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济市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运城市委的工作部署,高点站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迅速掀起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凌厉攻势,有效保障了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持续平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扫黑除恶为期三年就结束了吗?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扫黑除恶为期三年就结束了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济市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运城市委的工作部署,高点站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迅速掀起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凌厉攻势,有效保障了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持续平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截至目前,永济市共打掉涉黑性质犯罪组织1个、涉恶犯罪集团1个、涉恶犯罪团伙3个、村霸2个;破获刑事案件61起、治安案件5起;抓获涉黑涉恶人员73人,刑事拘留56人,逮捕50人;查扣赃款24.8万元、车14辆、管制刀具39把、枪支2把、枪形物2把;冻结21个账户290万余元,查封商品房2套、公司5家,查封房产1.8万平方米价值1750万元。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永济市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用行动体现责任和担当。该市先后27次召开常委会议、书记专题会议、扫黑除恶专题会议、中心组学习会等,听取工作汇报、专项研究部署意见,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度市委常委工作要点和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就相关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县级领导班子成员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带头深入包联镇(街)专题调研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各级各单位在认识上高度一致、行动上统一协调,自觉履行了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
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与省委两次对接工作会议召开后,永济市仔细对照中央督导组提出的的问题,结合“六个围绕”和“十个进一步”“十个不断强化”的工作要求和运城市委“大打、真打、严打、细打、深打”的工作部署,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市镇村三级扎实开展履责督导谈话,层层压实责任,坚持边查边改、立说立行,确保了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在全市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充分发动群众,主动摸排线索
永济市充分发挥网格长、“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进村入户发放公开信、公开宣讲和法治文化宣传队的作用,走村串巷进行宣传,利用村广播喇叭大力开展广播宣传,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积极性,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舆论声势。
严格实行责任民警、派出所所长、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线索摸排“三级负责制”,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发挥全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一村一警”和网格长力量,开展拉网式摸排梳理。在深入分析全市治安形势和近五年来打掉的10个涉恶团伙犯罪规律特点的基础上,紧密结合12类涉黑涉恶重点领域、12个延伸打击范围、农村10类打击重点、矿产10类打击重点,分镇街摸排、行业摸排、公安摸排、群众举报等4个渠道进行线索摸排。建立全市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台账,对收集的线索严格落实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重大问题线索由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审批,责令专人对线索及时分类、流转、核查、反馈,严格做到“线索必核、核必见底”,对实名举报的线索,核查情况一律反馈给当事人。
坚持依法严惩,扩展斗争成效
永济市严格落实省委书记骆惠宁提出的“五个全部”的工作目标,结合实际情况,聚焦农村、文物、住建、交通、国土、金融等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将扫黑除恶队伍分成群众接待组、线索核查组、专业打击组、查处“保护伞”组等,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严格依法办案,该市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启动公检法司及纪委监委办理重大案件会商机制。严格落实侦办黑恶团伙案件中“五个必须”,加强对各类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特别是隐蔽性黑恶势力犯罪的证据固定,不断提高深度打击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工作要求,以市“两办”和市综治办名义下发《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在各镇(街道)、村(社区)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五四”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123456”机制,在全市确定13个治安乱点,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全面整治治安乱点,加强社会综合治理。
在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34家成员单位在行业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治安隐患和行业漏洞,下发37份执法工作建议函,促进了司法执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铲除滋生土壤,夯实基层政权
永济市按照“一案三查”要求,坚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及其经济基础;严格执行“两个一律”,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线索移交工作机制,纪委监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成立“工作专班”,严格落实工作衔接、线索管理、线索分办、指导督办、案件查办、宣传报道6项工作机制,突出监督作用,创新运用监改成果,强化无缝监督,创新实施巡察、日常监督、基层联动、流动信访“四线工作法”,织起立体、纵深、全面的监督网络。线索管理上,建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登记台账》《双移交台账》,实行所有问题线索台账化动态管理,确保所有线索去向准、进展清、结果明。案件查办上主动抓好纪委监委内部工作协调、内部衔接,集中优势力量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该市坚持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深入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各行政村展开拉网式、地毯式摸排,摸清软弱涣散村的党组织情况,对村“两委”成员涉黑涉恶情况进行联审联查,对已梳理出有犯罪前科的12人和受到打击处理的40名现任村“两委”成员纳入为重点管理对象。加强对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今年确定19个软弱涣散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派驻28个工作组,调整选派28名农村第一书记。在打掉新街村邓文涛涉黑性质犯罪集团后,立即向新街村派驻1名第一书记,强化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同时,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分批组织农村“两委”主干参加农村基层干部素质能力提升“万人计划”培训,过学习培训,增强农村“两委”主干的政治意识,进一步夯实基层政权。
2018年,该市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数与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刑事案件下降7%、治安案件下降14.3%。2019年1月至5月,该市刑事、治安案件同比下降35.8%和35.2%,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案件同比下降28.9%,有效保障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记者 邢智轩)
来源:山西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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