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衣服不需要精致和考究,只要快乐的色块儿拼接在一起,就是给眼睛吃的糖果。
这几天的社交网络时间线上,随处可见Blumarine那只张狂的牛仔蝴蝶:这个快50年的意大利牌子,趁着夏天这股热烈浓郁的海风还没褪尽,又翻红了一把。
等你反应过来的时候,酷女孩儿们都已经穿上身。轻薄的褶皱裙、大量的牛仔布料、喇叭裤,从Dua Lipa 到 Kim Kardashian, 人们愿意为这样的泡沫幻梦买单。荷叶边、抽褶、夸张的裤口,它深谙这种嬉皮美学之道。
那种浮夸的、极致符号化的坎普美学确实是太适合夏天了: 刚刚好的前卫,不嫌多的浪漫。
没有高级时装屋那种苛刻的洁净,这衣服似乎有点脏、有点狂、有点孩子气。从里到外,这个牌子都写满了上世纪60年代嬉皮乐队女孩儿们的名字。
2022年,我们需要这种繁复的、过量的天真烂漫,就好像伍德斯托克从未落幕一样。“爱与和平”,很遗憾,反战的口号在今天依然成立,依然有好多理想主义者渴望被现代性放逐,前往到蘑菇的城堡里,寻找流浪旅人的乌托邦。
这个时候,就会格外想念起那些勇敢的嬉皮女人们,她们或许没有上身过易逝的快消时装,但是时尚从来就是不是靠标价。
当我们怀念嬉皮女人的时候,我们想念的是她们爆炸的头发、疯狂的衣服、无所畏惧的人生。想穿上和她们一样狂妄的衣服,在城市的地下铁里收听大卫·鲍伊。至少,这片刻也足够珍贵。
嬉皮人格 /“花的孩子”
摩托车后座的繁复美学
说来惭愧,起初了解到嬉皮风,还是从《老友记》的菲比开始的。
拜托,谁能拒绝菲比呀?
小时候看,只觉得她好看、好玩,穿衣服层层叠叠,好像落叶的不同色阶。她还拥有数不清楚的奇妙小配饰,感觉她从来都没有在害怕“too much”这件事情。
是呀,我们的流浪女巫菲比,永远都要搭到最满,颜色要斑斓,质地要古旧,而不好玩、不自由的衣服,统统都是要驱逐出诗人的世界的。
长大了才懂,原来这种繁复的风格,是扎根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嬉皮士反文化运动。在旧金山的海岸线边,年轻人们捣鼓摇滚乐、诗歌和革命。
那时候,人们叫他们“花的孩子”,因为他们的信仰永远都是乌托邦式的。他们厌恶资本制造出来的消费景观,可口可乐、福特汽车、流行音乐,那些都太无聊了!嬉皮士们当然要穿旧衣服、花衣服、一切不被主流认为是“体面”的怪衣服。
很喜欢1969年上映的《逍遥骑士》。散漫、梦幻、内省——好一个对嬉皮文化的绝妙注脚。
在哈雷摩托车的轰鸣中,我们看到永无止境的公路和只属于年轻人的暑热。剧情之外,这部电影其实也还蛮时髦的,毕竟,哪个中意流浪美学的人,看到花衬衫、山羊皮衣、牛仔帽能走得动路呢?
想起Lana Del Rey的那首《Ride》,总觉得这个自由的女人致敬的就是《逍遥骑士》里的嬉皮美学。
在音乐录像带里,她穿着最简单的文化衫,穿梭在摩托旅店的霓虹灯下。她饰演的是一个破碎的女人,居无定所的她只能在摩托车的后座寻找一处栖身之地。
很多人说这样的她是“anti-feminist”,但为什么女人的艺术一定要足够坚硬,才能够彰显愤怒呢?Lana的表达一直都是不受限制的,她愿意袒露自己身上那种诗性的脆弱,这本身就是件很冒险的事情。
这样的她,穿着白色的编织裙,戴着花环,在台上弹着吉他唱歌,真的让人瞬间回想到1967年的“爱之夏”。
Lana的时尚从来都不只是单品,但她确实总能恰到好处地给予我们美丽的恩赏。看到这组照片,只觉得夏热在空气中颤抖,贝斯让大地震动,一个女人的脆弱就是能有这样动人的力量。
就像她唱的那样:“live fast, die young”, 她懂向死而生的艺术。
嬉皮人格 /“城市游牧者”
摇滚乐和穿靓衫从不矛盾!
当然了,嬉皮穿搭,可不只是繁复。有的时候,去性别化,甚至去符号化的装束也蛮嬉皮的。
比如:摇滚女诗人Patti Smith。
从上世纪活跃至今,Patti 从来都不是世俗意义上“漂亮”的女人。但是美丽和女性化从来都不是画等号的。该如何形容Patti的美丽呢?她是庄严的、脏乱的、敏感的。出现在公众面前的时候,她常常穿黑、白、灰,因为她的存在本身已经足够stand out了。
作为见证了一整个嬉皮全盛年代的音乐家,Patti Smith也穿波西米亚风格的衣服,尽管她不需要任何所谓的吉卜赛单品来衬托她的流浪感。即使是对嬉皮风格的拿捏上,她也是相当克制的,很少叠加重复的风格元素。
是呀,真正有力的意见,又怎么会只是通过衣着传达?
另一个跨时代的嬉皮美人,在对流浪元素的运用上和Patti Smith也很心有灵犀,她就是大名鼎鼎的Jane Birkin。
现在说到她,大多数人应该都会联想到“法式优雅”。但她的优雅其实并不是那种养尊处优的矜持感,恰恰相反,她的优雅其实是来源于骨子里的自在。
这样的Jane,怎么会不尝试嬉皮风格呢?
上世纪七十年代的Jane,就已经很聪明地把这种繁琐的风格简化了。喇叭裤、纯色的钩花、简单的白裙子,这个法国女人可太懂怎样轻轻松松就穿得像摇滚明星本人,而不是摇滚明星的女友了。
像这样简化过的流浪嬉皮风格,在城市的布景下也足够浪漫,是规则木板上特意腾出来的玩闹区。
对于都市丽人们来说,今天的嬉皮穿搭可能就是纯色裙子下的牛仔靴,是衬衫搭配高腰喇叭裤,是藏在头发下面的古董耳饰,是霓虹灯下罕见的自由时刻。
嬉皮人格 / “离家出走的迪士尼公主”
衣服会过时,态度不会
其实,即使在今天,能把嬉皮风格驾驭得得心应手的女明星也没有那么多。够松弛、不紧绷,才能有那股爱谁谁的味儿。
但一下子能想到的,就是童星出身的Miley Cyrus。这几年她终于甩脱一身流言,出落得越来越像个巨星了。新生代的女孩儿们都足够性感有趣,但只有她,拥有摇滚乐手的力量感。
其实在很早的时候,她就成立了自己的基金会“快乐嬉皮士”(happy hippies), 用来帮助无家可归的青少年。她还为此在后院录了一张翻唱专辑,也是从那张专辑开始,她声音的质地开始成型,变得粗砺又清澈。
离开迪士尼的她,终于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可能也就是这样自在的心境,才让她和嬉皮摇滚乐手的外形真正自洽起来。
其实,嬉皮文化从来都是很难解构的东西。
在快时尚的橱窗里,它可能是长靴、牛仔帽和看起来只有度假能穿的波西米亚流苏裙;在唱片店的柜台上,它又被用心地分门别类到一个属于过去的年代里。但是,嬉皮文化的实质从来都是流浪在城市楼宇间的,能被人们捕捉到的只有片刻的氛围。
但是依然觉得,“嬉皮女孩”从来都不是一个过时的概念。她们不会畏惧内心的愤怒,也不服从这个世界对女孩儿们一贯的规训。所以,无论穿怎样的衣服,那个属于爱和草药的夏天都永远不曾熄灭、也不会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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