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是人类教育史上里程碑式的人物,被誉为“教育学之父”。主要著作有《母育学校》(1632年)、《大教学论》(1632年)、《世界图解》(1658年)等。
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他的教育思想:
一、关于教育的目的夸美纽斯肯定了教育在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中的重大作用。他认为教育的终极目的是为永生做准备(“现世的人生,也只是永生的一种预备,它存在的目的是使灵魂利用身体作中介,去为未来的生活预备各种有用的事项”。他承袭圣经的观点,对人生的看法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认为人的现实生活并非最终的目的,人生的最终目的,是趋向一个更高阶段,即是永生);教育的直接目的是为现实的人生服务,培养具有“学问、德行和虔信”的人,使人能理解万物和利用万物。
二、关于教育的作用夸美纽斯对教育作用作了高度的估价。首先他认为教育对人的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夸美纽斯接受了文艺复兴时代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把人看作是最优美、最完善的创造物,因而教育能对人施展重大的作用。他指出人之所以成为人,只是由于在最适当的年龄,即在儿童时期受到了所应当获得的那种教育。他确信,“每一个人都是可以成为一个人的”。他认为,人都有接受知识的智力,智力低到不能接受教育地步的,“在一千个人里面难找到一个,即使对于这种智力极低的人,教育还是可以发挥一定作用的”)。
其次,他认为教育对社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夸美纽斯说:“教育是人类得救”的主要手段,“有教养的民族能利用的宝藏”,“它能使社会减少黑暗、困恼和倾轧”等)。
再次,他重视儿童的差异和后天教育(夸美纽斯在高度评价教育作用的同时,对于儿童天然素质或品质的差异也很重视。对于这些不同素质和性格的儿童,教师应该“用合适的训练,使他们变为有德行”,他认为这是我们力所能及的。夸美纽斯还认为“一切人类生来都是渴于求知的”,但实际上却有人缺乏爱好学习的倾向,这是由于“父母的溺爱,社会环境的引诱以及教师没有尽到责任所致”。他郑重提出:“一个做教师的人在传授学生知识以前,必须使学生渴于求得知识,能够接受教导,因而准备接受多方面的教育”)。
三、普及教育思想以“一切男女青年都应该进学校”为标题,夸美纽斯明确地提出了普及教育的主张。他以爱上帝为出发点,主张所有人的智性都应该受到培植,正如太阳把光、热与生气给予了整个世界一样。如果教育得以普及,所有人就能学会处处看到、赞美和认识上帝,就可以愉快地度过多虑的人生,并且可以对于来生怀抱更多的愿望与希冀。
四、论教育适应自然的原则“教育适应自然”的原则是夸美纽斯整个教育思想体系的根本性指导原则。夸美纽斯在尖锐地批评了中世纪旧学校的种种弊端:“学校变成了儿童的恐怖场所,变成了他们才智的屠宰场”后,提出了教育要适应自然的原则。教育适应自然的原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教育必须要适应大自然的发展原则。他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活动是有秩序的,教育活动也是有秩序的,这个秩序是可以从自然界的活动中观察和感悟到的,自然活动的秩序也是教育活动所必须遵守的。二是指教育要适应儿童自然本性的发展。在夸美纽斯看来,人作为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人的发展也是具有一定秩序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对人的教育也必须不能超越这个顺序或秩序,违背了儿童的天性和年龄特征,就不可能教育好儿童。
五、论学年制和班级授课制
针对中世纪学校组织十分松散,学生入学或离校停学的时间没有统一规定的普遍现象,夸美纽斯提出学校工作实行学年制的要求。他要求公立学校在一年的同一时间开学,同时放假,每年招生一次,秋季始业。学生一经入学,必须坚持完成学业,不允许中途辍学或逃学。学校工作应按年、按月、按日、按时计划妥当;教学科目也要根据儿童认识发展的顺序予以合理安排。
针对中世纪学校教学效果低的个别施教的传统做法,夸美纽斯提出实行班级教学制,即把学生组成班级,由一位教师面向班级统一授课。教师只对班级施教,不进行个别指导。在班级上课的时间里,除讲课之外,教师还应允许学生提出疑问,并通过提问进行必要的练习,特别是重述练习。
六、论教学过程夸美纽斯适应当时资本主义发展而提出培养人的多方面才智的要求,针对经院主义教学过程的死气沉沉的情况,提出崭新的富有生气的教学过程的理论。其教学过程的基本程序是:由对事物的直观到对事物的理解,再由对事物的理解到关于所理解事物的知识的记忆,最后是用语言或书面表达,练习把所记忆的知识表达出来。
七、论教学原则夸美纽斯在尖锐地批判经院主义学校教学工作的弊病与危害的基础上,详尽地论述了自己有关教学原则的主张。其中包括直观性原则、主动性和自觉性原则、系统性和循序渐进原则、巩固性原则、量力性原则和因材施教原则。
(一)、直观性原则。夸美纽斯在教育史上最早对直观教学进行了理论论证,直观性原则是他极为强调的一条重要的教学原则。夸美纽斯直观性原则的理论基础是感觉论,他从“一切知识都是从感官的感知开始的”这一命题出发,把通过感官所获得的对外界事物的感觉经验作为教学的基础,要求“在可能的范围以内,一切事物都应该尽量地放到感觉的跟前。
(二)、自觉性和积极性原则。夸美纽斯认为学习的首要条件是自觉地学习,强迫儿童学习功课,非但不能达到成人期望的结果,反而会造成很大的伤害,这是违反自然规则的。他主张人对于学习是有热情和喜爱之情的,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首先把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欲望激发起来。
(三)、系统性与循序渐进性原则。夸美纽斯认为,自然界的发展和人类许多活动的进行,都是井然有序的,那么,学生在学校中的学习,也应该是周全、系统且循序渐进的。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应先从教学要有系统性的计划做起,他指出,“一门功课的排列,应组成一个百科全书式的整体,其中一切部分全该来自一个共同的来源,各在各自正当的地位。”
(四)、巩固性原则。夸美纽斯以学生牢固地掌握所学习的知识,并达到随时可以应用的程度,作为衡量教学是否有效的标准。他把学了知识而没有巩固下来,比喻为继续不断地向筛子上泼水,这是不会使人增长智慧的。他为实行巩固性原则拟定了一些规则:首先要把学习的基础打好,其次,要记住已领悟的教材,还有,他主张多做练习和经常复习,认为这是巩固性教学所必不可缺的因素。
(五)、量力性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夸美纽斯正确地提出教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及其能力来进行。教学的科目及其内容的排列应根据学生的年龄及其理解程度。他指出,一切应学的科目都应加以排列,使其适合学生的年龄,凡是超过了他们的理解的东西,就不要给他们去学习。其次,在教学中应该考虑到学生的接受能力而不使他们负担过重。
八、论道德教育夸美纽斯适应当时资本主义发展而提出培养人的多方面才智的要求,针对经院主义教学过程的死气沉沉的情况,提出崭新的富有生气的教学过程的理论。其教学过程的基本程序是:由对事物的直观到对事物的理解,再由对事物的理解到关于所理解事物的知识的记忆,最后是用语言或书面表达,练习把所记忆的知识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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