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回顾:梁思成:"为什么是我?"林徽因:"答案很长,我得用一生来回答。你准备好听我了吗?"
其五:徐志摩&陆小曼——"嫂子"变妻子
徐志摩的每次恋情都是那么惊世骇俗,要么看中侄女辈的林徽因,着实吓得小姑娘不轻;要么在师出同门的朋友家家蹭饭,嫂子变成了妻子。
徐志摩与陆小曼爱得不管不顾,哪管大浪滔天,就要腻歪在一起。徐志摩的老父母,见无力挽回便提出几点要求:如徐志摩陆小曼结婚,必得按他们老规矩办,请梁启超证婚、胡适做介绍人方妥,再者结婚与婚后的一切费用,徐、陆二人自理。
梁启超对这个学生也是十分不满,先前看上自己儿媳不算,现在撬走另一个学生的、他塑料哥们的老婆。
但在胡适和其他好友的劝说下,勉强去了。"郎才女貌,天造地设……"一般的证婚词是这样的。但林徽因公公的证婚词是这样的:"志摩、小曼皆为过来人,希望勿再作过来人。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婚再娶……陆小曼!你要认真做人,你要尽妇道之职。你今后不可以妨害徐志摩的事业……你们两人都是过来人,离过婚又重新结婚,都是用情不专。以后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愿你们这是最后一次结婚!"这段证婚词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空前绝后,成为绝唱。
梁启超的担心,在若干年后还是应验了。徐志摩在生活的压力下,四处教学赚钱以供陆小曼挥霍无度的开销,稍有停歇便会负债累累。
陆小曼生于富贵,显赫的家境,叱咤商界和政界的父亲,曾是"中华储蓄银行"的主要创办人;母亲也是名门之后,祖上做过清代江西巡抚。良好的出生,给了她与身俱来的优越感、荣耀感和自信,也使得陆小曼在具备才情的同时,养成了日后的骄奢任性、清高自负的个性。陆小曼的母亲也曾苦叹:"每月至少花银洋五百元,有时高达六百元。这个家难当,我实在当不了。"
陆小曼确实堪称才女,歌舞、吟诗、作文、绘画,弹琴都是信手拈来、游刃有余。当时名噪一时的"南唐北陆"中的"北陆"指的便是北京的陆小曼。她个性张扬,喜欢被追捧,喜欢被瞩目,喜欢日月星辰只围着她一个人转的人。
身为诗人的徐志摩,虽然也生在富贵人家,也同样善于交际,但他是无意于名利的,他天性质朴而纯真,内心充满着清澈。而陆小曼则是钟情于城市的热闹与繁华,钟情于锦衣玉食、歌舞笙箫的快乐。如果说婚前,他们可以从月下焚书取暖、煮酒品茗、赌诗泼墨中找到满足和快乐,而婚后滋养他们爱情的则是月下舞场的莺歌燕舞、觥斛交错,食日万钱的挥霍。陆小曼喜欢的一切,都是徐志摩不喜欢的,徐志摩喜欢的一切,又是陆小曼不爱做的。因此两个人的婚姻当中开始芥蒂渐生。虽然他们爱地轰轰烈烈,翻江倒海,但最终不是一类人,你改变不了我,我亦无法改变你!
缘起缘灭 缘灭不追
男人是多情和长情的。徐志摩他是多情的才子,浪漫的诗人。情是诗人的灵魂,唯有多情才能写出那么情意绵绵的诗篇。徐志摩是长情的,他的一生没有断过与林徽因在一起的念想:"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女人是专情和绝情的。女人和一个喜欢的人在一起的时候,所想的都是他,即使有更好的男人出现他也会断然拒绝,因为专情。而当她决定放弃他的时候,那就是一切都结束了,没有余地了,因为她的绝情。对于陆小曼来说,情敌并不是帮徐志摩保留日记的凌叔华,不是送猫来的韩湘眉,更不会是花街柳巷的那些风尘女子,而是那个曾经在康桥走过一路的林徽因。
伊人远去,韶华已逝,分离聚合皆前定。缘起缘灭,缘聚缘散,洗尽铅华,不变随缘,随缘不变。闲云自卷舒,芳树任枯荣。花开水流去,寂然天地空。
下期展望:郁达夫&王映霞 爱之昙花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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