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起底34)(1)

郭美美涉嫌赌博罪被刑拘

2011年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身份微博炫富出名的郭美美,近来因赌球事件再度成为网络关注焦点,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郭美美因涉嫌赌博罪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为查清案情,北京警方联手广东、湖南等地警方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随着调查的深入,赌博、炫富、夜场演出等一个个环绕在郭美美身上的谜团被彻底揭开。

网上赌球 澳门赌钱

今年世界杯期间,北京警方打掉一个专门在境外赌博网站开户,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下注,组织赌球的犯罪团伙,并由此追查出一名嫌疑人,她就是郭美美。

犯罪嫌疑人 郭美美:这段时间赌的足球、世界杯,在网上下注的。

警方的进一步侦查显示,这一次赌球对嗜赌成性的郭美美来说,只不过是她长期参赌的一个片段。警方查明,自2010年起,郭美美先后60余次往返澳门、香港及周边国家进行赌博。郭美美的私人助理这样描述热衷赌博的郭美美。

犯罪嫌疑人 吕某某(郭美美的助理):郭美美经常去澳门赌钱,赌钱都有人给她拿筹码,自己也赌很大,赢了钱都是在澳门赌厅直接换成人民币存到卡上。

然而后来的事实表明,单纯参赌已经不能满足郭美美的胃口。2013年初,郭美美从频繁去赌场赌钱演变到自己开设赌局聚众赌博,这一次质变从郭美美结识一个人开始。

犯罪嫌疑人 郭美美:我当时找了一个外籍男朋友,然后认识了不到大概四五天,我们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在澳门热恋三个月左右的时候,他就第一次来北京看我了,他一个目的是来看我,还有一个就是想来北京打牌。

2012年底,郭美美在澳门赌场认识了一名职业德州扑克赌徒,外籍人康某某,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在北京同居。

犯罪嫌疑人 郭美美:我们基本上一个礼拜,他有四五天都去打牌,有时候我也会陪他一起去,后来就想要自己开设赌局,然后是在2013年2月份的时候,房子租好了,房子租好以后大概四五天左右,就开设了第一次赌局。

租房开赌局 电话邀约宰熟人

2013年初,郭美美在她的居住地周边寻找场所开设赌局,最终由其助理出面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以月租19000元的价格租下一套一居室房屋用于设赌场所。随后,郭美美及康某某购置了赌桌、筹码、POS机,并聘请了专业发牌手。诸事俱备后由郭美美亲自打电话邀请赌客前往进行赌博活动。

犯罪嫌疑人 郭美美:我就问了我两个朋友,然后他们也愿意过来玩,然后第二次就一共大概,加上我男朋友和他的朋友,还有我叫去的两个朋友,一共有六个人左右在玩牌。抽水是抽3%,每一把的3%。

这一次设局是郭美美跟康某某一起组织,她在赌局中抽取了七万元的费用,郭美美觉得赚少了。

犯罪嫌疑人 吕某某(郭美美的助理):郭美美只赚了7万多块钱,但是当时郭美美说了一句至少把房租赚了回来。因为是她拿的房租,然后这次她觉得少,说还是女人当家,下次我自己组牌局,她就自己组局了。

自组赌局抽水牟暴利

此后,郭美美开始自己设赌局抽水牟利。每次设赌都是郭美美聘请专业的发牌手,找专人负责赌资结算,并亲自打电话或微信等形式邀请她社交圈的所谓朋友上门聚众赌博。警方初步核实,郭美美开设赌局每场赌资金额都在几十万到上百万元,其个人通过抽水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犯罪嫌疑人 郭美美:如果我叫三个人就分我30%,就一个人按差不多10%的样子来算,然后当时我就叫了三个人过来玩,我的三个朋友,第三次局就这样开始了。

朱某曾是郭美美有过一面之交的朋友,他被郭美美力邀进入了这一局,一夜之间,他成了输钱最多的一个;一年多里,他始终是郭美美追债的对象。那一夜,对于因涉嫌赌博罪被刑事拘留的朱某来说,成了挥之不去的梦魇。事情发生在2013年3月,那天晚上8点到夜里1点多,他不断接到郭美美的电话,热情邀请他参加她组织的一个德州扑克的牌局,声称是以牌会友,来的都是有实力有名望的人。

犯罪嫌疑人 朱某:我说没带钱,她说你有卡吗,说可以刷卡在这里玩,我说没带卡,她说要不这样,你先从我这拿钱,改天再给我,就顾于这个面子,感觉这么多人在那边,我就拿了10万吧,10万块输完了以后,我说不玩了,她说你看吧玩不玩。然后陆续地总共输了40万。

一夜四十万 熟人被卷难脱身

仅仅两个多小时,朱某输掉了40万元。在朱某说什么也不肯再玩以后,郭美美马上翻脸,要挟朱某不给钱不能走。

犯罪嫌疑人 朱某:我说这样吧,改天给你钱,她说不行,现在就要给钱,那个外国人就把我包夺过去了,把我的包往地上一倒,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了,气势汹汹的,郭美美也是恶狠狠的。拿起电话感觉外面叫人,好像还有其他人,社会人。

朱某被郭美美及其男友控制到天亮,直到朱某写下了一张欠郭美美40万元的欠条,郭美美又安排助理陪同朱某回单位取钱,朱某方才脱身。此后,郭美美多次指使助理找朱某追债,扬言不还钱就封朱某的单位,截止被拘留前,朱某已先后归还郭美美其所欠赌资31万元。

犯罪嫌疑人 朱某:我感觉她特别恶,特别恶劣,特别恶毒,不择手段,因为她有这样一个名声,我认为是利用一个臭名,不断以牌会友的方式,还会有更多的人会像我这样,所以打击得非常及时。

拜金之下的畸形人生

郭美美出生在1991年,到今年也只有23岁。初入社会的花样年华,却与嗜赌、炫富、性交易的标签为伴,一心追求的知名度却与人们的口水齐飞。这些强烈的冲突为什么会发生在郭美美的身上,在她23年的人生中,到底经历了什么呢。

1991年,郭美美出生在湖南益阳一个单亲家庭。而这个家庭与健康人家的环境有太多的不同,她的父亲有诈骗前科,她的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她的舅舅曾因贩毒被判刑。而她的母亲早年到深圳打工,长期经营足浴、桑拿、按摩等。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预审大队副大队长 陈刚:由于母亲在深圳做生意的缘故,在96年的时候就随母亲一起到深圳,在深圳读的小学一直读到初中一年级。后来回到老家益阳一直读到初中毕业。在读高中的时候,又回到深圳。

用炫富来赢取尊重

郭美美在校读书期间,经常转学。据她的一个中学老师回忆,郭美美没有学籍,不参加考试,打扮张扬经常旷课。而郭美美却自我标榜从小在贵族学校上课,受过优质的教育。 这位老师分析说:她之所以这样,可能是她当年在念初中时,学习成绩不好,老受到同学欺负,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产生了逆反心理,以炫富来获得大家的羡慕和尊重。

犯罪嫌疑人 郭美美:我本身就是一个喜欢炫耀,又爱慕虚荣的一个小女孩的心态,平时在微博上也会发一些跟车合照的照片,或者是拎着一个包包,一些比较炫耀的照片在网上,直到后来我把认证改成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也是出于虚荣心,想给总经理这样一个头衔。

2008年9月,郭美美自费前往北京电影学院进修学习表演,2009年9月结业后,她就留在北京,开始了跑龙套、接小角色的北漂生活。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预审大队副大队长 陈刚:最开始的一个阶段就跟普通的北漂一样,两三个人三四个人租一个房子,平时的收入来源就是靠接一些片子挣钱,同时还有她母亲对她有一个资助,这段时间她的生活应该还是比较清贫,和普通的来京的打工者都是一样的。一直到2010年的中旬接触到王某以后,她的生活有一个质的改变。

炫富事件带来名利

深圳商人王某的出现不只改观了她的物质生活,更让一心想出名的她撞上了出名的机会。2011年6月,郭美美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身份在微博炫富,一夜成名。在漫天的嘲讽和骂声中,各种商机也随之而来。除了演艺公司、广告商的邀约,另外一种机会也扑面而来。

犯罪嫌疑人 郭美美:其实说句俗一点的,红十字会事件之后,就是说白一点,知道郭美美这个名字的人也是很多的,其实不乏那些,我真的不缺那些要包养我的,还有想花多少钱要跟我睡一觉的,就是说实话不少。

制造舆论热点 提升知名度

在红会事件后,利用在网络上迅速积攒的名气,郭美美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并公开宣布进军娱乐圈。随后为了保持并进一步提升知名度,郭美美继续在网络上想方设法制造舆论热点。而为了获取点击率,很多网站也乐于炒作有关郭美美的话题,并将其置顶。于是郭美美爱车被撞、与男友撕破脸、澳门赌场欠2.6亿赌债等话题层出不穷,郭美美的确成了“网络红人。 2013年12月22日,由郭美美自筹资金拍摄并主演的电影《我是郭美美》在深圳开拍。主要讲述郭美美从十七八岁到现在的故事,其中还涉及了2011年关于“红十字会”的炫富事件。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预审大队副大队长 陈刚:她在给我们供述的时候也说过,就是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甭管是好名还是恶名但是她的名声给她本人从物质上带来了很大的利益,很大的实惠,所以她把这个名就以后就故意的一个,觉得自己拿这个名声可以获取很多的物质上的利益,所以在以后的这个事端,也故意的拿这个名声炒作。

警方调查幕后炒作黑手

据北京警方调查,不论是炒作红十字会,还是2.6亿赌债,以及为郭美美量身定制的网络电影我是郭美美,甚至郭美美因赌博被抓后,其母亲配合北京警方调查时网上出现的 郭母连夜从日本飞回国等不实消息,都疑似有幕后推手对郭美美进行网上炒作。对此,警方正在深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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