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这就要求企业推动上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要求,充分发挥“三管三必须”作用,发挥分管业务副总和直线部门作用,做到业务和安全不分家,主动做好分管业务的风险研判和防控工作。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出自中国古代重要典章制度书籍《礼记》。这里面有两个词非常重要,一个是“大道”,指的是普遍接受的、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或真理,作为企业安全管理而言“三管三必须”就是我们风险管控的“大道”;另一个是“天下为公”的“公”,这个“公”与共同的“共”含义相通,对应的是“私”,指的是不把国家或者权力当作一己之私。“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就企业直线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而言就是要以员工为本、以业务为根、主动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大同作为业务开展过程中风险受控的根本认识和目标追求,作为“让执行标准成为习惯”的文化源泉。
安全管理“三管三必须”,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安全管理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具体到生产经营单位中,就是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都要根据分管的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一定职责,负担一定的责任。也进一步明确了企业部门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了安全环保部门监管与业务主管部门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有利于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建立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 “三个必须”原则也在厘清责任、分清界限的同时,对企业的各业务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需要企业各部门协同配合切实发挥监管合力。
当前,企业直线管理部门(包含安全环保部门)面对纷繁复杂的日常工作任务,在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没有对业务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长远规划,缺乏系统整合的能力;辨识出的风险和处理发现的隐患不能做到举一反三、纲举目张,而是满足于闭环销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眉毛胡子一把抓,结果是事倍功半或者劳而无功,甚至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对内外部环境变化、人员流动、设备设施完整性、管理制度适用性程度等缺乏敏锐性、缺乏主观能动、缺乏因地制宜,不能够敏锐地从专业角度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口头禅是“这事不归我们管”,潜台词是不想负责、怕担责任。
“和而不同”出自《论语》,原话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是中国古代文化重要的经典著作,集中体现了孔子及儒家学派的政治主张、伦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主张等。“和而不同”的“和”在中国文化中最初的本义是指各种音调相互应和,强调既承认事物的多样性与差异性,又追求整体的和谐性与统一性。我们在认识“三管三必须”、看待业务管理理念差异时,践行“和而不同”的传统理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三管三必须”在安全文化中的内涵十分丰富,倡导的就是企业安全管理与业务管理同时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体现的是经过复杂的平衡、协调后达到的一种完美的境界,与“和而不同”的传统理念不谋而合。
“志不求易、事不避难”。所以说不断巩固“三管三必须”理念基础,需要企业的安全环保部门和业务部门能够形成共同体意识,需要安全环保部门引导业务部门牢固树立工作与共、协同与共、奖惩与共、业绩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共同谋划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共同建设权责匹配、业务互补、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风险管控体系,将HSE各项工作都要往实里抓、往细里做,做到有形、有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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