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
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制度衔接
满足轻型牵引挂车培训教学需要
近日
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了
《轻型牵引挂车驾驶员
培训基本业务条件(试行)》
(以下简称《业务条件》)
《业务条件》共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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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规定了《业务条件》的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明确了《业务条件》的引用文件。
第三部分规定了开展轻型牵引挂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驾培机构基本要求。
第四部分明确了驾驶操作教练员相关要求,包括教练员应具备条件、驾培机构聘用教练员要求、教练员配置数量等。
第五部分明确了轻型牵引挂车教练车相关要求,包括教练车数量、技术参数、技术状况与配置、教练车标识等。
第六部分明确了轻型牵引挂车教练场地相关要求,包括场地训练项目设施、设备及道路条件、场地规模等。
一图读懂《业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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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编辑:周琪、孙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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