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中国之所以能够用几十年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现代化里程和取得的巨大成就,正因为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强大的理论基石和重要理论保障。
读懂7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创新背后的理论支撑与思想引领,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当前的经济特征,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意义,才能够更好助力我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关口继续朝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前进。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为什么是中国独有且必须经历的特定阶段?
一个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运行体制必须与其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社会生产力状况是制约社会发展程度、社会发展阶段的最主要因素,社会主义社会也需要划分发展阶段。
并非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这一阶段由中国国情的特殊性所决定,为中国独有。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经济领域呈现哪些特征?
经济发展尚不充分。这种不充分既体现在我国的人均国民收入还远未达到高收入水平,也体现在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目标还有待实现。
经济发展呈现出不均衡的态势。地区间的不均衡、城乡间的不均衡和行业间的不均衡都不同程度存在。
经济发展的科技动力尚不充足。在基础科学及创新实力方面,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差距仍然不小,关键领域仍存在被西方国家“卡脖子”的风险。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是党基本路线的理论基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
推动确立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改革与发展的一切战略都应置于这个发展阶段的制约之下。
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立足点。只有深刻认识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我们继续在改革开放的道路上发展才不至于发生偏误。
来源 | 《人民论坛》2019年10月中
作者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孙洁;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苏京春
原文标题 |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历史逻辑及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经历的特定阶段
任何社会都是逐步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也是如此。众所周知,社会主义高级阶段是共产主义,共产主义阶段消费资料是按需分配。历史唯物主义指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形态的变化,在这一矛盾运动中,生产力决定着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最终走向共产主义社会。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社会主义社会应脱胎于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断循环运行、直至其内在的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社会化大生产的基本矛盾不可调和时,资本主义社会就会将自身带到历史演进的尽头,最后被无产阶级主导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取代。这也是为什么马克思会预言无产阶级革命会在几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爆发的原因。
但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规律下,社会历史发展也展现出它的特殊性。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的特殊历程决定了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必定要经过一个特定的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是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这一阶段由中国国情的特殊性所决定,为中国独有。
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历程
1842 年中英《南京条约》签订以来,我国的社会性质从封建社会转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产生于近代民族工业中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除了需承担领导资产阶级革命、结束封建社会的责任外,还担负着反对帝国主义、争取民族独立的历史任务。但是历史证明,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并没有能力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务,其原因在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以自然经济为主导的中国并不能培育出有能力领导资产阶级革命的资产阶级。
而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并将其中国化的中国共产党,在代表最广大无产阶级的基础上联合农民这一中国革命的主力军,完成了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于1949 年带领中国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再经过对工业、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中国于1956 年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但是彼时的中国由于并未经历完整的资本主义社会,此前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并未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进化成发达的商品经济,这使得社会生产力水平严重落后。在这种情况下,我国进入的社会主义只能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也就是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的社会主义。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当前的经济特征
虽然自1956 年完成三大改造、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改革开放更是促成了经济总量的飞跃式提升。1978 至2018 年的40 年间,我国的GDP 总量由不足4000 亿元迅速上升至超过90 万亿元,长时间里高企的经济增速更是令世界瞩目,这是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也是中国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的主要支撑。但是,我国目前的生产力较现代化水平仍有距离,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并没有改变,其在当前体现的经济特征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经济发展尚不充分
这里的不充分是相对于人民在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过程中所需要的物质条件来说的。首先,我国的人均国民收入还远未达到高收入水平。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我国2018 年的人均GNI 为9470 美元,位于全世界的中游。这说明我国还需要在经济规模增长上继续努力,保持中高水平的经济增速,才能为人均国民收入的跨越提升夯实基础。其次,经济发展的不充分还体现在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目标还有待实现。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教育、医疗以及环保等事关人民美好生活实现的关键因素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是经济发展呈现出不均衡的态势
我国复杂多变的地理环境以及改革开放初期的倾斜性政策使得目前的经济发展呈现多个方面的不均衡态势。
首先是地区间的不均衡,主要表现为东强西弱。2017 年国内人均GDP 最高的省级行政区为北京,达到12.90 万元,而同期甘肃的人均GDP 仅有2.85万元,相差超过4 倍有余。这是我国地区间人民生活水平差距、政府财力差距以及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根本原因所在,也是制约我国实现整体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因素。
其次是城乡间的不均衡。我国的城乡间失衡结构既表现在经济上又表现在制度上。经济上,城市中由工业化带来的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缓慢的第一产业泾渭分明;制度上,户籍制度通过与社会保障体系挂钩割裂了城乡居民。这种双重的不均衡在此前虽然客观上为我国的城镇化及工业化提供了大量的农业剩余,促进了我国的经济积累。但到如今,不止其理论上的缺陷仍然存在,其在现实中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城乡间的二元对立阻滞了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进而制约着我国经济的纵深发展;城乡失衡也导致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巨大差距,2017 年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为3.64 万元,较农村居民1.34 万元的人均年收入高出2.3 万元。这一收入分配差距既说明了我国城乡失衡,也不利于广大的农村消费更好地融入经济循环,将对我国经济进一步前进产生较大的消极影响。
最后是行业间的不均衡。由于我国基本技术实力不强加之体制机制尚有健全的余地,导致我国各行业的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呈现不均衡的态势。比如,金融、能源等掌握垄断资源的行业盈利突出,而制造业利润却处于经常性的不稳定状态之中。行业间不均衡的缘由更多来自制度层面,有待在深化改革中得到妥善处理。
三是经济发展的科技动力尚不充足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更是我国当前突破经济发展瓶颈、朝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前进的关键因素。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虽然在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后的艰难探索以及改革开放的迅猛进步后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并在某些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但在基础科学及创新实力方面,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差距仍然不小。此外,在高新技术领域,比如,集成电路设计研发等关键领域仍存在被西方国家“卡脖子”的风险,突破性发展亟待技术创新。所以,综合以上三大特征。从经济发展这一生产力提升的结果看,我国的发展是不充分不平衡的;从科学技术这一生产力的表现看,我国尚有巨大潜力亟待发掘。这就意味着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依然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也就进一步说明我国依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内容和意义
党的十三大第一次系统性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在建国以后经历了多番波折、付出了重大代价之后才提出的,其本身就凝结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建设和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在我国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历史关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就其本身内容而言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有着重大意义。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党基本路线的理论基础。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可以被阐述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一基本路线的直接理论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阐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第一层含义为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这强调了我国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社会。邓小平同志总结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就要求我们要持续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为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同时,还要求以改革和开放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良的制度保障与外部环境。由于社会主义性质的规定,就要求我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永远在社会主义的轨道上发展生产力,为人民幸福而奋斗。
二是推动确立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第二层含义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也就是生产力相对落后的阶段。对这个基本国情的认识要求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将改革与发展的一切战略都置于这个发展阶段的制约之下。
我国生产力还处在相对落后的初级阶段,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规律,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被确立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存的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确定,保证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运转,推动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收入分配领域,对于初级阶段的认知也促使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生产力尚不发达的阶段通过兼顾效率与公平,促使各类要素充分参与经济发展并享受发展成果,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
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立足点。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阶段,在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为保证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所亟需解决的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也摆在了新时代建设者的案头。面对经济发展长期动能不足、微观主体活力不足、国际环境中的大国博弈挑战、收入分配失衡格局带来的社会失衡等问题,必须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深刻认识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这样才能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妥善地培育经济新动能,壮大所需的制度环境,使我国的发展势头不中断,为我国解决以上重大问题提供必要的空间与时间。基于这一理论,我们继续在改革开放的道路上发展才不至于发生偏误,有助于我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关口继续朝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前进。
注:图片来自网络
文章来源:《人民论坛》10月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历史逻辑及重大意义》
作者:孙洁,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苏京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原文编辑:周小梨
新媒体编辑:王虹
视觉: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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