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口贸易是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问:我单位是境内企业,有一笔转口贸易,从日本购买的货物销售给美国一家企业,货物直接从日本运到美国,请问这笔业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出口免税的销售额要交附加税吗(转口贸易是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1)

答: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65号)第七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是指所销售的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新《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二十三号)第三条规定,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因此,你公司从事的转口贸易,即境外采购货物并直接在境外销售,货物的起运地和到达地均在境外,属于在境外销售货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销售货物收入应计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关注大成方略,学习更多财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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