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藕德斋主
西汉时期,今辛集市辖区内分布着西梁、贳、乐信、安定、郻、临平诸侯国(县),更始二年(24),侯国降为县,合并为鄡县。,就是这其中两个不常见的“鄡”(qiāo)、“贳”(shì),后来许多史籍中误为相似的字,闹出不应该的误会,造成史籍记载之不当。
《辞海》在“鄡”字条下注:郻,古县名。东汉改郻县为鄡县。治所在今河北省束鹿东南。北齐改名安国。西汉更始二年铜马农民起义军与刘秀战于此。
鄡,《汉书地理志》作郻,《说文》作鄡。明末清初历史地理学家顾祖禹撰写的《读史方舆纪要》说“鄡县城在县东北二十里。汉县治此。光武初,击破铜马贼于鄡,是也。”“县东北”的“县”指今辛集市新城镇。鄡县旧治所在地。
据“河北地区汉代城市的历史考察”一文说,“分布在河北地区的汉代城市中,有67个见诸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前221年)的史籍记载,”其中就有巨鹿郡的“郻”。那么,至少在春秋战国时期郻就已经成为今辛集地域的统治中心了。
东汉时,辛集一带处于巨鹿郡的北部边缘,鄡县是这一带的统治中心,而西汉时的贳县、西梁、乐信、安定也已划归鄡县,束鹿县(今辛集市)的疆域大都归于鄡县。因此,史书都说鄡县位于束鹿县(今辛集市)的什么什么方位。所以说鄡县是辛集旧县也是正确的。
清《束鹿县志》载:文帝(前179-157)封驷钧为郻候。后置鄡县(郻与鄡同音)。其实,驷钧封为鄥侯,在今山西介休东北一带。因而不可能是今辛集市域内的鄡侯。《水经.浊漳水注》载,《竹书纪年》:梁惠成王三十年,秦封卫鞅于邬,改名曰商。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四七云:“《商君列传》谓:‘鞅既破魏,封之於商十五邑。’‘於’读为乌,当即邬也。旧名止邬,今改曰商,故谓之商於。”《存真》云:“《汉书.地理志》巨鹿郡有鄡县,字亦作‘郻’,音苦尧反,故城在保定府束鹿县东,六国时为赵地,非鞅所得封也。祇以字形相乱,《水经注》、《后汉书》注于鄡县并引《竹书》,伪《纪年》亦改作‘鄡’,谬矣。”
《中国古代地名大词典》:“鄡县,汉置郻县,后汉曰鄡,更始二年,光武击铜马于鄡,即此,后魏作郧,北齐改曰安国,故城在今河北省束鹿县东,按颜师古曰,郻,苦么反,与鄡同,作鄡,地形志作鄡,通典旧志作皇阝,《寰宇记》作鄢,皆鄡字之讹也。”乾隆《束鹿县志》云:鄡县在后魏作“‘上日下来右 阝’县,又作‘上日下禾右 阝’,音俱同鄡。”疑为与“臬阝”字型相近所误。《晋书·卷十四·志第四·地理上》载:“赵国……臬阝”。《康熙字典》上载:“臬阝”为鄡之俗讹字。
《汉书外戚恩泽表》作邬。《水经注》作鄥。清《束鹿县志》载:汉文帝(前179——前157)封驷钧为郻侯。其实,驷钧受封的鄥,在今山西介休东北一带。因而不是今辛集市域内的鄡侯。《竹书纪年》载梁惠成王三十年(前340),秦封卫鞅于邬。改名曰商君,领於商十五邑。於商,在邓州内乡县东七里,鄥(邬),古同“鄡”,二字音同、字同、形近,故容易混淆;邬侯国在今山西,当时都属冀州。郧、皇阝、鄢也应该因形近至混。鄡、邬、郻三字,以形近错互。鄥,古同"鄡",二字音同、字同、形近,故容易混淆。
汉高祖六年(前201)三月庚子(十六日)置贳侯国,封吕博为贳侯。贳侯国传五世,自公元前201~前116年,凡85年。更始二年(24)降为县,并入鄡。更始元年(23)平棘(今赵县)宋子人耿纯率宗族宾客2000余人到贳城迎刘秀。刘秀命耿纯为先锋,收复宋子。一些史籍把“贳”错为“育”、“贯”,乃字形相近所致。
据《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第六记载:贳齐侯吕博国,属巨鹿。以越户将从破秦,入汉,定三秦,以都尉击项羽,千六百户【汉表作六百户】,功比台侯。侯位第三十六。高祖六年(前201)三月庚子为齐侯吕元年。【集解徐广曰:“吕,一作‘台’。”】 吕博谥齐,“执心克庄曰齐。”
还有一说是“贳齐侯合傅胡害”。《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写道:贳齐合侯傅胡害,以越户将从破秦,入汉,定三秦,以都尉击项籍,侯,六百户,功比台侯。三月庚子封,二年薨。(位列)三十六。八年,共侯方山嗣,二十年薨。孝文元年,炀侯赤嗣,十一年薨。十二年,康侯遗嗣,四十四年薨。元朔五年,侯猜嗣,八年,元鼎元年,坐杀人弃市。元康四年(前62),胡害玄孙茂陵公士世诏复家。元寿二年(前1)八月,诏赐胡害为后者爵大上造。《册府元龟》作合傅胡害。卷三百四十一·将帅部·佐命第二云:“合傅胡害以越户将从破秦,入汉,定三秦,以都尉击项籍。封贳侯六百户,功比台侯。”显然是将《汉书·功臣表》中的“贳齐合侯”误写为“贳齐侯”,又将“合”与“傅”相连为复姓,从而导致了“合傅胡害” 这样的错误。《汉书》上两处都说他的谥号是“齐合侯”,他的名字自然就是傅胡害了。
至于是封“吕博”、“台博”还是“合傅”胡害于此,可能在历史流转中文字书写有误,但都认定这个人“以越户将从破秦,入汉,定三秦,以都尉击项羽,(千)六百户,功比台侯”,也都认定其为“贳侯,谥齐。”以字形来看,吕、台、合必有两个错的,因古字凡作“口”形者,皆可书为“厶”形。博、傅形近,亦当互讹。我觉得,应该尊重《汉书》“贳齐合侯傅胡害”之说。
《史记注释》曰:贳“故城在今河北省宁晋县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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