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金中

据史书记载,海昏侯刘贺年幼时“不好书术而乐逸游”,“驱驰国中,动作亡(无)节”(见《汉书·王贡两龚鲍传》),但在汉武帝为他选派的当朝鸿儒王式、龚遂、王吉的苦心教导下,刘贺年轻时还是熟读了齐《论语》《诗经》《孝经》等儒家经典。按照汉代的规定,在这些经书中只要学懂弄通一部,就有资格担任“五经博士”。从刘贺大墓中出土的大量文房遗物和文书档案中可以窥见,海昏侯刘贺是个读书人,他的后半生特别是成为海昏侯以后,一直没有离开读书写作,最终完成了从“嚚(yín,音寅)顽放废之人”到饱读诗书的转变。

一、笔——砚——墨

在刘贺的大墓中,并没有发现汉代的毛笔。这是因为古代毛笔的笔头是用兽毛捆绑起来的,非常容易脱落散失;而毛笔的竹杆或木杆埋在地下泥土里两千年必然会腐朽殆尽。但这并不等于说当初下葬时墓中就没有毛笔。《汉书·武五子传》中说,汉宣帝曾经派山阳郡太守张敞监视刘贺,张敞报告刘贺的情况时说,他“衣短衣大绔,冠惠文冠,佩玉环,簪笔持牍趋谒”,一幅读书人的模样。其中的簪,是古代男女用来绾住头发或把头饰别在头发上的一种针形首饰;而簪笔,则是古代插在头上的一种毛笔,既当簪,又当笔。簪笔也称为“珥笔”,插入头发的一端较细,另一端较粗,并有毛笔头。山东沂南东汉画像石中就有古人头戴簪笔的形象。汉代的簪笔长度一般在一尺左右,约合现代的23厘米,比一般的发簪要长一点。

既然是簪笔,属于头饰,就应该在梳妆用的奁(lián,音连)盒中去寻找。海昏侯墓出土了一件银釦(kòu,音扣)三子漆奁,其中一件长方形的子奁,长约一尺有余,估计很可能是刘贺盛放簪笔用的(图1)。

海昏侯刘贺的父亲(海昏侯刘贺是个读书人)(1)

图1

海昏侯墓中发现了两方砚台,一方是带有木盒子的石砚,一方是如今并不常见的木胎漆砚。石砚的木盒子为椭圆形,斫制木胎,长12厘米,宽9.5厘米,高4.5厘米,重245克。表里均髹(xiū,音休)黑漆,由盒盖与盒身扣合而成,砚板嵌入盒身形成子口,盒盖内侧有母口与之扣合。砚板为青石,扁平,中心微微内凹。砚盒呈蟾蜍形(图2),出土时旁边有竹简,当为实用文具。而那方漆砚为长方形,斫制木胎,长22厘米,宽7厘米,高1.5厘米,重375克,通体髹黑漆。出土时漆砚内装有一整块墨块,放在漆砚头上的方块凹槽内,形状规整,质地细腻,经过鉴定为松烟墨(图3)。此外,海昏侯墓中的青铜臼、杵,是配套使用的,用于研磨。一件臼内残留墨粒,主椁室内还发现十几块残存的松烟墨。

海昏侯刘贺的父亲(海昏侯刘贺是个读书人)(2)

图2

海昏侯刘贺的父亲(海昏侯刘贺是个读书人)(3)

图3

发现这两方并不起眼的砚台,在中国书写工具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标志性意义。

其一,它们见证了由“研石”向“砚台”的转变。“砚”字在西汉时作“研”,是指两块石头相互挤压、摩擦、细磨。人们常说的钻研,本意就包括深钻与细研。海昏侯墓出土石砚的储墨部分,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砚堂与砚池,只是微微内凹;而盒盖内侧挖有圆形与方形的凹坑,专家判断是放研石用的。这就说明当时是用研石在石砚上挤压、摩擦来研墨。那时的书写用墨大都做成细小的丸状,用时将墨丸放在石砚上,再用研石之类的石块反复碾压、研磨,最后加水调和成为写字用的墨汁。因此,汉末刘熙《释名》中说“研墨者曰砚。”而那方漆砚中只有墨块而无研石,说明已经可以用墨块直接磨出墨汁,因此成为最早的不用研石的砚台。

其次,它们见证了由“天然墨”向“松烟墨”的转变。天然墨是指用煤炭、锅底灰之类的黑色物质碾碎后调水做成的墨,这种墨比较干涩,颗粒较大,色泽发灰,还很难溶解于水。汉代发明了人工制墨,即先用烧好的上等木炭(最好是松烟炭),用臼和杵捣成粉末;然后合胶、加药,反复搅拌均匀;之后定型、晾干便可直接在砚上研磨,这样就不再需要用研石挤压、摩擦了。其中加进的药物据说有麝香、鹿茸、香精、百合之类的珍贵药材,所以好的墨丸或墨块香气四溢,是一味清热解毒的中药。海昏侯墓出土的松烟墨呈块状,是我国迄今发现最早的松烟墨之一。它黑腻如漆,烟细胶清,着色力强,手感很好,入水易化,是中国制墨史上的一次巨大飞跃。从此,中国人告别了使用天然墨的时代,为日后制墨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简牍上书写的文字得以保存千年而不消失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条件。

二、几——觽——刀

现代人可能很难想象,古代的几也是书写的得力用具。汉代时还没有桌、椅、凳等高脚家具,人们都是席地而坐,姿势为两膝着地,双脚的脚背朝下,臀部落在脚踵上。那时虽然有案子,但那是食案,只有十几厘米高,无法依靠。因此无论是看书还是写字,只能保持着跪姿,十分不方便。后来出现了几,一般为长方形,不高,类似北方农村的炕桌或小茶几,但作用却不相同,主要是为跪坐时可以凭倚,因此几也叫“凭几”。这样在看书特别是写字时,一只胳膊肘可以搭在几上,相对固定,稳稳拿住竹简或木牍,另一只手执笔写字,方便多了。

海昏侯墓出土了两件几,其中一件由一根截面呈半圆形的梁和两个“T”字形的兽足组成,长67厘米,宽5.5厘米,高约20厘米左右,重3605克。黑漆髹饰。横梁与兽足之间由榫卯连接,横梁素面无纹饰,兽足上用黄漆描双线装饰(图5)。可以想见,刘贺生前书写的许多文书,当年都是倚靠在这样的几上完成的。

在刘贺墓主棺以及刘充国墓的主人贴身部位,分别发现了两件玉觽(xī,音熹),也属于文房之宝。觽,本义指一种用兽角制成的随身佩带的用具,一端有尖,可以解开绳结。《说文解字》注释:“觽,佩角,锐耑(端),可以解结。”文房中为什么要用觽呢?

原来,古人读的书是用单个竹简编织起来成册的。编织竹简的绳子叫编绳,编绳分麻绳、丝绳或皮绳。编绳至少需要两道才能把竹简固定,最多可达五道。这种竹简书反复翻看编绳就会磨断。《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晚而喜《易》……读《易》,韦编三绝。”这里的“韦”,指的是熟牛皮。竹简用牛皮绳编缀起来,称“韦编”;“三绝”是指多次断裂。而断裂后把竹简一根一根地拆开再换成新的,就要用到觽。

海昏侯刘贺身边的玉觽,长4.98厘米,宽0.84厘米,厚约0.2~0.4厘米,和田白玉制成,素面局部有浅黄色沁。扁平呈S形。中间有一坎分其为上下两部分,下端尖,上端有一穿孔,用于悬挂在带子上(图4)。刘贺之子刘充国身边的玉觽更为精致,和田白玉,长约10.5厘米,宽约4.5厘米,厚约0.8厘米。扁平呈弧形,上端雕成凤首形,首微颔,冠飘拂,勾喙,曲颈,凤冠下有一穿孔。下端浅浮雕卧蚕纹,可惜尖角断去(图5)。两件均为实用之物,说明刘贺父子俩确实是常常翻阅竹简的读书人。

海昏侯刘贺的父亲(海昏侯刘贺是个读书人)(4)

图4

海昏侯刘贺的父亲(海昏侯刘贺是个读书人)(5)

图5

刘贺大墓中还出土了一件玉书刀,和田白玉,出土时已断为三截(图6)。书刀古称“削”,汉代才称为书刀。书刀并不是现在的裁纸刀,因为汉代时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纸张,不需要裁纸。书刀的作用,就是当人们在简牍上写错字时,把墨写的错字连同竹木层一起刮下去,再重新书写。这个过程称为“削”或“刊”,因而后来把精准的文章或不可磨灭的言论称为“不刊之论”,也就是取其毋需削改之意。

海昏侯刘贺的父亲(海昏侯刘贺是个读书人)(6)

图6

书刀也像簪笔一样,可以随身佩带,久而久之演变成一种佩饰,是读书人的喜爱。古人把佩带簪笔和书刀的官员称为“刀笔之吏”,学习公文文书也就称为“习刀笔之文”,可见书刀在文具中的重要作用。书刀开始是铜制的,后来为铁制的,那时的铁器刚刚在社会上使用,比铜器珍贵。据说汉代的皇帝经常把铁制的书刀赏赐给大臣们。而玉制的书刀只有贵族才使用。

汉代制作最为讲究的是“金马书刀”,这种书刀柄上用金丝嵌成马形,工匠的名字也被刻在刀柄之上。从史书的记载来看,西汉早期就已经有了这种金马书刀。《汉书·循吏·文翁传》里边记载了“蜀物书刀”,晋灼注释说:“旧时蜀郡工官作金马书刀者,以佩刀形,金错其柎。”说明这种金马书刀是蜀郡的官府手工作坊特制的。一把小小的书刀,不仅反映了汉代文具制作的精美,同时也反映出金属冶炼技术的发展。

三、简——牍——谒

海昏侯墓出土了大量简牍,仅在主椁室文书档案库就发现了5200余枚简。这些竹简放置在三个漆笥内,最小的存简一组200余枚,最大的存简三组4000余枚。经辨认可知内容包括《诗经》《礼记》《论语》《春秋》《孝经》《易经》以及《六博》等(图7)。对于简牍文书来说,这是一次比较集中的发现。

海昏侯刘贺的父亲(海昏侯刘贺是个读书人)(7)

图7

两千多年前的汉代没有纸张,写字的材料都是竹片或木片,称为简或牍。还有极少量的帛,价值太高,一般人不会使用。那么,简与牍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简与牍的材质不同。简一般是用竹子做的,即把竹子劈成木条,再将表面刮削平滑,这种竹片就叫做竹简。不过这种竹简做好后还要放到火上烤出“汗”,叫“杀青”或“汗青”,以防虫蛀。文天祥诗句“留取丹心照汗青”,指的就是用火烤竹简后写在上面的文字映照丹心,千古流传。当然,也有用木头劈成木条,刮削平滑后做成简的,但这叫木简,不叫木牍。发掘的木简数量少于竹简。

其次,简与牍的宽窄不同。竹简一般较窄,只能写一行或两行字。而木牍较宽,可以书写几行甚至十几行字,两面都可以书写。很多情况下,一版木牍会记叙一件完整的事情或抄写一篇完整的文章。所以木牍一般不需要多块连接起来,阅读时一版一版地看。海昏侯墓中的木牍,都是单独放置在一个漆笥内的。那么,竹子是否也能做成牍呢?当然可以。但是要把竹子制成较宽较平的板子,不仅需要粗壮的竹子作原料,而且用工较多,制作难度较大,因此,很少出现竹牍。

海昏侯墓出土了一批较为完整的木牍,每版长约23厘米,为汉代的一尺;宽约6.6厘米,为汉代的3~4寸。约有50版,收藏在刘贺大墓西藏椁的一件漆笥中。这批木牍出土后被学术界认定为奏牍,即书写着奏章的木牍。奏章属于上行官文书,有人断言,这些奏牍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汉代高级公文原本,对于研究古代高等级公文以及传递方式具有重要意义。而笔者却认为,木牍没错,属于书写的材料,但书写的内容和性质并非奏章,更不是什么高等级公文,而是汉代读书人常用的一种名谒。

为什么是名谒而不是奏章呢?

奏议类文字,起自战国,是臣下给君王的书信和意见书。从秦代开始把臣子上书给皇帝称为奏,到汉代时把这类文字分为章、奏、表、议四类,后世以“奏议”作为这种文体的总称。这里把目前公布的海昏侯墓中的八版木牍上的残存文字(图8),辨认实录如下:

海昏侯刘贺的父亲(海昏侯刘贺是个读书人)(8)

图8

①“臣贺再拜 上书 主 陛下……”。

②“居奉……昧死再拜以闻……后陛”,“元康三年十月……”“元康四年二月门大夫”(图9)。

③“南藩海昏侯臣贺昧死再拜上书言……臣贺昧死再拜 谨使陪臣……事仆臣饶居奉书昧死……再拜为秋请”,“陛下陪臣行行人事中庶……臣贺昧死再拜皇帝陛下……元康四年”。

④“□帝陛下臣贺昧死再拜谨使陪臣行家丞事僕臣饶居奉元康……四年”(图10)。

海昏侯刘贺的父亲(海昏侯刘贺是个读书人)(9)

图9

海昏侯刘贺的父亲(海昏侯刘贺是个读书人)(10)

图10

⑤“南藩海昏侯臣贺昧死□□书言 帝陛下陛下使海昏侯……臣贺昧死……再拜上……陛……元康四年”。

⑥“南藩……臣贺……上书……陛下”(图11)。

⑦“妾待昧死 再拜上书 呈 太后陛下”。

⑧“海昏侯夫人妾待昧死……”(图12)。

海昏侯刘贺的父亲(海昏侯刘贺是个读书人)(11)

图11

图12

首先,从这些木牍上书写的内容看,都是一般性的尊称、通报姓名及问候语,没有提到一件值得皇帝或太后关注的事情。只有一处不痛不痒地提到“秋请”,但又没有具体说明有什么诉求,真是不知所云。这样的所谓“奏章”至少是不合格的。

其次,用木牍传递奏章一般需要封缄,其方法是用一块与书写奏章一样的木牍,把奏章上的文字完全盖住,然后在封缄木牍的中部或下部,横着开三~四道槽,槽中间的木片削薄。使用时用丝绳将两块木牍捆在一起,在削薄的地方将丝绳打结,再压上较黏的泥团,称为封泥,最后在封泥上面盖上印章。烤干或自然干燥后,封泥便会变硬,起到文字被密封的作用。如今信封落款的“缄”,最初就是指用绳子捆扎木牍的方式。以往考古发掘中就出土过这样的封缄(图15)。而现在看到的海昏侯墓出土的八版木牍均没有封缄的痕迹,因此很难说这是刘贺写给皇帝或太后的奏章。

再次,呈送皇帝或太后的奏章属于传递官方文件,封缄是需要加盖官印的,否则朝廷会拒收。而海昏侯墓的考古发掘证实,刘贺仅有两方私印,即玉印“刘贺”和玉印“大刘记印”,并无海昏侯官印。这是因为汉宣帝在封刘贺为海昏侯时,就明确规定:“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也就是说,刘贺虽然名为列侯,但却被剥夺了所有的政治权力,因此连官印都没有颁发。他完全没有向皇帝、太后写奏章的权力。

第四,最为重要的是,如果是写给朝廷的奏章,根本就不可能被退回来,更不可能出现在刘贺大墓中。有一种说法很离谱,在援引《汉书·景帝纪》记载“列侯薨(hōng,音轰),遣太中大夫吊祠,视丧事,因立嗣”后,便武断地认为“刘贺死后,朝廷派太中大夫吊祠,这些奏牍,应该是太中大夫等官员将刘贺夫妇历年上书的正本带到海昏侯国陪葬到刘贺墓中的。”还说,“这些奏牍正本殉葬于刘贺墓中,体现了一种较为独特的汉代公文销毁制度。”可惜,这完全是一种大胆的假设,缺少小心的求证,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考古先例。汉代的太中大夫隶属于九卿中的郞中令(汉武帝时改称光禄勋),其主要职责是“掌议论”,“顾问应对,无常事,唯诏命所使”,有“闲职”之称(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太中大夫要拿到海昏侯刘贺的档案,必须先经过郞中令的同意,再得到丞相或御史的批准,然后到御史府中的档案库中去查找。这就大大超出了太中大夫的职权范围。因此,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不大。

以上所有问题,如果用“名谒”来解释,便会得到科学、合理、圆满的答案。其实,“名谒”(简称谒)在秦汉时期广泛使用,到东汉后期便称为“名刺”(简称刺),唐代以后又被称为“名帖”(简称帖),现代则称为“名片”。这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相互交往的一种文字介质,名称尽管不同,但作用却大同小异。2017年8月21日光明网曾发拙文《名谒实物:刘贺大墓首现我国最早的“名片”》曾作过详细的阐述,可供人们参考。

一是,木牍上书写的如果是名谒而不是奏章的话,那么,上面的所有文字都是有根据的。其一,写明了被求见者的姓名。由于被求见者的地位一般高于送名谒者,因此必须使用尊称。而名谒上的“皇帝”“太后”“陛下”“上书”“再拜”等字眼,都属于尊称。其二,写明了送名谒者的姓名、头衔、职务等。“南藩海昏侯”“臣贺”“海昏侯夫人”“妾待”等,这就把送名谒者的姓名和身份写得清清楚楚,而且流露出非常谦卑的心态。其三,写明了求见的事由。“谨使陪臣”“再拜为秋请”“谨使陪臣行家丞事僕臣饶居奉”等,这就点明了求见的基本要求。

二是,木牍上书写的如果是名谒而不是奏章的话,那么,就不需要封缄。因为名谒既要给求见者看,也要给中间的传递人看,官府的传递人叫“谒者”。因此,名谒上不会书写机密的内容,也没有必要封缄。不封缄的名谒当然就不需要加盖官印了。

三是,木牍上书写的如果是名谒而不是奏章的话,那么,就有可能被退回来,这批名谒最终出现在刘贺大墓中就得到了最为合理、圆满的解释。由于名谒的性质就是向求见者通报送名谒者及其诉求,因此名谒并不一定都由被求见者收下,他们可以拒收。而其中的缘由有所不同。

其一,自感名望不够或等级不够而拒收。名谒的形制、称谓都比较郑重,是用于下对上的,有明显的等级色彩。如果送名谒者自居身份较低,名望较差,或者表示谦虚;而被求见者感觉不能自居高位,或者对送名谒者表示尊重,就会退还带有尊称的名谒。但这并不表明拒绝对方,而表明对方的善意已经领会,只是为了尊重对方,不敢自居高位。相当于如今遇到别人盛赞自己的时候,赶紧说“不敢当”一样。

其二,不打算为送名谒者办事而拒收。当被求见者根本不认可送名谒者,或者不会对送名谒者的诉求予以答复,更不会为送名谒者办事,便会采取拒收的方式。一般地说,被求见者的身份和地位往往比送名谒者的身份和地位要高得多,因此,在无法满足送名谒者的诉求时,便会拒收名谒,以这种根本不见面的方式果断地答复送名谒者。

其三,准备断绝同送名谒者的来往而拒收。被求见者可能出于政治上的原因,或经济上的原因,或情感上的原因,准备或者已经断绝与送名谒者的来往,即可采取拒收名谒的办法。

显然,刘贺属于后两种情况。其中最有力的证据是上面引用的图11名谒②,主要文字为典型的汉隶,“居奉……昧死再拜以闻……后陛”,“元康三年十月……”,这些字迹工整,墨色黑亮,是由送名谒者写上去的。而最后书写的“元康四年二月门大夫”有点像隶草,字迹模糊,墨色黯淡,显然是后来由传递名谒者写上去的。“门大夫”是皇宫的守门人,汉代也叫“谒者”,专门从事传递名谒的工作。从元康三年十月到元康四年二月,中间相隔了四个月,说明从豫章郡海昏国赴京城千里迢迢,实属不易;也说明皇家宫阙,门坎高深,完全拒绝刘贺及其使臣的拜谒。最后由“门大夫”签个字,把刘贺派来的使臣连同名谒打发回去交差了事。

五年多前,当海昏侯墓刚刚被发现的时候,有人认为刘贺不过是一个“大吃货”、“大蠢货”、“大傻货”。但是随着考古发掘的深入和大量出土文物的展示,人们清晰地看到一个读书人的完整形象:

刘贺有自己终生崇拜的偶像——温明衣镜漆画上的孔子像及其弟子和他们的生平;

刘贺有自己时常阅读的儒家经典——在文书档案库中的齐《论语》《诗经》《孝经》《易经》《春秋》等;

刘贺身边有全套精致的文房用具——笔、砚、墨、几、觽、刀、竹简、木牍等;

刘贺有当时典型的文人标志性形象——冠惠文冠,簪笔持牍,臂靠凭几,腰佩玉觽、玉刀等;

刘贺有汉代文人骚客喜爱的棋艺——六博棋具和大量的棋谱竹简等;

刘贺还有极高的驾驭文字的能力——能够使用标准的汉隶熟练地书写简、牍、名谒等。

因此,刘贺是个地地道道的读书人。汉武帝设立“五经博士”,他的孙子刘贺这个当过皇帝、具有王侯身份、各种知识都很渊博的读书人,称其为“博士后”乃至“博导”也是绰绰有余的。

2021年3月17日于北京

本文参考书目:《史记(司马迁)》《汉书(班固)》《南昌汉代海昏侯国考古专辑》《五色炫曜》《金色海昏》《中国古代物质文化(孙机)》《古代文体常识(许嘉璐》《教科书里没有的秦汉史》《文物2018.11.》等。

注:此文属于作者个人作品,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仅供参考。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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