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可表示为 4n 1 形式的素数,只能用一种两数平方和的形式来表达。
十七世纪伟大的法国数学家费马(1601 – 1665 年)大约于 1660 年发现了这一著名的定
理。然而直到 1670 年才得以发表,在费马的儿子编辑的丢番图(Diophantus)著作中以附注的形式出现,不幸的是没有证明。不能肯定费马是否已经得出证明。
大约一百年后,才由欧拉第一次发表了这一定理的证明,这是他寻求解决但劳而无功的若干年后,才写出了论文“费马定理的证明,形为 4n 1 素数可以表示为两数平方之和”
现在费马—欧拉定理已经有了好几种证法。下面的证明具有最简化的特色。
对于不熟悉数论的读者,我们将提供一些说明,这对于理解这一证明是必要的,并且对于第 22 题所讨论的问题也是有用的。同时必须记住此处和地方 22 题中所用字母均表示整数。
两个数 a 和 b [参照高斯(Gauss)著作],当其差能被 m 所以整除时,就叫做对于模数 m 是同余的,写作:a ≡ b mod m,读作对模 m,a 与 b 同余。例如每个数对于模数(模)m 同余于被 m 除时所得的余数,如 65 ≡ 2 mod 7。余数一词有更广泛的意义,意味着对于任意选择的商做除法后所得的余数。例如,如果写成这样 65 /7=12 ,所留的余数为–19。
在许多可能的余数之中有两个余数特别重要:一为约定余数或称普通余数,它是正数而已
小于除数;一为最小余数,其绝对值不大于除数的一半。例如 89/13 除得的最小余数为–2。因89/13=7-2/13,这也可以写作 89 ≡ –2 mod 13。
对于同一模数同余,可应用下述不证自明的规则:
1、如两数同余于第三数,则此两数也彼此同余。
2、两个同余式可以相加,相减和相乘。
由
A ≡ B mod m,a ≡ b mod m
得到
A ± a ≡ B ± b mod m
及
Aa ≡ Bb mod m。
(例如由 A = B Gm 和 a = b gm 可以得到 Aa = Bb pm(p 为整数),亦即 Aa ≡ Bb modm。)
3、 同余式a ≡ b mod m可乘以任意整数 g:
ag ≡ bg mod m。
只有当 g 为 a 与 b 的公约数而且 g 与模数 m 没有公约数时同余式才可以被 g 除。例如用 7
去除 49 ≡ 14 mod 5,我们得到一个正确的同余式 7 ≡ 2 mod 5。
如有 m 个正整数的数系中无两个数同余于模数 m,则该数系就称作一个模数 m 的完全剩余系。最简单的完全剩余系是 m 个普通余数 0,1,2,…,m – 1 的系,其次最简单的为m 的最小余数的系。
对于模数 m,每个 z 与完全剩余系 mod m 中的一个数且仅当一个数同余。
下述定理特别重要:
定理:如果用一个与模数没有公约数的数去乘完全剩余系的各数,则得到对于这一模数的又一个完全剩余系。
证:令模数为 m,a 是与 m 没有公约数的乘数。那么如果对于给定的剩余系由两个不相等的数 x 和 x′,
ax ≡ ax′ mod m
成立,则根据同余规则 3 必有 x ≡ x′ mod m,而这是不可能的。从这一定理可以直接得出:
a 与 m 没有公约数时同余式
ax ≡ b mod m
在每个完全剩余系modm中,具有一个而且仅有一个“根”x。
二次剩余
有两个无公约数的数,如其中一个数以相关的另一个数为模同余于某个平方数,则此数叫做另一数的二次剩余。如果不存在这样的平方数,则称为二次非剩余。例如 12 是 13 的二
次剩余,因为 12 ≡ 8^2 mod 13;–1 是 3 的二次非剩余,由于不存在一个平方数x^2,x^2 ≡ –1 mod 3。
以下为应用于奇素数模 p 的有关二次剩余定理:
1.如所给定两个数的平方彼此同余,例如
与 y 从 1,2,3,…,p – 1 的 Σ 系中选择以满足(0)式。对于 Σ 系中的每一个 x,只有唯一的共轭数 y,(由 xy ≡ D mod p 以及 xy′ ≡ D mod p 得到
xy ≡ xy′ mod p,
并由此而得到或y ≡ y′ mod p
y – y′ ≡ 0 mod p。
然而由于y和y′ 均小于或等于p – 1,所以仅当y = y′ 时二者的差才能被p整除。) 从Σ中任意选择x1,根据
x1y1 ≡ D mod p
来确定y1,进而我们从Σ中选取不等于x1和y1的一个数x2,且由
x2y2 ≡ D mod p
来确定y2,那么y2也不等于x1或y1。
用这种方法连续运算,直至所得的同余式中列出 Σ 中所有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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