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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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九月开学季
中小学生们陆续回到了校园
开学第一课
从法治安全教育小课堂开始
集法君整理了一些上学时
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
同学们快搬好小板凳
来上课啦~
步行安全
1.行人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做出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乘车安全
不论是乘坐校车、公共汽车还是轿车,都要系好安全带,并且不在车上嬉戏打闹。不乘坐任何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骑车安全
要注意不满十二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骑车的同学不要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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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常见形式
殴打、辱骂、诽谤、恐吓、孤立、排挤同学、毁坏同学财物等。
做法
1.同学们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欺凌要沉着冷静,尽可能拖延时间,争取机会求救。
2.要对学生欺凌勇敢说“不”,并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上和心理上的创伤。
3.同学们要提高辨别校园欺凌的能力,避免被欺凌,也不做“欺凌者”。
学校应坚决抵制学生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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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高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常利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设置骗局,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骗取公私财物。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因涉世未深容易成为诈骗犯罪分子的目标。
针对学生网络诈骗的常见方式
1.假冒“班主任”“学校领导”“学校同学”等特殊身份进行诈骗。
2.假冒“充值返利”“购买游戏装备回扣”“内部优惠活动”等方式,宣称以小的消费金额换取优惠、回报等进行诈骗。
3.假冒“介绍赚钱工作”“点赞转发即可分红”等方式进行诈骗。
如何防止受骗?
1.提高防诈骗意识,遇到自称班主任、学校领导、学校同学的,要及时跟老师核实情况,或者告知家长。
2.切忌贪小便宜,对于不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理智判断分析,三思而后行。
3.在网络学习时要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真实信息。
法治护航,健康成长
这些安全知识你get了吗~
集法君祝各位同学们
新的学期元气满满
快乐每一天,收获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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