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忠
王羲之(303-361),字逸少,东晋琅琊(今山东临沂)人。尽管王羲之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是许多人了解得并不全,而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的是他的书法造诣和相应的地位。历史上留下声名的书法家大有人在,当中最令人信服的就是王羲之,人们称他为书圣。
孔子被称为圣人,将王羲之理解为书法领域的孔子大概不过分。“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朱子语类》卷九三载),就像孔子照亮了思想那样,王羲之照亮了书法。
王羲之
王羲之故居,洗砚池
一、曲水流觞,兴尽之余创作《兰亭集序》三国魏以后有一种习俗是以农历三月初三为禊日——在水滨洗濯、祓除不祥的日子(魏以前也有禊的习俗,举行的时间为三月上旬巳日,具体三月初几则因年而异)。永和九年(公元353年)的禊日,王羲之与谢安、郗昙、孙绰、支遁等41人在山阴(今浙江绍兴)兰亭集会,其中26人作了诗。王羲之不仅作了诗,还撰写了一篇序文,即《兰亭序》。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通常所说的序,往往由叙述著作原委、讨论著作价值等内容构成;古代另外有一种序的传统,通篇自行展开,不针对特定著作。《兰亭序》属于后者,它没有建立与《兰亭诗》之间“序与被序”的对应关系。
曲水流觞
《兰亭序》真迹后来为唐太宗所得,并在唐太宗死后陪葬于昭陵,事见唐何延之《兰亭记》。事实究竟是否如何氏所记,尚没有一致的意见,不过,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有人在唐太宗死后见过《兰亭序》真迹。《兰亭序》真迹的失传当然让人叹惋,所幸还有摹本、刻本、临本传世。在传世的各种版本中,唐代冯承素摹本被公认为最佳。
在不是特别严格的语言环境中,人们提及《兰亭序》时往往实际指的就是冯摹本;换言之,将冯摹本视为《兰亭序》真迹一般是不须要加以特别解释的,而其他版本则没有这样的地位。冯摹本上有唐中宗“神龙”年号印,故又称“神龙本”。这是一个容易使人产生美好联想的别称,作为年号的“神龙”同时又能用于形容艺术高度,相信会有人惊讶于如此神秘的巧合。
▲《兰亭序》冯摹本 纸本 24.5X69.9cm 现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
《兰亭序》极尽笔法的可能性,笔路十分清晰,起收备尽法度,造成了生动而丰富的点画形态。前后照应的笔意引发了全篇的关联,关联的程度几近牵一发而动全身。明张绅《法书通释》说:“羲之能为一笔书,盖谓《禊序》(即《兰亭序》)自‘永’字至‘文’字,笔意顾盼,朝向偃仰,阴阳起伏,笔笔不断。”
一般来说“一笔书”只能是草书,而王羲之竟能将行书写成“一笔书”,足见其无可比拟的艺术修为。
二、《兰亭序》中大规模的“同字异写”是王羲之有意而为,并非无意书写提及《兰亭序》,包括不少外行在内的许多人津津乐道的是其中20个彼此不同的“之”字(表1),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具有符号性质的现象。
▲表1:《兰亭序》中的20个“之”字(从左到右,从上到下,按在原帖中的先后次序排列)
不过也有人提出,想把那么多“之”字写得一样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言下之意是此帖中“之”字之间的差异不足为奇。想要写得一样而没能如愿,结果会有20个不一样的“之”字;本来想要写得不一样而结果如愿,也会有20个不一样的“之”字——这是两种不同的“不一样”——前者是差异甚微的不一样,简直可以说它们就是一样的,那是被动的结果,其本质是不学而能的不稳定性,因而是处于价值起点的;后者是差异明显的不一样,再怎么离谱也不能说它们是一样的,那是主动的结果,其本质是学而难能的创造性,因而是处于价值高点的。
除了“之”字,《兰亭序》中还有其他一些重复出现的字例,兹将这一情形析出,列表如下:
▲表2:《兰亭序》中“之”字以外重复出现的字例(同一单字的不同写法按在原帖中的先后次序从左到右排列,
表2所列字例重复出现的次数少则2次,多则7次,字形简单的如“一、人”等,复杂的如“懐、觴”等,不论哪种情况,同一单字都塑造为不同的形状,这与“之”字在性质上并无不同。
另外,表2中共有147个字,加上20个“之”字,总计167个,超过了《兰亭序》总字数(324)的一半。假如将这么大规模的“同字异写”现象视为偶然的,那就无法想像还有什么是必然的了。
何延之《兰亭记》说:“(《兰亭序》)凡二十八行,三百二十四字,有重者皆构别体。就其中‘之’字最多,乃有二十许个,变转悉异,遂无同者,其时乃有神助。”显然,何氏对“有重者皆构别体”极为重视,他是以此为审美价值评判标准的。
三、中国历史上书法的“和同之辨”顶峰就在《兰亭序》事实上,这一标准是对创造性的肯定,所谓“神助”无疑是高超创造性的隐喻。又,唐李嗣真《书后品》说:“元常(钟繇)每点多异,羲之万字不同,后之学者恐徒伤筋膂耳。”以“万字不同”来评价王羲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万字不同”包括异字异写和同字异写,相比之下,同字异写的难度更大,因而价值更高。又,唐窦臮《述书赋》说“虔礼(孙过庭)凡草,闾阎之风。千纸一类,一字万同。”意为孙氏草书是民间的、平庸的,而字形单一正是其具体的表现(这样的评价是偏颇的,兹不分说)。
“一字万同”大概包括异字同写、同字同写,它恰好处于“万字不同”的对立面,说“一字万同”是致命的问题,相当于说“万字不同”是关键的价值。
▲李永忠 王羲之兰亭序立轴 136X34cm 2018年
在中国思想史上,很早就出现了“和同之辨”,西周末年的史伯已经充分认识到“和”与“同”的不同。史伯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国语·郑语》)不同事物之间彼此为“他”,“以他平他”就是使不同事物之间产生关联,从而生成新的事物,这就是“和实生物”。
相比之下,相同的事物之间当然没有差别,“以同裨同”就是将相同事物相加,只会导致数量的增加而不是质的变化,这就是“同则不继”。既然如此,重和去同就构成了当然的观念取向,孔子甚至将人们对待“和”与“同”的不同态度用作判断君子与小人的标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这样的思想对书法理论和实践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上述《兰亭序》同字异写现象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
王羲之《兰亭诗》有句云“群籁虽参差,适我无非新”,把这句诗看作同字异写的注脚大约不至于离题太远。
作者:李永忠,字一忱,首都师范大学文学博士,师从欧阳中石先生。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北京师范大学书法专业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书法院研究员、九三学社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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