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被科技部处罚 内控不规范华大基因遭监管(1)

“圈地门”危机刚过,华大基因(300676.SZ)又遭监管爆锤。

4月4日晚,华大基因公告称收到深圳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存在“部分项目型收入核算与会计政策不一致”、“公司治理不规范”等问题,记错收入金额高达1415万元。

这一结果直接导致公司2017年年报披露的净利润多计了1234.94万元,占公司当年年报披露净利润数据的2.91%。

另外,华大基因子公司在与华大智造交易时还存在向关联方输血的行为,实际支付金额比合同金额多出了0.31亿元。

华大基因被科技部处罚 内控不规范华大基因遭监管(2)

具体内容如下:

一、由于订单型收入确认依赖的系统存在漏洞,影响净利润合计74万元,使得2017年净利润累计少记了10万元。

(1)在订单型业务因跨期撤销交付,导致相关收入成本核算跨期问题,使得2017年公司少计收入收入50万、净利润42万元。

(2)公司订单型业务存在样本编码重复并导致收入重复核算问题,使得你公司2017年多计收入38万元、净利润32万元。

此外,证监局指出华大基因以邮件对外发送检测报告时,收件人邮箱信息无书面核对记录,如收件人邮箱名后缀为@qq.com, 存在无法准确核实报告收件人为医院工作人员、代理商或检测患者的情况,难以准确判断收件人是否属于合同约定对象,业务规范性难以有效保证。

二、部分项目型收入核算与会计政策不一致,使得公司2017年净利润多计了1244.94万元,多计营业收入1327万元。

证监局指出,华大基因在确认项目型服务时,部分项目复核日期与发送结题报告发生时间或对方邮件回复确认时间跨度超过30天,相关收入核算与会计政策不一致,并因此存在收入确认跨期问题。经查,因上述情况,使得公司2017年多计收入1327. 94万元、净利润1244.94万元。

三、规范运作程度不高,向关联方付款金额比合同规定的金额多了0.31亿元。

证监局指出华大基因世纪之星的《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均为华大控股的财务制度,

另外,华大基因存在公司关联方员工参与公司研发、审批和项目跟进工作的情形,如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的博士宋某,参与了2017年和2018年你公司的“非小细胞肺癌ctDNA检测试剂盒(NGS)注册申报项目”和“结直肠癌早筛多重甲基化PCR技术开发项目”,且作为第一个项目研究成果中一项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三是存在公司向关联方预付款项金额超过合同约定的情形。经查,公司子公司深圳华大基因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华大智造签订的合同编号为13100-600086号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1.28亿元,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100%预付”,但实际在合同签订后你公司支付了1.59亿元。

深圳证监局要求华大基因进行整改,并提交报告。

由于华大基因过度业务运行和会计核算高度依赖信息系统,深圳证监局要求公司对对包括业务系统在内的IT系统存在的漏洞进行自查纠正,确保信息系统与业务流程的有机衔接,并合理分配 IT人员权限。

同时指出公司应强化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衔接,财务部门应主动了解相关业务的具体实施进度,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向客户获取有关确认单据,确保相关项目收入、成本核算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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