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是北宋的大改革家。他在变法初期,得到了神宗皇帝的全力支持,也得到了当时统治集团其他头面人物的赞誉,照理说应该能取得预期的成效。可是为什么最后却失败了?我们试着找一找其中的原因。

王安石变法失败三个原因(王安石变法最终走向失败)(1)

变法的重点,是片面的理财政策

王安石变法的重中之重是为王朝理财。他想通过推行新法,让国家的钱袋鼓起来。王安石自然知道国家养了2万多的各级公务员、养了120多万的军队,也知道有多少贪赃枉法的现象存在。但是在他眼里,这些导致国家严重经济危机的主因,不是冗员、冗兵、冗费,而是没有取尽天下之财。

他认为,不在于开支多少,而在于生产多少,通过生产发展就能维持政府不断增长的支出。所以从他颁布的十几项新法来看,似乎只有开源的政策,而没有节流的措施。

他的新法政策,实际上就是尽可能地把民间的财富归到国库里去。“盖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就是他的理财目的。

比如,青苗法,以政府贷款取代了民间高利贷;均输法、市易法,将原先由市场调节的物资流通和物价,变为政府垄断。这一切的前提,都是为朝廷理财着想。

王安石变法失败三个原因(王安石变法最终走向失败)(2)

变法,富国不富民

王安石在长期的基层工作中,深知农民的疾苦。他针对当时的社会状况,痛心疾首地说过,“富人兼并百姓的土地,使他们的财产布满州城;穷人失去土地,使他们惨死在山沟水渠之中。”

因此,他认为变法首先要减轻农民的负担,让农民安心发展生产,不加赋而富民。

他的初衷和本意是好的,可是现实却很残酷。

比如,他推行了青苗法,本意是想让农民在青黄不接的时候,通过政府低息贷款,减轻经济负担,安心种田。可是他忽略了政策施行过程中的一贯性。青苗法在执行中大大走样了。本来,百姓向政府自愿申请贷款,半年2分利息,年息约40%。可是衙门官员却将利息提高到4分甚至8分,而且强制农民必须贷款。这样一来,利息超过了民间高利贷。青苗法就演变为过度剥削农户法。

王安石变法失败三个原因(王安石变法最终走向失败)(3)

再比如,他推行了免役法,本意是想让民户出钱来代替服役,使他们安心农业生产。可是他没想到下等民户哪有多少钱买不服役。免役法反倒便宜了富户,他们出得起钱。

王安石变法的宗旨,是富国强兵,不在如何救低层老百姓于苦难中,而是在如何为朝廷增加收入中,所以他在施行新法的时候,只是兼顾了农民的利益。如果影响了他理财的目的,他是很少顾着百姓死活。变法第六年,当北方大旱时,无数农民身无完衣,草根充饥。他照例按规定收取青苗税、免役税,害得在家灾民只好揭瓦拆木卖给官家以抵偿。

变法确实大幅度地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以至国库钱粮可供7年之用,可是百姓生活依旧叫苦连天。

王安石变法失败三个原因(王安石变法最终走向失败)(4)

变法,触及了地主豪强和特权阶层的利益

北宋中期,地主豪强势力加快了对土地的兼并速度,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到嘉祐六年(1061),全国平均总户数为1051.5万户,其中有田的主户为656.27万户,无田的客户为395.2万户,即大约有37.6%的农户失去了土地。土地兼并的最终后果,必然造成悬殊的贫富差别,加剧社会矛盾,无地者无路可走,必然会激起民变。

王安石看到了兼并势力的发展和官吏的贪暴腐败,看到了“丰年不饱食",荒年"弃饿婴”的百姓苦难情景,使他忧虑老百姓活不下去了万一掀起大规模造反,就会危及王朝统治。他知道光在宋仁宗期间,每年都有民变事件的发生(注:仁宗在位的42年间,发生“变乱”有60起,平均每年是1.43起),农村造反者不断,城里偷盗者不断,甚至大白天众“盗贼”在京城中呼啸而过的吓人情况发生。

因此,他想通过变法,来抑制一下兼并势力的肆无忌惮,这样就不可避免地损害了豪强势力的经济利益。

王安石变法失败三个原因(王安石变法最终走向失败)(5)

他推行了保甲法、方田均税法。前者在农村通过主、客户每10户为一保,每10保为一都保,每家出一个民兵的办法,让农户忙时耕种,闲时训练,既维护当地治安,又防止民变发生,还可成为军队的后备力量。后者在农村进行了土地清查,通过丈量土地,获得准确田亩数,按规定纳税。这样,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富民买田而不受税额,谓之有产无税;贫民卖田而不推税额,谓之产去税存”的状况。

同样,市易法、均输法,也是抑制富商政策,以政府代替豪商操纵市场。

王安石的新法不同程度上触犯了特权阶层的利益。我们知道,封建社会中无论哪一个朝代,上下都有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这些关系形成了巨大的利益集团,每一个豪强地主背后几乎都有后台老板,每一个后台老板本身就操纵着一条粗大的利益链。变法表面上损害了地方豪强的利益,实则更损害了后台老板的利益。这就引起了对王安石变法的强烈反弹,从普遍支持变法到公开反对变法。

王安石变法失败三个原因(王安石变法最终走向失败)(6)

司马光就是一个典型例子。王安石刚开始进行变法准备时,司马光写信给他,盛赞王安石,说王安石天下大名三十余年,不论认识他或不认识他的人,都说王安石如果主事,天下就可大平,百姓也都得到好处。其他大臣也纷纷称赞他。

司马光本来和王安石是好朋友,他自然希望王安石变法能够给社会带来安定,给政府增加收入。这从一个侧面,也说明王安石变法代表了整个封建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愿望。但是,当变法一旦造成了对特权阶层的威胁后,司马光就立刻换了一张脸,变成了反对变法的头面人物。

变法,没有得到皇帝的倾心倾力支持

神宗皇帝对王安石的态度,从十分支持倚重,到有所保留,最后如王安石自己所说,只得五分。这从王安石两次辞职中可以看出。

王安石变法失败三个原因(王安石变法最终走向失败)(7)

第一次辞职,是在熙宁七年(1074)。熙宁六年以来,北方连续大旱。司马光、郑侠等人借旱灾攻击新法引起天变,说大旱是变法引起的,只有罢免了王安石的官,废除了推行的新法,天就会下雨。

王安石可以不畏天命,神宗是畏天命的,他犹豫以后,终答应了王安石的辞职请求。

第二次辞职,是在熙宁九年(1076),当时代替王安石主持变法的吕惠卿,向神宗诬告王安石“犯命矫令,罔上耍君"(欺上欺君),神宗半信半疑。同时,神宗在对契丹、西夏用兵策略问题上与王安石存在歧义,再让吕惠卿他们一告状,可想而知,就又一次同意了王安石的辞职请求。这一去,王安石的政治生涯基本结束,过起了读书写诗的生活。

王安石变法失败三个原因(王安石变法最终走向失败)(8)

另外重要一点,神宗皇帝不对保守派进行严厉打击,相反有牵制变法派的意思。如司马光并不是神宗贬出的,是他主动辞职;文彦博一直当他的枢密使;富弼女婿冯京做御史时,就上书弹劾王安石,神宗不但没有按照王安石意思解其职,反而提升他做上枢密副使,后又升参知政事。因此在京城就始终存在着一股庞大的反对派力量。所以神宗一去世,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后,保守派就能在短时间内一拥而上,推翻变法。

变法,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机构

王安石实行变法,是关系到北宋王朝国计民生的大事,照理应该有一个能负担起改革大任的坚强有力的专门领导机构。但是王安石的变法机构似乎是临时的,班子力量似乎也很薄弱。

改革伊始,王安石设立了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变法领导机构,看似权力极大,掌握全国变法事宜和国家财政收支。可是好像条例司没有发挥过轰动性的作用,而且仅仅存在了一年零三个月。以三司条例司名义颁行的新法,除均输法、青苗法若干外,其余大部分的新法,如农田水利法、免役法、保甲法、方田均税法等都是由司农寺颁行的。司农寺管辖的范围相当现在的农业部。由它负责颁行新法,其权威性可想而知,基层执行不执行还是一个问题,效果好坏更是说不清楚。

王安石变法失败三个原因(王安石变法最终走向失败)(9)

如果王安石在相位倒还好说,在他第二次辞职后10年多里,各项新法尽管继续执行,但执行结果,很大程度上与王安石的预期愿望相反。

除上述原因外,变法派内部日趋分裂,如吕惠卿原来在推行新法中做出过重要贡献,后来却为私利与王安石反目。另外,王安石还有自身的毛病。如:用人不当,性格固执、气量不够,不善于团结人,树敌过多。这也可能是变法失败的一个因素。

如果在新法施行过程中,他能够听取朋友们的一些正确意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变法政策,也许变法的效果会显著一些。遗憾的是,他是属于一根筋的“拗相公”,听不得反对意见,有人越是反对,他越是坚持到底。司马光说他,虽然贤良,但很固执,这话好像并不过分。

结论

王安石属于向前看的政治家,他代表整个封建地主阶级,从维护和巩固王朝统治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推行了一条改革之路。他的变法最终失败与其它封建王朝进行的变法失败一样,归根结底是由于封建制度所造成。它不可能产生犹如现代的经济体制,任何变法也不可能改变封建王朝的根本性质,而达到富民强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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