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总会"大班"有提供特殊服务的意思。
文章开篇在台北市一个闹区,一阵杂沓的高跟鞋和舞女,拉开了这群"特殊人群"在当时社会下的百态人生。《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主要讲述台北的夜巴黎,领班舞女金兆丽在夜总会最后一个晚上的经历:透过她的视角和回忆,灯红酒绿的世界,金钱至上、利欲熏心的地方,时代背景下,那些不为常人所知的舞女背后的沧桑人生以及社会百态。
国民党在1949年蒋介石战败之后退回到台湾,曾经是上海百乐门的大红大紫的金兆丽,也因为这个原因,退回到台湾的夜巴黎。一待就是二十年,从豆蔻年华拼到美人迟暮,终究逃不脱命运的枷锁,回到了"棺材板样的"有钱老男人身边做了小。
作者白先勇,美籍华人作家,父亲是中国国民党高级将领白崇禧。他是一个将人生酸甜苦辣注入笔端,透过饱满的情感和细腻的笔触,写出了百态人生的知名作家。《金大班的最后一夜》,曾被改编成电视连续剧,也引起了不错的反响。
我将从三个方面,讲述本书精华:曾经风花雪月的爱情终究敌不过现实的门槛,沉沦在世俗眼光中的爱情,是金兆丽开启浮华人生的序幕;不断善恶交错的人性是最复杂的事物,背后灯红酒绿、物欲发酵下的人生,也有善良的光辉在闪耀;意识流的写作手法为本篇作品增添了畅快的阅读体验和鲜明的写作特色
根据原著改编的电视剧《金大班》剧照。图片来源网络,侵即删
1、曾经风花雪月的爱情敌不过现实的门槛,沉沦在世俗眼光中的爱情,是金兆丽开启浮华人生的序幕;
金兆丽的情感纠纷,是他和三个男人之间的故事:即将嫁给橡胶厂土佬陈发荣、比她小六七岁的海员秦雄、年轻时爱上上海官家少爷月如。而他们和金兆丽的情感顺序正好相反。
陈发荣有妻室,六十大几的老头,几百万家产,虽不算厚实,也是"小土豪"。但是对金兆丽愿意花钱买她开心,并且老眼昏花,错将40出头的金兆丽看成20几岁的年轻女孩,面对日益臃肿的身形和起皱的皮肤,金兆丽明白自己早已是"昨日黄花",她只爱陈荣发的钱,不爱这个人。不过40岁女人是没时间谈恋爱的,也是不能等的。最终命运的归宿:钱比情重要。
比他小六七岁的年轻海员秦雄,对金兆丽不仅有爱情,更有亲情,把她当成亲娘来孝敬。一点点的小心思,做错的事都要向她认错、忏悔。可是他经济条件和年龄差距,是金兆丽无法选择秦雄的原因。面对对她情深义重的男人,金兆丽最后选择冷漠地走开。
月华:是金兆丽此生最爱的男人,有钱人、官家子弟,一个有前途有地位的大学生。他们彼此爱慕倾心,金兆丽为此不顾舞女行规,要为月华生儿育女。在当时的社会,舞女和官家子弟,他们中间横亘着巨大的社会地位和世俗差距,这段感情注定被湮没在现实之中。
为了这个年轻的男孩,她堕胎、吞金、自杀、上吊各种寻死的事情都做过,无非不是爱而不得的痛苦,这段虐恋是金兆丽爱情的终止,当她终于接受现实时,也是她开启日后浮华物欲人生的序幕。
《金大班》剧照—金兆丽和盛月如。图片来源网络,侵即删。
金兆丽和三个男人之间的爱情纠葛,从表面上看到是爱情的悲剧:相互爱慕无疾而终,最终嫁给不爱的男人。但其实从另一种角度看待,金兆丽其实过得比很多女人都要幸福。为什么这么说?
舞女是当时社会的特殊行业,也是那个年代的一些女性的重要谋生手段,放到现在的社会,人们即使思想观念开放许多,但是对于游走在灯红酒绿之间的行业的女性,依然是带着有色眼镜看待的。
金兆丽作为舞女,能够被月华这样一个家境优越,有着良好教育背景的年轻男孩看重,说明金兆丽是一个充满魅力的女性,这种魅力有颜值的原因,更有性格的原因。
即使最终爱而不得、生离的痛苦,相比现实生活中,有些女人终其一生未曾有过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金兆丽的这段感情不仅是她人生弥足珍贵的回忆,也是有些女人一辈子都不曾拥有的爱恋。
钱不多,却对她十分有爱的海员秦雄,愿意为了她,辛苦劳作,赚钱攒钱只为给她更好的物质生活,对于一个与各种男人逢场作戏的舞女,这样一个痴情的男人,就十分可贵了。
现实生活中,很多女性,即使是一个贤妻良母的角色,依然挡不住自己的男人在外寻三觅四。相比之下,一个舞女她的精神世界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低下、廉价。其中她充沛的情感和敢做敢担的做事风格,依然是她最大的魅力所在。正是这股魅力,吸引了对他死心塌地几个男人。
至于最终嫁的"土佬"陈发荣,虽是一个60几岁的快要进棺材板的老男人,但是对于自己一生同甘共苦的结发妻子,不曾一掷千金为其购买豪宅,却为了金兆丽大笔一挥,送其别墅。
金兆丽早已不是曾经的"一枝花",40岁的舞女身份能够嫁给陈发荣并且给予她物质财富和信任,金兆丽的人生走到这一步不仅不是输家还是赢家。
之所以觉得金兆丽的人生此后是"浮华"在于她在嫁给陈发荣的目标是:要开一个比昔日"死对头"后嫁给棉纱大王潘老头的任黛黛大一倍的绸缎庄。
《金大班》剧照—金大班和盛月如。图片来源网络,侵即删。
处世三大奇书之一的《菜根谭》中说:"笙歌正浓出,便自拂袖长往,羡达人撒手悬崖;更漏已残时,犹然夜行不休,笑俗世沉身苦海。"
这段话解释起来就是:在笙歌艳舞一片繁华最为浓烈时,便拂袖离开,抽身而去,这种冷静清醒的态度是令他人羡慕的;而有些人已是深夜时,还忙忙碌碌的不知疲倦,这些因贪慕俗世繁华而使自己深陷苦海的人是非常可悲的。
金兆丽的可悲就体现在这点,她终其一生,遇到了爱情,也曾经唾手可得一片真情,可是利欲熏心背后,是她无法抛弃的"金钱至上"价值观。她最终的人生目标定格在与昔日"死敌"从物质上争个高低。这是她享受虚妄、浮华背后的人生归路,也是她的可悲之处。
人生在不断追逐的过程中,收获得越多,欲望也会越来越大,当我们不能适可而止、知足常乐时,终将在自己制造的桎梏中挣扎。
而美好的生命真正应该追求的也正如《菜根谭》中的另一段话:"羁所于物欲,觉吾生之可哀;夷犹于性真,觉吾生之可乐。知其可哀,则尘青立破,知其可乐,则圣境自臻。"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被物质欲望所羁绊,我们的生命会很可悲;悠游在纯真的本性中,才觉得生命很可爱。知道那样很可悲,那么尘世的情怀可以立刻消除;知道那样很可爱,那么神圣的境界自然会达到完美。
只不过金兆丽应该是不懂这个道理,在金钱和利益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她终其一生追求的荣华富贵,能够满足她的物欲享受,却永远填补了内心的空虚。作为她在夜巴黎的最后一夜,看似结束舞女的身份,走向另一个"老板娘"的角色,其实她的人生不过是换汤不换药的改变。
有“国书”之称的《菜根谭》
2、不断善恶交错的人性是最复杂的事物,背后灯红酒绿、物欲发酵下的人生,也有善良的光辉在闪耀
被后娘所逼的采茶娘金凤,走投无路,只得来到夜巴黎成了一名舞娘,却因为胆小、不谙世事的性格,不到一个礼拜就得罪了客人,被夜班经理童得怀一顿臭骂要把她赶出夜巴黎,面对童得怀这种狗仗人势、欺软怕硬的人,金兆丽早就对他厌恶得不行,于是担保了金凤,不仅教会她服务好客人十八般武艺,还主动帮她介绍客人。
在夜总会这种地方,舞女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不用谈什么"姐妹情谊",她们之间互相争奇斗艳,如何从男人身上多套钱,金钱和物质都是赤裸裸的。所以面对朱凤倒霉,没有人会帮她,只有幸灾乐祸。而金兆丽的担保却是真心实意,因为她是一个重情义的女子。
周旋于各种声色犬马的男人之间,金兆丽干过不少"缺德事",很多男人因为她弄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她也见惯了有钱男人丑恶的嘴脸,这些让她觉得肮脏、下流的男人,却又是她的"衣食父母",对于这些男人,她不同情,也不必同情,不过是"一个愿买,一个愿卖"的生意。
她也不相信什么"吃斋念佛"能够减轻罪孽,面对昔日姐妹,"由黑转白"的做法,不耻、不屑、不信。这其实也透露出她性格中求真的一面。不过是忠于自己的内心,即使千疮百孔也不愿自欺欺人。
但朱凤最终如她当年对月如一样动了真心,与一位读书的香港侨生有了身孕,她"怒其不争,哀其不幸",在一顿痛骂之后的告诫却换来了朱凤的誓死不从堕胎的决定。金兆丽的做法不由让人佩服又称赞:她给了朱凤一个火油大钻戒,让她自谋生路。她从朱凤身上看到了年轻时自己的样子:执着爱情,哪怕是飞蛾扑火,也不在乎。
面对朱凤,非亲非故,甚至存在竞争关系,金兆丽却护她在于危机时候,提携她胜任舞娘这份工作,又在"犯了错"给她金钱留后路。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有情有义,善良可爱的金兆丽。
《金大班》剧照。范冰冰扮演的金兆丽。图片来源网络,侵即删。
《三字经》中的"人之初性本善",意思是人生下来的时候都是好的,只是由于成长过程中,后天的学习环境不一样,性情也就有了好与坏的差别。西方的文化却认为人性本恶,因为他们把人看成是自私和利益并存,欲望与权力共识,在追求个人利益时,必然会有利益冲突,所以西方持有东方相反的论调。
明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王阳明提出过:"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所谓人心的本体是没有善恶之分的,看你往里面存了什么,它就会变成什么,善恶不是先天带来,而是后世观念导致的。佛家也有:"一念成魔,一念成佛"的说法,就看你的"意动"包含什么念头,善恶就此产生。
世界是辩证的,就如历史上的改朝换代,哪一个皇位不是建立在白骨森森的基础上?皇帝的宝座下又是有多少冤死的无辜百姓做代价?但是这背后如果我们纯粹从杀人就是恶来看待也是不客观的,因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就是自然界的最大法则,它适用于任何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生物,所有的这一切都是相对促进了历史的前进,所以说我们对于善恶的看法和区分,是要有很高的良知。
我们从金兆丽的身上,看到的是更多的善,虽然是社会地位低下的舞女,虽然让有些男人妻离子散,但是她对朱凤的善是本性使然,这并不会随着她的年龄和经历而改变,这也是王阳明"心学"中善的意念。
善与恶总是在交替出现,金兆丽身上的善是她人性光辉之处,这种光辉处在舞女的身份又尤为可贵,在拜金、物质的底层人群,她身上始终保留着那一份"真",真是"这份真"让我们喜欢上夜巴黎的金大班。
《金大班》剧照。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即删
3、意识流的写作手法为本篇作品增添了畅快的阅读体验和鲜明的写作特色
意识流是美国心理学家先驱詹姆斯创造的词语,意识流文学是指注重描写人物意识流动状态的文学作品。
在《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中,白先勇多处用"意识流的写作手法":金兆丽受到夜班经理的顶撞,让她怀念起过去在上海百乐门的"风头",在夜巴黎的最后一夜,让她想起即将的命运就如多年前嘲讽别人在正当红时嫁给"快要进棺材的老男人"一样;面对即将成为"老板娘"自己的命运,金兆丽也找到将来的目标:比"死对头"任黛黛开一家大一倍的绸缎庄;透过朱凤的事情回想自己当年和月如爱而不得的爱情。
一系列"意识流"的写作手法,整篇文章一气呵成,时间和空间的跳跃随着主人公的内心活动,毫无瑕疵地顺接到过去和将来,配合鲜明的语言,将金兆丽鲜活的个性展露无疑。
作者在文中对于人物对话的精炼把控也非常到位,金兆丽作为领班舞女,她的身份和环境,注定了口语化很强的词语才能将人物性格中敢爱敢恨、直爽敢言的一面淋漓尽致地展现。
配合她内心世俗却又真实的意识流写作手法,让我们几乎在一瞬间就爱上了个性独特的风尘女子,那副看似金光闪闪的外表下是一颗多情又沧桑的心。这一切的感悟都透过作者白先勇地道、简单、爽利的词语跃然纸上。
本书作者白先勇。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即删。
文章篇幅短小,真正体现《金大班最后一夜》的短暂再现,却又极具概况性地将金兆丽的一生缩影都在这最后一夜诉说殆尽。曾经的单纯挚爱、青春韶华、虚荣攀比、命运归宿。透过白先勇饱满的笔墨,将百乐门的"昔日红人"夜巴黎的"大班"她的人生、爱情、性格一一展示。
鲜活的人物形象、诙谐又地道的人物语言、意识流的写作手法贯穿全文,作者精炼的写作手法,让我们感受到那冰山之下的文字力量。正是这种力量,引发了关于人性和爱情的思考,这也是本书带给读者畅快阅读体验之后的另一大收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