强行侵犯?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农妇被一男子强行侵犯
这件事发生在2018年,安徽某地。
【案例再现】
事情的主人公叫黄小妮(化名),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非常的勤快,人长得也漂亮。她的丈夫外出去上海打工了。她一个人操持着家里大大小小的事。要照顾家里的老人和孩子,还要忙地里的农活,丈夫只有在秋收农忙时才会回家一起干,剩下的的时间都是黄小妮在地里忙着。虽然很辛苦,但是她也乐在其中,每天勤勤恳恳,面朝黄土背朝天,就是为了让孩子以后不想自己这么辛苦。
一天下午,她像往常一样到地里去除草,顺便自己背着手动的喷雾器打除草剂。这一干就是一下午,眼看着天就要黑了,邻居喊他回去,她也就答应了一声,闷头继续干着。黄小妮想把这块地剩下的一点地打完药再回去,于是手下加快了速度,又干了半个多小时,终于全部干完了,这时天也全黑了。黄小妮就收拾好东西,本着喷雾器回家了。
黄小妮家的地离家里还有一段距离,回去的时候要路过一条干涸了的河。这天晚上,黄小妮路过这条河沟的时候,突然从里面蹿出来一个人,抱住了黄小妮。黄小妮一时不察,就被他拖进了河沟里面。
黄小妮拼命挣扎,这才看清楚,这个人原来是村里的李小军,是一个光棍,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他看黄小妮一个人,男人不在家,就起了邪念,知道她最近都在地里除草,就跑过来想调戏一下她,没想到她干这么晚才回家,看着天已经黑了,四下无人,便将黄小妮拖到了河沟里。
李小军压在黄小妮的身上,撕扯着她的衣服,想要侵犯黄小妮。黄小妮毕竟是个女人,虽说经常干农活有的力气,但还是反抗不了。在纠缠中,黄小妮摸到了喷雾器上的软管,拿起管子缠到了李小军的脖子上,顺势勒住。李小军被勒住后,拿手拼命地捶打黄小妮,黄小妮怕他挣脱后对自己不利,于是忍痛使劲勒住,一直到李小军没有了动静。
黄小妮起身一看,李小军躺在那一动不动,黄小妮踢了他几脚,还是没动静,上前探了探,发现李小军已经没气了。黄小妮吓坏了 ,匆匆忙忙地跑回了家,饭都没吃,就躲在房间里面去了。
第二天,村里就有人发现了李小军的尸体,马上报了警。看到警察都来了,黄小妮很是害怕,就主动找警察交代了所有的事情。警方就将黄小妮进行了刑事拘留,带回去进行讯问。
【以案释法】
很明显,黄小妮是在被李小军侵犯后采取的防卫措施,从而导致李小军死亡的,那么对于她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呢?我们先来简单了解一下正当防卫。
【知识链接】
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要构成正当防卫必须要满足以下5个条件:
起因上:必须存在不法侵害这里所说的不法侵害一般都是人所造成的,必须有不法侵害才能防卫,如果没有不法侵害就不能认为是正当防卫。
eg:张三走在路上,树林中突然跳出一壮汉,张三以为他要对其不轨,二话不说,捅其一刀,后发现壮汉想问路,那这样就不是正当防卫。
时间上: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这里所要求的时间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也就是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如果不法侵害没有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就不能防卫。
eg:张三给李四打电话要求李四下周一给其准备20万元,否则杀了李四,李四先下手为强,冲到他家,杀死张三。这样就不是正当防卫,叫事前防卫;张三将李四身上20万元抢走,过了几天之后,李四又遇到张三,又将钱抢了回来,这样也不是正当防卫,叫事后防卫。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均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象上: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这里所说的对象必须是不法侵害人本人,也就是只能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不能针对其他人。
eg:张三追杀李四,李四将其儿子抓到手中,威胁张三,再往前一步便杀死其儿子,这样也不是正当防卫。
意图上:有防卫的意图这里所说的防卫意图指的是必须有制止不法侵害的意图,如果不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那就不构成正当防卫。
eg:小明和同事小王有仇,想他先对自己动手,自己再以正当防卫的由头杀死小王。于是每天通过吐口水、辱骂的方式想要激怒小王,终于小王生气朝小明动手,小明掏出准备好的刀将其刺死,这样小明就是为了杀小王,而不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不是正当防卫。
限度上:没有明显超出必要的限度正当防卫要求防卫的过程中没有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果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则构成防卫过当,不是正当防卫,仍需负刑事责任。
(注意:对于防卫过当,只是一种量刑情节,不是一种罪名,一般对于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eg:张三在公交车上偷走李四媳妇发给李四的月零花钱50元,李四异常生气,就将张三连捅数十刀杀死,这样就不满足限度条件,不是正当防卫。
对于正当防卫而言,必须要满足以上五个条件才能构成,缺一不可。
举个例子:张三追杀李四,李四实在跑不动了,奋起反抗,拿刀刺伤张三,这样就是正当防卫,张三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在正当防卫中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无限防卫权。也就是说有下面这些情况的话,被侵害人可以无限度的防卫,不用管限度的要求,简单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只需要满足前面四个条件即可。
【无限防卫权】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g:张三追杀(或强奸)李四,李四将张三杀死,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正当防卫的一些问题,我们再带入上面的案例来看,黄小妮的行为明显是构成正当防卫的,因此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这个案子中,公安机关在侦查清楚后将案件移送给了检察院,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审查了整个案件之后也认为,黄小妮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
【小路说法】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是绝不会缺席。法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法律不会允许任何特权的存在,因此,大家在遇到问题时一定要学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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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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