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楚系手书墨迹的简牍书法艺术,一直书法界关注的先秦时期书法艺术的一个宝库,现已成为书法创作的一个基本书体、字体的类型;楚国书法史研究也取得了重要学术成果,如王祖龙《楚书法史》【1】不过,这种楚简书法热也留下一个疑问,这么玫奇、浪漫、抒情的简牍书法艺术,当时有没有书法艺术的审美思想、观念、理论?我们已知书法审美理论,是从东汉班固肇始的,那么,战国时期呢?这不仅是战国时期的国别书法史,还涉及更早的西周春秋的金文书法、商周的甲骨文书法,难道都是没有书法审美思想、观念、理论的书法艺术史吗?

郭店楚简《大一生水》篇,我们从中发现了“书道哲学”(见张天弓《“书道”考——郭店楚简〈大一生水〉的书道哲学》,载于《中国书法报》2020年7月21日),首次看到了先秦诸子的“字·名·实”三维的思维方法,可简称为“字形思维”,不同于我们熟知的“语音思维”。这是近代以来破天荒的第一次,可以撬动起我们对于中华文明的起源与发展的再认识。

先说“语音思维”,这是哲学思维方法“名实关系”的简约说法。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1919年2月初版)全书,首创借用西式哲学思维方法的“名实关系”,来解释中国先秦诸子哲学,同时还专门论述这种思维方法的特性。认为:“实是个体的、特别的,名是代表实的共相的。有了代表共相的名,可以包举同名的事物,所以在人的知识上,名的用处极大。”【2】这就是“名实关系”的基本理论,就思维方法而言,其实就是语音一维,是系于语音的“名”与现实事物发生关系,这成为我们理解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方法。

我们现在怎么知道老子、孔子、墨子所谓的“名”?因为有“字”。字表音,音联系义,即为名。这就是西式哲学的基于拼音文字的基本逻辑。所谓的汉字本身要拼音化,就是在这种语音思维的哲学逻辑下产生的。近代以来,这种“语音思维”的哲学方法已经根深蒂固了。

什么是“字形思维”呢?仅举四个字例略作说明。

(1)《曾侯乙墓竹简》(公元前433年)有“书”(

秦朝书法家李斯经典作品(战国楚简中的书法审美学)(1)

)字,从聿、者省、从心,造字之会意就是“书者右手三指执毛笔在竹木上书写文字为心迹”,而语音只有一个音节“书”,在其《遣策》篇中可知其义,即书写、书记的意思。【3】当时,楚人怎样理解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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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肯定是既知其“名”,更知其形。

(2)郭店楚简(约公元前300年)《大一生水》篇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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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从才、从心,造字之会意是“书于木牍上的字为心迹”。【4】《老子》甲本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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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才、丝,从心省,造字之会意是“书于竹帛上的字为心迹”。【5】这种书法审美思想,与《曾侯乙竹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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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是相吻合的。

(3)《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一)》中《孔子诗论》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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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象口在正面直立人形的胳膊手上之形【6】,用段玉裁的“合体象形”也难以解释,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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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字形整体及胳膊上口形还非常俊美。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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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可与殷商甲骨文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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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互证。声怎么象形?用人之口。心声怎么象形?把口放在正面直立人形的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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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声怎么传播?将正面直立心部之口移至胳膊手上,这是什么意思?书者用胳膊手把心声书写在竹帛上就是“文”。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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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的造字之会意。简单的说,“书”、“字”、“文”这些字形本身,就是中国思想史的痕迹、活化石。

道理十分简单,没有“书于竹帛上的文字为心迹”这种思想,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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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是造不出来的,不用说,当时的士人、国人就是这样思想的。

“字”字二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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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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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前所未见的“字”。我们的记忆中只有假借室内生子之意的“字”字,这始于秦朝的诏书,而先秦有没有“字”字,我们一概不知。东汉经学大师郑玄认为“今为字,古为名”,此说得到清代说文学大师段玉裁的首肯,先秦的“名”就是“字”,误导后世非常久远。

楚简的重现天日,我们第一次看见真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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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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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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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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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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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的字形,所表达书法审美学的思想,全面而精准,堪称理论,这是我们以前完全不知的,令人叹为观止。

这是西汉扬雄《法言·问神》中“言为心声、书为心画”说的本源。【7】更确切的说,比扬雄的理论更简明、更丰富,而且一目了然。最突出的是,楚简有字形思维,将(1)书法之主体、(2)右手三指执毛笔、(3)书写心声之言、(4)记入物质载体竹帛上、(5)而成为文字、书面语、(6)具有书法审美的意义,全部嵌入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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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的这个字形之中。这难道不是中国古代思想史的重要内容吗?楚简书法那么玫奇丰富的书法艺术的审美,是与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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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字形所表现的书法审美的思想是紧密相关的,而“书”之“名”根本没有这种思想。同时代的哪一位思想家、哲学家提出过比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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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同样丰富而具体的“书”的书法审美学的理论呢?

楚简《大一生水》篇及其相关字形的重现天日,已经超越了书法审美学的意义,关涉到先秦哲学思维方法的核心问题:请看下面图示。

语音思维:“字→音→词”。

字形思维:“字·名·实”。

“语音思维”的核心是“词”,认字就是为了读字音,字音表达字义,字义就是词义。“字形思维”是“字与词非对称原则”,不需要“词”就能独立表达字的意义,有些意义就是哲学思想。汉语的语音也表意,但转瞬即逝,也可以依附于字形,这就形成了“字·名非对称原则”。最为关键的是,“语音思维”是抽象的普遍性为基石,即“种差+邻近属”,种与属不可混淆。字形思维以个别性为基石,个别性牵连普遍性。而且,字形载于竹帛、金石、盘盂、纸张,世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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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简中的字形思维的哲学依据,是墨子的逻辑学、书法审美学。这里暂不详述,只讲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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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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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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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字形的书法审美学相关的“生”、“命文”。

墨子哲学是文明论哲学,其基本思路是“生”,一则自然万物之“生”,二则人类文明之“生”,二“生”互通、互证、并进,我们现代的人类生态文明的理念,就是根源与此。

《说文》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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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也。象艸木生出土上。”释“土”:“地之吐生物者也。二象地之下、地之中,丨,物出形也。”以“出之“生”字为始基,就是人类文明之“生”与自然的万物之“生”同根,并生并进。【8】许慎定义“生”为“进”,就是讲文明的进步。自然之万物生生不息,人类文明生生不息。许慎的这个理念,是对于墨子之“生”的阐释与发展。

(1)《墨经》的“经上,22”:“生,刑与知处也。”〔清〕毕沅注:“刑,同形。”孙诒让云:“此言形体与知识合并同居而生。”谭戒甫注:“指经文‘形与知’言。”【9】此说可从。毕、孙强调物形与字形相合,谭氏是突出知识论,准确的说,应该还是逻辑哲学。

笔者拟作具体分析:“形体与知识合并同居而生”之“生”,就是指手执毛笔蘸着墨水在简帛上书写字形(及文章)。其中可以有三条线索,一则简帛、笔墨之“生”;二则身体之臂、手执笔之“生”;三则是心智与身体之合体之“生”。“生”本源于土,就是这三条线索之合。简单的说,“生”就是“生育人”、“生育字”。这是将书、心智、知识的物质性与精神性综合起来的思考。

我们都熟知“生字”一词,初入学受教育,就开始学习“生字”,一单元、一学期学习多少个“生字”,日积月累,“生字”这个名词深埋在我们的大脑中。《现代汉语词典》解释“生字”:“不认识的字。”【10】没有解释缘由。其实,“生字”是来源于墨子、许慎,因为新出生的“字”,谁也不认识。我们只记得“生字”之用,不晓其理。所以,古典文献中的“生育字”,一概读不懂。“大一生水”之“生”,“一生二、二生三”之“生”,一概读不懂。

(2)“墨经上,78”:“名,达、类、私。”“墨经上78,说”:“‘物’,达也,有实必待文多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声出口俱有名,若姓字俪。”【11】此“声出口俱有名”之“名”,是日常口语的泛称之“物”,墨子明确的说,这种物之“名”是“有实必待文多也命之”。谭戒甫注:“‘字’是由‘文’孳乳出来的,故本句不说‘文字’而说‘文多’,就含有孳生的意思。此句所‘文多’,也因有文字而后名显的意思,可见作者用意精密。”谭氏这种解释非常精准,并且点明了许慎所谓“文”孳生“字”,就是本于此。

墨子所谓“物,达也”,是指日常口语中普遍性之“名”,相当于抽象思维的“共相”。有了“达名”,社会有了言语交往,这个共相在逻辑学上非常重要。

但是,进入专业性知识的领域,必须先有“命文”,作为专业性知识“类”名的前提与基础。专业性知识的名词、概念、术语,其前提与基础是“命文”,这种逻辑学是我们前所未闻的。尤其令人惊叹的是,从殷商甲骨文的相关字理看,“命文”就是专业化,与人类文明的生成是同步前行。

殷商甲骨文有“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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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14127正,典宾),与“令”同一字,从口(倒口),从恭敬之人形,造字之会意为差使、命令。《说文》释“命”:“使也。从口从令。”段注:“令者、发号也,君事也。非君而口使之,是亦令也,故曰命者、天之令也。”【12】这意思是说,“命”就是“令”。在墨子的逻辑学中,“命文”与文明之“生”相牵连。《左传·鲁成十三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13】这就是“生”与“命”对应,互证。

(3)“私”名,谭戒甫注:“意谓‘臧’为一人之名,不公于众,因谓之私,以其专属于‘臧’,故曰止于是实也。”此说准确。笔者补充,“私”名“止于是实也”,还含有专业性知识的“类”名“个别性与普遍性”相牵的“是实”,这必须“私”的一人来落实,这就是“为”。

那么,书之“生”、“生”之“命文”的落实之为,是“是实”之私,就含有基于个体、个性的书法审美。

所以,战国楚系简牍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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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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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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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字形就是书法审美学的“命文”,命文就成为概念或理论。

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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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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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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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书法审美学理论,还缺少书法审美标准、理想。郭店楚简《老子》甲本:“有状混成,先天地生。寂寥,独立不改,可以为天下母。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4】这段文字中“生”、“母”、“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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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依据墨子的逻辑学,如“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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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曰道”,看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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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就知晓这就是讲书法审美之“道”,而这个“道法自然”,也就是书法艺术以“自然”为审美的标准、理想。

汉魏名士的高标嵇康,在正始玄学中也是一个特例,集哲学家、文学家、音乐家、书画家、铁匠于一身,是以玄学为一种生活方式与人格理想、审美理想。其名篇《释“私”论》【15】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命题,影响深远。这个“私”即是源自墨子的书法审美学之“私”,是指书法审美主体与审美个性。嵇康扩展到人生态度与审美理想。

《世说新语·言语》第62条:“谢安尝谓羲之曰:“中年以来,伤于哀乐,与亲友别,辄作数日恶。”羲之曰:“年在桑榆,自然至此。顷正赖丝竹陶写,恒恐儿辈觉,损其欢乐之趣。”【16】此“年在桑榆,自然至此。”与王羲之手札《尚想黄绮帖》所谓“年在襄”相通,意思是人在晚年【17】,“自然至此”,正是墨子“生”之意。“正赖丝竹陶写”之“陶写”,源自墨子的“以其书于竹帛、镂于金石、琢于盘盂”之盘盂的陶文,“丝竹陶写”全是讲书法艺术审美。此条刘孝标注引《文字志》特记王羲之“善草、隶”,也是讲书法。所以,王羲之是源自墨子的书法审美学之“生”与“私”。

王羲之崇尚嵇康的理想人格与文学、音乐、书法的审美理想,而嵇康的人格理想、审美理想也是源自墨子。王羲之更是顺应魏晋士人书法艺术化的新风,创作今体真草《小学篇》,奠定了今体楷行草三体书法审美的格局,【18】这是王羲之传承、发展了许慎关于“字体”理论;他的书法审美之“自然”,从“字势延展至“字组”,一直影响至今。

西晋太康元年,战国魏王汲冢《竹书纪年》出土,卫恒《四体书势》之》之《字势》以为,其“论楚事”最为“工妙”,其泙曰:“就而察之,有若自然。”【19】王羲之是可以见到《竹书纪年》“论楚事”的书法艺术的,知晓战国简册的书法审美与书法审美思想的。这可以见出战国楚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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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书法审美风格,尤其是体势的斜画紧接的风味,与王羲之的今体书风,为什么如此相像。

我们书法家现在经常书写得“道法自然”,就是源自郭店楚简《老子》甲本中的“道法自然”,本意是指书者“‘书’法自然”。完全符合墨子的逻辑学:“然”是“自然”即自然而然,与“所以然”即因果关系的合一。“‘书’法自然”本来就是战国楚简中的书法审美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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