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少年,内心非常敏感。在学生时代,他总是很容易跟别的同学起冲突。他渴望被爱、被理解,渴望跟更多的人建立友情,可却总是事与愿违。他不懂得如何跟人相处,经常出口伤人。他看不惯女孩子总是有那么多弯弯绕绕的心思,却仍然期待有人能够钦慕于他。这是多么的矛盾,旁观者认为,只要他改变一下行为的方式,结果就会大不相同。可是身处其中的人,就只能一步步地沉沦。
在十八岁生日的那一天,没有人为他庆祝。他早已写下了与这个世界同归于尽的计划。他告诉他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叫他们明天不要去搭乘任何公共交通工具。
“我要开始动手了。”这是他的原话,可惜没有人真正当回事。悲剧本来可以不发生,但是因为人们太粗心大意了,悲剧最终还是发生了。
他拿了一把长刀,上了公交车,砍死了五个人,刺伤了十几个人。罪恶滔天,整个城市都沸腾了。
很快他就接受了他该得的惩罚,被执行了死刑。
但是很多人都认为,这太便宜他了。他在一瞬间,就在子弹刺穿他脑袋的那一瞬间,他就死了。好像除了那一瞬间的痛苦,再也没有其他痛苦了。人们的愤怒没有办法平息下来。
为什么让他死得那么痛快?
应该让那些被他刺伤的人,也都给他一刀。让那些被他砍死的被害人的家属,手刃了他,这才公平。
民众朴素的情感当中迸发出来的愤怒,是那么直接,那么热烈,也可以完全被理解。但我不同意这样做。这种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同态复仇的方式,在现代文明社会当中,不应该存在。
当被害人举起那把刀,反转了角色,变成施暴的那个人,他仅仅只是将他所受到的伤害还了回去那么简单吗?不是的。
他刺向罪犯的那一瞬间,内心的秩序也被打破了。一个拿起屠刀的人,他的内心怎么才能恢复到往日的平静呢?罪犯对他的伤害,无疑是给他的心灵蒙上了一层阴影,这是别人带给他的。但是他举刀刺伤罪犯的时候,暴力与血腥,复仇与快感,是他给自己的心灵蒙上的第二层阴影。让一个原本良善的人去做一条恶龙,是对他生而为人的理性的一种拆解,是对他原本人生观念的解构。他的信念会因此而崩塌,如何还能回归到正常的生活轨道当中呢?
这正是我反对同态复仇的的理由。法律的建构,通过一系列的规则让犯罪分子能够得到他应有的惩罚,同时也是对被害人的一种解放。简单直接的同态复仇并不就是对罪行的一种解决,可能还会使被害人的人性承受新一轮的沉沦。
连鸡都不敢杀的许多人,也没有做恶龙的勇气与疯狂。社会的稳定与人性的良善,也不能接受这种疯狂泛滥开来。如若不然,这将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
虽然同态复仇的方式在当代法治社会早已经得不到认可,但这个想法却会在人心极度愤怒与不理智的情况下偷跑出来,冲昏人的头脑,甚至驱使着人犯下更大的错误。
人不能把自己当成一种手段,用规则的理性去打败情绪的放纵,才是可取的。我们与恶的距离,其实很近,当我们有了一个恶的念头,我们就靠近了恶,当我们有了一个恶的行为,我们就拥抱了恶,当我们被恶控制住了,我们也就走向了毁灭。所以我们需要规则,需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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