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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帝王选择士大夫政治势力作为合作对象的同时,又采用了宰辅集体领导的制度形式,以防范个人势力的膨胀,避免因宰相权重而走向失控。这种集体领导制度,也是对唐人“政事堂”制度的承继。
1、“政事堂”制度唐初沿袭隋制,分设三省,相互制衡。三省之中,尚书省由于历史和现实操作的原因,较早地被排挤出宰相行列,真正发挥彼此制衡作用的是中书和门下二省。
权力制衡,果然可以抑制宰相权力的膨胀,但是,意见相左,更容易相互扯皮,争论不休,降低行政效率。
贞观元年(627),唐太宗曾对王珪说:
国家本置中书、门下以相检察,中书诏敕或有差失,则门下当行驳正。人心所见,互有不同,苟论难往来,务求至当,舍己从人,亦复何伤?比来护己之短,遂成冤隙。或苟避私冤,知非不正,顺一人之颜情,为兆民之深患,此乃亡国之政也!
贞观三年(629),唐太宗又对大臣们说:
中书、门下,机要之司,诏敕有不便者,皆应执论。比来唯睹顺从,不闻违异。若但行文书,则谁不可为?何必择才也。
从一开始,唐太宗就发现了中书与门下之间运作的不尽人意的地方,或者是相互包庇、“唯睹顺从”,或者是勾心斗角,“护己之短,遂成冤隙”。唐太宗将此提高到“亡国之政”的高度来认识,尤其是后者,可以使中枢机构陷于瘫痪。
于是,中书和门下先行集议,统一意见,就成为一种制度的需要。《文献通考》《职官考》解释中门下出现的必然性说:
唐初始合中书门下之职,故有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其后又置政事堂,盖以中书出诏令,门下掌封驳,日有争论,纷纭不决,故使两省先于政事堂议定,然后奏闻。开元中,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自是相承,至于国朝,莫之能改。非不欲分也,理势不可复也。
从政事堂的设立到中书门下的出现,有一个发展过程。
大约在唐初高祖武德年,就已经出现政事堂议事的模式,到太宗贞观年间,则演变成固定的制度。
最初,政事堂设在门下省,《通典》云:“旧制,华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
《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亦云:“初,三省长官议事于门下省之政事堂。”
门下省为政令的审议机构,于此处议事,顺理成章。
但是,三省之中,中书省掌出令权,在权力中枢里处于最关键的位置,所以,中书省长官的位置越来越显得重要,逐渐凌驾于他省长官之上。
唐高宗永淳年间、“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
这是中书省长官在政事堂取得独断权力的标志,意味着政事堂的群言制向一言制转化。
政事堂初设,仅仅是宰相集体议事的-个场所。随着政事堂议事的制度化,政事堂在议政和决策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逐步朝着政府机构的方向演变。
中书省长官在政事堂取得独断权力后,集体议事的制度已经被破环,政事堂作为政府机构的功能使被突出出来。
因此,在开元十一年(723),中书令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印也改为中书门下印,且于其后分列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从此,中书门下正式成为宰相的办事机构,依据习惯,仍然被称作“政事堂”。
宋代在神宗改制前、沿袭唐制,禁中设“中书门下”为宰相的治事之所,又称“政事堂”,在朝堂西面,题榜只曰“中书”,印文行敕曰“中书门下”,平时简称“中书”,与枢密院并举,称为“二府”。并以他官判省事,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乾德二年(964)设参知政事以为宰相副职。
2、从政事堂到宰辅集体领导制宋太祖从孤儿寡母手中夺得政权,内部存在着新旧政权交替、稳定政局的难题,外部又必须面对北汉、南唐、契丹等等强敌环伺的危难局面,百废待兴。
在这多事危亡之秋,所采用的手段也是临时性的应急措施,宰辅集体领导制等等规范化的制度,还未被纳入考虑的范畴。
首先,太祖为了保持从周室合法获取皇位的正统承继形象,保留了周世宗时期的三位宰相范质、王溥、魏仁浦,却将真正的中枢权力操纵在自己和个别心腹(如赵普)之手中。
乾德二年(964)正月,范、王、魏三相并罢,同月,赵普拜相。一直到开宝六年(973)八月,太祖对赵普信任有加,中书只有赵普独相,这段时间持续将近10年。
显然,在这一阶段,宰辅集体领导制并未得以建立,这仅仅是从唐代到宋代的一个制度过渡期。
宰辅集体领导制的形成是以参知政事的设立为标志的。
乾德二年(964)四月,太祖为赵普置副手,称参知政事。
“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赵普恩宠衰替后,集体领导制也相应地发展健全起来。
开宝六年(973)六月,太祖连下数诏,使参知政事获得了与宰相共同议政、轮流执政的权力。赵普罢相后,既以薛居正、沈义伦为相,以卢多逊为参知政事。
至此,宰辅集体领导制正式得以确立。
集体领导制大致贯彻两条原则:
第一,宰辅集体议事制。
国家重大事务皆由中书宰辅或二府大臣集体议定,然后奏报批准。
第二,宰相“分日知印”、轮流当笔。
这就使得每位宰相在处理日常政务时、具有了同等的权力。有时,参知政事也参与到这个行列之中,如《长编》卷三七四载:中书省言,“尚书省文学,自来左右仆射轮日当笔”。且“诏令左右丞权轮日主印当笔。
为了保证集体领导制的顺利贯彻实施,一般说来需要宰相之间政见的大政相同。
任用二位矛盾对立者同时为宰相,显然无法协调工作。庆历七年(1047)二月,进陈执中为昭文相,三月,召夏竦为集贤相,越三日,即改命夏竦为枢密使,因为“谏官御史言:竦与执中在永兴尝议论不合,不可同为宰相。故改名焉。”
3、宰相人数宋代宰相常设二员。北宋前期,大致设昭文相和集贤相,史馆之职一般都是兼任。
偶尔有设三相的时候,除宋初特殊情况外,太宗于开宝九年(976)十月登基,以薛居正为昭文相、沈义伦为史馆相、卢多逊为集贤相,薛居正去世后,又以赵普为昭文相代替,三相并设的局面一直延续到太平兴国七年(982)四月。
仁宗至和三年(1055)六月,以文彦博为昭文相、李沆为史馆相、富弼为集贤相。到神宗改制,以左右仆射为宰相,后又更名为太宰和少宰、左右丞相等,宰相员数就再也没有超过二人。
参知政事的员数则在二到四人之间。宋初曾一段时间维持一相(赵普)三参(薛居正、沈义伦、刘熙古)的局面。
薛居正、沈义伦、卢多逊并相期间,又不设参知政事(三相无参政);文彦博、李沆、富弼并相期间,只有程戡一位参知政事(三相一参);至道三年(997)还出现一相(吕端)四参(温仲舒、王化基、李至、李沆)的情况。
神宗改制后,以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尚书右丞取代参知政事,实际上是设置二相四参。
南宋恢复参知政事名称后,员数又在一到三人之间摇摆。
宋代中书或三省宰辅的员数,最为常见的是二相二参。
元祐二年(1087)七月,右仆射吕公著说:
“今三省职事,与旧日中书一般,中书宰相、参政,本以四员为额。”
如有伸缩,大约也保持在三到六人之间。
4、宰相的任期宋代宰相的任期,没有年限的规定。任期长的达二三十年短的仅数月,如史弥远居相位二十六年,杜衍则只有四个月。
宋代多数宰相的任期都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任期二三年的最为常见。
元祐年间左仆射吕大防任期满三年以后,便向太皇太后乞退,并说:
“姚崇、宋璟作相亦不过三年,本朝吕夷简虽三人,然每亦不过三年。”
吕大防引用从唐到宋的实例,说明三年以内的任期是很正常的。
许多人则是数次入相。
宋代四度入相的有蔡京;三度入相的有赵普、吕蒙正、寇准、王钦若、召夷简、张士逊、文彦博等人;二度入相的有李昉、张齐贤、向敏中、王曾、李迪、陈执中、富弼、王安石、范纯仁、赵挺之、朱胜非、吕颐浩、张浚、赵鼎、秦桧、汤思退、陈康伯、史浩、曾怀、郑清之、乔行简、吴潜等人。
一般说来,皇帝有才干,能够控制住二府班子,而且又信任宰相,宰相在位的时间就比较长,容易出政绩。
这种情况大都发生在北宋初期和中期,李溆举的所有例子都是北宋前期的。
王旦任宰相时问较长(1006一1017),魏野因此献诗曰:“太平宰相年年出,君在中书十二秋。”
北宋末年以来,任相已经失去客观标准,宰相的任期,或者因皇帝的疑忌而比较短暂,或者因为权相蒙蔽帝王而过于长久。任期久者如蔡京、秦桧、史弥远等。
任期短者在南宋时表现尤为突出,高宗时御史周葵批评皇帝任宰相不专云:
“陛下即位,已相十许人,其初皆极意委之,卒以公议不容而去,人臣亦无固志。”
《石林燕语》卷二统计说:
“本朝宰相,自建隆元年至元祐四年,一百三十年,凡五十人;自元祐五年至今绍兴六年,四十六年,凡二十八人,几倍于前也。”
宰相专权,一定程度上操纵了皇帝,那么,宰相在位往往演变为终身制,这决不是一种正常态。而且,容易将国家拖入危险的深渊。
此时宰相的权力大都失控,权力机制失去平衡,政局的黑暗随之而来。这种情况大致发生在北宋末年和南宋时期。
5、两宋宰相任期变化的原因总体上来看,两宋宰相任期经历过“长——短——长”的变化过程。
北宋中期以前,皇帝与宰相之间有较好的合作关系,宰相任期相对稳定,时间也较长,北宋中期以后至南宋孝宗时期,皇帝与宰相之间的猜疑加深,虽然出现过秦桧这样个别的权相,但多数宰相皆不安于位,宰相人选更换频繁。
南宋后期,权相更迭执政,朝纲失常,宰相的任期有时变得不受时间限制。
参知政事的任期与宰相的任期比较,相对短暂。参知政事如得皇帝宠信、把持实权,总是很快升迁到宰相的位置上来。如王安石任参知政事仅一年多时间即拜相,秦桧任参知政事只有六个月即拜相。
北宋初年,皇帝与宰辅同心同力,政府机构比较稳定,吕余庆和薛居正的任期就与赵普独相时间相始终,将近十年。
一般说来,参知政事的任期大约在二三年之间。宋代在两种情况下参知政事的任期特别短暂,一是家国危亡、兵荒马乱之际,即北宋和南宋末年;一是宰相擅权时期。
宰相檀权,大都发生在北宋末年和南宋时期。北宋末年,未经战乱,制度比较健全,虽有宰相蔡京擅权,但独相独权的局面持续并不长。
崇宁元年(1102)七月至崇宁四年(1105)三月和大观元年(1107)正月至大观三年(1109)六月,蔡京约总共独相五年半时间。
南宋宰相独相独权的时间既长、出现又频繁,参知政事一度时期内如走马灯,更换频仍,一定程度上成为一种摆设。
秦桧绍兴八年(1138)三月再入相,拜右仆射,绍兴十一年(1141)六月进为左仆射,一直到绍兴十五年(1155)十月致仕,独相18年。
在此期间,一共更换了20位参知政事,依次为刘大中、孙近、李光、楼炤、王次翁、范同、万俟卨、程克俊、李若谷、段拂、詹大方、余尧弼、章夏、宋朴、史才、魏师逊、施钜、郑仲熊、汤思退、董得元。
其中,任期在一年以内的12位,最短的李若谷任参政只有一个月,最长的王次翁任参政二年零九个月,越到后来更换越频繁。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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