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
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
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
分别调整为2.6%和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
(“中国人民银行”微信公众号截图)
近日
江西多个设区市发布公告
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先前报道:(南昌正式落地!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降息)南昌
10月8日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
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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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截止至2022年10月1日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对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次年的1月1日开始按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重新计算每月还款额。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吉安
10月1日
吉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消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9月30日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对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2、2022年10月1日前已申请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
3、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赣州
10月1日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鹰潭
10月2日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9月30日《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五年以下(含五年)和五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五年以下(含五年)和五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申请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无需重新申请办理。
三、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日
抚州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最新消息
抚州市首套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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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精神,根据2022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从10月1日起,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
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九江
10月8日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下调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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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办事处,各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9月30日《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五年以下(含五年)和五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五年以下(含五年)和五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申请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无需重新申请办理。
三、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特此通知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8日
上饶
10月8日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五年以下(含五年)和五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按五年以下(含五年)3.025%和五年以上3.575%执行。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申请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无需重新申请办理。
三、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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