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疫情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经专家组研判,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自7月17日16时起,在榆中县范围实行临时管控措施:
一、在榆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实行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保持工作正常运转。组织干部职工下沉乡镇、社区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二、辖区内严控人员聚集,非必要不举办群体性活动。各类娱乐休闲场所、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公共文化活动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暂停游园、集市、庙会、文艺演出、广场舞等群体性活动,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所有宗教活动场所临时关闭,暂停一切宗教活动。
三、各乡镇要保障正常农业生产活动不受影响,宣传引导农村群众除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外,不串门、不出村、不出乡,非必要不离村。需连续生产经营的工地、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闭环管理,督促员工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管理规定。
四、生活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正常运行,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小兰帮办”、查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措施并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餐饮类企业禁止堂食,仅可通过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提供“无接触式”外卖服务(配送至小区门口),其他营业场所、门店全部暂时停业。
五、中高风险区根据有关规定管理。低风险区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出入证管理制度,购买生活物资凭出入证每天每户只能外出1次。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抢险、垃圾处理、行政执法、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行业工作人员以及快递、外卖配送人员,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工作证件可外出工作。外来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小区。
六、辖区各高校(学校)实施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线下培训机构全部暂停。
七、城乡公交车调整、减少发车频次,乘客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同时出具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出租车暂停运营。
八、除保供、保产、保稳、公安、消防、应急等防疫车辆外,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私家车原则不出行,确因外出就医、工作需要等必须出行的车辆,对所有驾乘人员落实“一扫三查”、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出入证(或单位工作证明)后予以通行。
九、全县人员非必要不离榆,确需离榆的,必须落实“一扫三查”、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在单位(学校)证明或居住地所属社区证明。县域外人员非必要不入榆,确需入榆的,须落实“一扫三查”,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榆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遵守全县疫情防控规定,中高风险区入榆人员管理和服务措施不变。
十、群众看病就医可提前联系医疗机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热线求助,医疗机构和社区要为居民正常就医提供保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诊。
十一、全县疫情防控均按照本通告执行(含定远镇、连搭镇)。和平镇疫情防控工作以本通告执行。
十二、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理解配合、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支持一线人员开展工作,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进行调整。
榆中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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