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正高级教师还是特级教师,几乎都是万里挑一。哪个更牛呢?来看下文分析。
特级教师是指中国普通教育各级各类学校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不属于教师职称。正高级教师是教师职称中的最高级别职称。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特级教师的评选对象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特级教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退休后继续享受,数额不减。2008年之前每人每月80元;从2008年1月1日起,特级教师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中小学民办教师评选为特级教师的,享受同样津贴。所需经费由教育事业费列支。特级教师退休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可返聘继续从事教材编写、培养教师和其他有关工作。
如果教师的所有职称等级是一个“金字塔”的话,那么正高级教师就是这座“金字塔”中的最顶端。所有的教师职称级别分为三六九等——初级教师职称只能拥有教师岗位设置中11—13级的工资待遇,中级教师享受教师岗位设置中8—10级的待遇,副高级职称享受教师岗位设置中5—7级的待遇,正高级职称可以享受教师岗位设置中1—4级的待遇。
相对于特级教师来说,正高级职称更难评上。
评上特级教师需要教师思想不跑偏、不撞边,而且只要教师具备有中小学高级职称(副高),在某地区的教育界有一定的声望,教育教学能力较为显著的,均有机会评为特级教师。
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要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的政策导向,由两部统一确定指标数量,实行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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