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徐州的沈先生反映,他9月9日在淘宝店铺“康家王牌直销优惠店”购买了一台标注为“50寸”的电视,他按习惯认为屏幕对角线长应为50英寸,可收到货后实际测量只有42英寸,怀疑商家“以小充大”。
沈先生与客服沟通后,再点进购买页面发现“50寸”已变为“50A”。受访者 供图
9月12日,沈先生收到电视“感觉就不太对”,他说,由于着急使用,当天便联系安装师傅上门安装。电视上墙后,他找来卷尺一量,发现尺寸不对:该台电视的长约97.5厘米(不含边框约93.5厘米)、宽约56.9厘米(不含边框约52.9厘米),其对角线长度换算成英寸后,约为42英寸。也就是说,他以为自己买的是“50英寸”的电视,但收到的货尺寸为42英寸。
原商品已下架
随后,沈先生联系淘宝卖家反映电视机尺寸与宣传不一致的问题。沈先生问卖家:“这个50寸是50英寸对吧?”卖家答复:“50寸整机长高97乘以57公分。”沈先生继续问:“你50寸指的不是50英寸的电视?”卖家又将上述回复发了一遍,并称“你不满意就不要签收”。
沈先生说,之后淘宝客服与商家沟通,商家表示愿意退货退款,不过该电视是工厂监控用的,退换货会造成很多麻烦,后来商家曾联系他,表示愿意退还43元差价。
9月26日,沈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卖家已向其道歉,并退回差价。淘宝客服也回复称,已对该商品作下架处理。对此,他表示接受。
记者发现,目前该款产品的购买链接已失效,显示为“商品过期不存在”。
9月27日上午,“康家王牌直销优惠店”客服向澎湃新闻确认,已退还沈先生差价,此前的商品也被下架。就记者提出的该店铺关于尺寸的表述是否容易引起误解,是否进行调整,该客服未正面回应。
曾有商场被判虚假宣传“退一赔三”
记者注意到,有关电视机产品宣传尺寸比实际尺寸大的纠纷并非个案。据华商报报道,陕西宝鸡消费者在商场花4599元购买了一台55英寸电视,到货后发现只有42英寸左右,遂将商场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构成欺诈经营,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告要求退还货款及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商场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另据《中国之声》栏目报道,天津的孙先生从网上的“耀扬电器专营店”花4.8万多元买了一台150英寸的“长虹”VI高清液晶电视,但是到货安装时,安装师傅发现,这个所谓的“150英寸电视”的大小,和他们平时安装的100英寸电视差不多大,可能有问题。田先生查看之后发现,这款液晶电视既没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也没有三包保修卡,只是外包装上写着“150寸”。电商平台方面称,已对卖家作出商品下架和停止店铺经营的处罚。
律师:所标注尺寸与实际尺寸或构成销售欺诈
重庆准的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晔认为,显示屏尺寸大小系“足以影响消费者真实决策的关键信息”,如果商家明确标注“50寸”电视但实际只有42英寸,则商家可能构成销售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其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如果商家存在故意隐瞒关键信息,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则同样可能构成销售欺诈。
陈晔提醒,作为商家,应该诚实守信经营,向消费者提供的关于商品质量、性能、用途等信息应该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消费者在购物前,也可通过实物了解欲购商品的具体规格和参数等信息,收货时也要根据票据进行仔细查验,同时,还要注意保存好相关单据等,出现的问题亦可通过相关部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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