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位于亚洲大陆之东、太平洋西部的一片散乱而狭长的岛屿上,面积只有37万余平方公里。海洋既是该民族自卫的天然屏障,也成为其向外进取的通衢大道。

美国学者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一书中说,“同其他许多东方人不一样,日本人有强烈的不可控制的情感”。的确,日本的历史也表现出其相对于其他亚洲国家有很大的特异性,呈现出很强的对外扩张和冒险的特征。

日本前首相吉田茂也曾坦言:日本人是富于冒险精神的国民,而且他们的眼界绝不会仅仅限于日本这个范围。作为一个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日本对外扩张的心态显得格外迫切。

1874年日本出兵侵略台湾,是日本侵略中国的开端,也是日本吞并琉球的一个步骤。从14世纪至19世纪中叶,中国及琉球大量历史文献记载证明,中国发现、命名了钓鱼列屿,并在明代将其纳入中国版图,“提及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为中国领土”。

1871年12月,琉球岛民60余人乘船遇风,漂流到台湾南部,其中部分人员被当地牡丹社居民杀害,经福建督抚查办,将幸存者12人遣送回岛。日本借口中国台湾南部“土蕃”杀害琉球岛民之事而对台湾蠢蠢欲动。

1874年5月,日本正式发兵侵略台湾。鉴于武力征服之路难以奏效,便转用外交手段,以在台驻兵和驻地向清政府进行讹诈勒索,并且一开口就“索洋银500万元,至少亦须银200万两”。

双方谈判的结果是签订《中日北京专条》,中国先向“日本国从前被害难民之家”支付抚恤银10万两,再为日本在台修道建房等支付40万两。

日本谈判代表大久保特意在《北京专条》的“前言”中加上了这样一句话:“兹以台湾生蕃曾将日本国属民等妄为加害”云云。

其用意在于以“日本国属民等”一语把在台湾遇害的琉球船民包括进去,暗指中日之间的正式条约承认了琉球人是日本属民,也就是肯定了琉球属于日本。

这样,日本通过《北京专条》不仅攫取50万两白银,而且为下一步吞并琉球埋下了伏笔。

抗战几年取得胜利(抗战始于1874)(1)

侵台之役是日本明治政府成立后的第一次对外用兵,其第一个目标便是中国,这个事件点明了近代日本对华关系的主题:从台湾开始,打开武力征服中国的道路。

1875年,日本政府决定:琉球定期派使向中国朝贡及清朝皇帝即位时派使庆贺等惯例,一律废止;撤销在福州的琉球馆,贸易业务改归日本驻厦门领事馆管辖;琉球国王即位时接受中国皇帝册封的惯例应予废止;琉球与中国的关系概由日本外务省管辖处理。

同年,日军进驻琉球。次年,日本又强行接管琉球的司法权及警察权,并施行海外护照制,凡琉球人去中国者,必须办理护照。尽管琉球强烈反对日本的霸道行为,但力难抗拒。1879年,日本政府废琉球藩,改设冲绳县。

吞并琉球后,日本又将侵略目标转向了朝鲜。琉球和朝鲜都位于中日两国之间,日本吞并琉球造成了威胁台湾的形势,而其染指朝鲜则包含着为打开中国东三省大门开辟道路的图谋。

历史表明,日本吞并琉球是它从海上南进的第一步,而它插足朝鲜则是向大陆扩张的第一步。

1875年5月,日本军舰“云扬”号侵临朝鲜釜山进行军事恐吓;9月,再次到朝鲜西海岸示威,同江华岛朝鲜守军发生冲突;次年2月逼迫朝鲜签订《江华条约》,从而打开了朝鲜的大门。

日本急于控制朝鲜,也包含着与俄国竞争、抢在俄国之前在朝鲜半岛确立向大陆扩张的立足点的意图。因此《江华条约》签订后,日本在朝鲜竭力扩张势力,几乎无孔不入。

1882年8月,日朝签订了不平等的《济物浦条约》,朝方被迫同意向日本道歉、赔款,并同意日本派兵护卫公使馆,日本获得了在朝鲜的驻兵权。

1885年日本政府通过签订《天津条约》扩充了日本在朝鲜的权利,确立了中日两国在朝的对等地位。

1886~1894年,日本每年的财政支出约为8000万日元,其中军费支出2000万日元,所占比例高达25%,这是日本的财力所能允许的最大限度了。

通过军备扩张,到甲午战争前日本陆军的兵力增加了一倍半,海军建成了一支精锐舰队,其中“严岛”、“松岛”、“桥立”三舰是专为攻击中国海军设计的。

抗战几年取得胜利(抗战始于1874)(2)

日军情报部门为准备对华战争而进行了大量间谍活动。

1893年,日军参谋次长川上操六亲自出马,从朝鲜的釜山、仁川、汉城(首尔)到中国的烟台、天津、南京、上海等地作了一番实地考察,得出的结论是:日本对华作战,有稳操胜券的把握。日本侵华战争犹如箭在弦上。

为寻求日本对华侵略的借口,1894年初,日本利用朝鲜全罗道发生农民武装起义,以及流亡日本的朝鲜“开化派”领袖金玉均被朝鲜政府诱骗至上海刺死这两件与日本本无关联的事件大做文章,声称是对日本的“侮辱”,要实行报复。

伊藤博文政府以此决定出兵朝鲜。但在出兵朝鲜之前,首先施展了诡计,极力怂恿清政府出兵“代韩戡乱”,意在引诱清政府出兵,从而使日军出兵朝鲜师出有名,且可借机向清军挑起战端,进而实现向中国开战。清政府完全陷入了日本的圈套。

日本怂恿清政府出兵朝鲜的计谋得逞后,日军于6月中旬进兵汉城、仁川。这时,朝鲜农民起义军已同政府讲和。清军固然没有驻朝的必要,日军出兵朝鲜的理由也不复存在。因此清政府建议两国军队同时撤走。

但日本不仅拒绝撤兵,还源源不断地向朝鲜增兵,并制造事端,向中国发出绝交书,并决定对华开战。1894年8月1日,中日甲午战争正式爆发。

侵朝日军首先击败入朝清军,然后渡过鸭绿江,突破清军防线,攻入梦寐以求的中国境内。

在海战中,日本联合舰队击败了中国北洋舰队,并运载陆军在威海登陆。这样,日军北据辽东,南占威海,完全控制了渤海口,迫使清政府屈辱求和并签订了耻辱的《马关条约》。

通过《马关条约》日本不但获得巨额收入,也为其继续向中国扩张奠定了经济基础:占领辽东半岛可以为向中国北方扩张打下基础,而占有台湾澎湖列岛则取得了向中国南方及南洋扩张的基地。

甲午战争的结局是中日关系史上的一个转折点。中日关系的平等性已不复存在。中国的国势和国际地位急剧下降,日本迅速崛起,转而正式跻身于欧美列强行列,达到了“脱亚入欧”的目的,并成为后来居上的对中国的最大侵略者。

日本的陡然崛起,还导致了列强在华争夺的日趋激化,中国面临着被列强“瓜分豆剖”的危险。

《马关条约》规定日本割取辽东半岛,这就不可避免地引发了日俄两国在亚洲大陆争夺的激化。

俄国联合法、德两国,以三国干涉之势,逼迫日本放弃辽东,日本被迫屈从俄、法、德三国的要求,放弃对辽东半岛的永久占领权。而其对中国则坚持奉行寸步不让的方针,迫使清政府向日本支付赎辽银3000万两。

1895年6月2日,日本政府与清政府正式办理了交割台湾及澎湖列岛的手续,从而从清政府手中得到了台湾及澎湖列岛。但台湾人民对此并不答应,与侵略者进行了殊死的战斗。

据统计,甲午战争中日军出兵17万人,随军夫役15.4万人,伤亡1.3万人,病重遣返6万余人;而侵台之役,投入兵力4.9万余人,随军夫役2.6万人,结果伤亡3.1万余人。其中师团长北白川宫能久亲王、团长山根信成都在台湾受伤致死。

日本通过甲午战争发了战争横财。战后3年间,它以战争赔款、赎辽费和威海卫驻军费等名义从清政府实收白银2.315亿两(合3.47亿日元),相当于中国1894年岁入0.89亿两的2.6倍,也大大超过日本1896~1898年3年间全国税收2.69亿日元的总额。

可以说,日本强大的国力和后来的经济奇迹,在很大程度上是用亚洲被侵略国家人民尤其是中国人民的鲜血和白银建立起来的,其率先实现现代化的绩效中,沾满了中国人民的鲜血和屈辱。

日本的贪婪使中国人民陷入了极度的苦难。按《马关条约》的规定,只有在3年之内还清全部钱款,才能免除赔款利息和收回威海卫。

当时清政府每年的收入只有8000万两,无奈之下只好挖肉补疮,大举外债。帝国主义及其金融资本抓住中国的这个致命弱点,纷纷前来发放国际高利贷。

1895年7月,清政府从俄、法借款4亿法郎(约合白银9900万两);1896年3月,从英、德借款1600万英镑(约合白银9700万两);1898年3月,从英、德续借1600万英镑(约合白银1.12亿两)。

外国债主不仅借此获得高额利息,而且强加给中国许多苛刻条件,中国从此开始陷入国际金融资本的束缚,滑向对外财政依附的悲惨境地。其中,日本对中国的侵略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抗战几年取得胜利(抗战始于1874)(3)

1900年,义和团运动在中国北方爆发。欧美列强联合出兵中国镇压义和团。日本将此视为“掌握东洋霸权的开端”,与英、美、法、德、俄、意、奥7国军队共同组成八国联军,对义和团进行残酷绞杀,借机先后攻陷天津、北京。在此期间,侵华日军兵力达2.2万余人,占八国联军的三分之二,成为八国联军中最主要的力量。

日本是当时侵华列强中唯一的亚洲国家,正当西洋社会叫嚣义和团运动是“黄种人敌视白种人”的一场“黄祸”时,身为黄种人国家的日本竟心甘情愿地实行着“脱亚入欧”的蜕变,与欧美列强一道把枪口对准了邻国。

八国联军出兵中国的最终结局是清政府被迫与八国签订近代历史上最大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中国的主权因此受到极其严重的损害。日本作为侵华战争暴发户,再次尝到了侵略中国的甜头。

战争期间,日军在天津抢获白银26.6万两;在通州抢银12.94万两;在北京劫银327.47万两,总计367万两。

对于《辛丑条约》所涉及的赔款问题,日本更是贪婪至极。签约之前,日本第一个提出了赔款5000万日元(合银3559万两)的要求,紧接着其他列强也纷纷提出赔款要求,合计达4.6亿两。随后又调减至4.5亿两(史称庚子赔款)。

1902年6月14日签订赔款最后分配数额的协定,日本实得3479.3万两(合4895.3万日元),占中国赔款总额的7.73%。

日本还通过《辛丑条约》取得了在中国的驻兵权。早在条约签订之前,日本政府就以“护路”、“护桥”为名,正式成立“清国驻屯军”(1912年改称中国驻屯军),司令部设于天津张园,兵营分设于天津海光寺和北京东交民巷,所辖兵力分驻于北京、天津、黄村、廊坊、杨村、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秦皇岛、山海关等地,还以一部兵力进驻上海。后来正是这支日本军队挑起了全面侵华战争。

《辛丑条约》是中国清政府与八国共同签署的条约,相比之下,日本是企图利用这一条约牟取侵略利益最急切和最蛮横的国家。

日本的蛮横首先表现在对待庚子赔款的态度上。清政府从1902年起开始按约以白银向各国支付赔款,由于当时国际金融市场上正处于金涨银跌的时期,故各国要求清政府以黄金支付赔款,这样一来清政府就要承受额外的负担,名为“镑亏”(当时习惯上以英镑代表金价,金价涨,则中国所付白银数额必须增加才能折抵原来的英镑数,这个差额就称为镑亏)。

清政府在财政上早已处于挖肉补疮的窘境,筹措赔款已极感困难,当然不愿再支付“镑亏”,于是同各国发生争执。

日本是极力主张中国付金的国家之一,从中积极伙同其他持同样立场的国家,蛮横地压迫清政府就范。

1905年7月,清政府被迫同有关各方达成协议,同意以黄金支付赔款,并为前三年以银支付的赔款加付800万两的“镑亏”。日本政府还急切地利用《辛丑条约》谋求在华新利权。

其中《辛丑条约》第11款规定,清政府必须就中外通商行船各条约中各国认为应行修改之处以及有关通商的其他事宜与各国商议,“以期妥善简易”。

日本伙同英美乘机谋取在华新利权,使清政府被迫于1903年10月签订中日《通商行船续约》。通过这一续约,日本扩大了在中国内港的行船权和版权的保护权并得以增开商埠。

从此之后,日本的船只可以在中国沿海和内河畅行无阻,日本可以在长沙、奉天及大东沟开埠通商,日本的思想、文化可以向中国进行全面渗透。

至此,日本侵略势力进入原由沙俄独占的中国东北,并酝酿着更大的侵略行动。日本坚持在奉天和大东沟开埠通商,是对沙俄独占东北利益的一个挑战,进一步加大了帝国主义对中国东北的侵略和奴役。

当中日《通商行船续约》签字时,日俄间正就争夺中国东北和朝鲜问题进行谈判,日本马上利用这个刚刚签订的条约作为同俄国争斗瓜分中国东北的武器。这场争斗不久就演变为在中国领土上进行的日俄间的大战。

鲸吞中国,灭亡中华,是日本近代以来的既定方针和基本国策。如果说吞并琉球,侵略朝鲜是实施这个既定方针和基本国策的前奏曲,发动甲午战争,打败清王朝,强迫其签订“马关条约”,强占我国的台湾和澎湖列岛,则是开始。

参与“八国联军”侵略中国和在中国境内进行日俄战争,日本在我国东北南部攫取了大片领土。

1931年9月18日,日本公然发动对中国东北的侵略战争。只不过是日本人的得寸进尺。

个别人很可笑,曾有一段时间还在争论,卢沟桥事件究竟是中日哪方首先开的第一枪。似乎谁开了第一枪,这场中日全面战争就是那方的责任。卢沟桥事件就是中方首先开枪,那有什么不是?

外国人进入中国内地,武力占领,借军事演习在别国领土、防区内挑衅,是可忍,孰不可忍。被侵略被凌辱一方的军人或国民忍无可忍首先放出反抗或复仇的一枪,还过分、还犯法吗?还要承担战争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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