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支付宝、微信支付个人收款码将于明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消息近日刷屏。乍一看有不少人以为要带现金逛街了,实则完全不搭。本次受到约束的主要是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按照规定,个人静态收款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后面要用,得进个人收款静态码白名单,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个人也可以主动将收款码申请变更为经营性用途,但变更的标准有关部门还在研究中。

一个多月之前,相关通知已经传达至支付业内,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同样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扫码支付带来的方便(支付场景生变扫码支付新规)(1)

新华社照片,消费者在扫码支付购买蔬菜。

实际上,相比于个人收款码,我们日常生活用到更多的是经营用收款码,本不在禁止范围之内。从源头去看,扫码付款的二维码除了基本的收款码和付款码之分,一直有商家与个人的区别,两者区别首先在于门槛,个人的收款码,只要绑定个人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就可以;而商家的收款码,除了基本的信息绑定之外,还有需要进行各种公司认证,门槛相对高一些。众所周知,个人收款码只能使用银行卡的余额,但商家收款码支持连接扫码枪、扫码盒等设备,并且可以支持消费者微信、支付宝所绑定的信用卡、花呗等方式进行付款交易。但两者最大区别还在于到账方式和收款额度不一样。

商家收款码收到的钱,不支持提现到个人银行账户,只能先进对公账户,方便对账,税收等方面一目了然。同时,商家收款码收款额度几无限制,能满足很多大型商家的需求。而个人的收款码一年有20万元的额度限制,超出额度之后就不可以继续使用该账号收款。也就是说,即便没有这一新规,很多使用个人收款码的小微商家自己也会有动力朝商家收款码去转换。至于远程个人静态收款码,操作本身就是容易触发相关监控的灰色地带,身在A城市的你,经常通过二维码照片给B城市的商家付钱,少数几次没啥问题,次数多了,金额大了,很容易就会被限制交易乃至封卡。

这样一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商家二维码收款从来都是主流,相比个人二维码收款,可以有交易准确追溯,保护客户信息和资金安全,税收流程无瑕疵等优势。新规后需要引发关注的是一些小微商家,比如街边流动的卖烤红薯、水果、蔬菜的小摊贩,如何应对个人收款二维码不能商用的问题,届时提供相应的救济手段就颇为迫切。而一些偶发性的陌生人之间的二维码转账(无需添加好友那种),因不是基于商业场景与背景,应该不受影响。

无现金不是拒绝现金。如同当初央行发布公告,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当下也没有任何动机和理由拒绝人们使用扫码便捷付款。多个日常生活场景中,客户没带钱包司空见惯,商家不能手机支付,多少显得滑稽。

以支付宝与微信支付为代表,发展迅猛的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目前用户量和交易规模均为世界第一。支付场景的革命已经发生,除了一二线城市,我国三、四、五线城市商家接受手机支付与客户线下支付的交易笔数,近年也均呈几何级同步增长之势。这当中并不存在平台自己的虚拟货币,实际上这种可能性过去没有,将来也不可能有,仅仅只是一种支付手段,并面临网联这一行业统一支付平台的逐步规范。因而,对此次扫码支付新规的解读不宜过度,更无需杞人忧天。蒋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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