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上旬拍的房子,由于种种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3月才过户完,原本法院说2月15,最迟2月底清场的,被执行人也写了保证书了,但是1月底出了疫情,被执行人又向法院申请希望给他多住2个月,法院也是打电话和我沟通,我自己当时也想,这个情况毕竟百年难得一遇,对方房子也被拍卖了,又遇上疫情,挺不容易的,就答应了,叫他把自己住的时间的水电,管理后费,燃气费等都结清就好了,后面4月底人又找我说要搬家费,我没理,心想这人怎么这么不知足,给他多住了几个月还要找我要搬家费,法院也叫我别理他的无理要求。说对他够仁慈了。好了,4月底的时候交房我去拿钥匙,所有费用都欠着不说,房子里面拆得不成样了。
进门看到的第一张照片:
真的是一片狼藉,遇到不感恩的人,这就是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了。。。。。
墙都故意打烂。
水管什么的全都锯断了。
电也全部剪断了。
这里要感谢一下几位在我前面的热心拍友们,在交流中给我不少指引,全程自己一个人走完流程,包括收房。也是省了点小钱的,收房时这样,把省下的费用拿了小部份出来补充装修了。
最后总结:大家一定不要像我一样,做这种傻好人,该收时果断收回。好人太难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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