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锦囊到 便民春风伴你行
关联申报怎么填?
在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即将到来,全国税务系统正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之际,广东省税务局对标纳税人所需所盼,广泛收集了纳税人办理关联申报的疑难问题,精心梳理出36个关联申报税收风险点,逐一进行深入浅出的解析,提出应对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国际税收服务锦囊,以帮助广大纳税人更准确地掌握关联申报要求,进一步降低和化解各类国际税收风险,助力广东持续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广东省税务局关联申报国际税收服务锦囊共分三期,今天为您推送第二期,后续将推出第三期,敬请关注!
目录
1.关联交易类型填报错误
2.《融通资金表》填报方式有误
3.融通资金利息填报有误
4.《权益性投资表》漏报
5.“权益性投资情况”填报口径有误
6.“权益性投资股息、红利分配情况”填报错误
7.“权益性投资股息、红利分配给前5位股东情况”填报错误
8.《成本分摊协议表》漏报
9.《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填报有误
10.漏报境外关联方
11.《境外关联方信息表》数据填报有误
12.《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漏报
13.财务状况分析表关联交易划分不合理
14.财务状况分析表数据跨表不一致
1.关联交易类型填报错误
风险点
关联交易类型填报错误。
可能出现风险的表单
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G108000《关联劳务表》
锦囊话你知
42号公告第四条将关联交易分为五种类型: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金融资产的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资金融通和劳务交易。这五种类型中并没有兜底条款,即没有“其他交易类型”。换言之,企业与关联方所有的关联交易均需要对号入座,归入上述五种交易类型之中。但在明确各交易类型具体包含的交易内容时,《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说明提供了“其他XXXX”选项。因此,企业在判定关联交易类型时,如果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所列举的交易内容中没有找到相应选项,建议要根据每种交易类型的特性,结合上位法的规定,以及关联申报表的填报说明来判定。
实务中,如下几个问题相对容易出错,企业应特别注意。
(一)来料加工企业为关联方提供来料加工服务,并向关联方收取的加工费,应填报在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而不是G108000《关联劳务表》。其中,“原材料—来料加工”按照企业年度进口报关价格计算填报,“产品(商品)—来料加工”按照企业年度出口报关价格计算。
(二)对于技术服务费,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畴的,应作为劳务费在《关联劳务表》填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畴的,应在《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填报。
(三)委托境外关联方提供合约研发服务,向关联方支付合约研发费用,其中费用化部分应在《关联劳务表》填报,资本化部分应在《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填报。
(四)涉及研发业务的企业,如果将属于企业无形资产的研发成果所有权出让给关联方,应填报 G103000《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如果将属于企业无形资产的研发成果使用权出让给关联方,应填报 G105000《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如果是受关联方委托,仅收取劳务费用,则应填报G108000《关联劳务表》。
(五)应收账款在年度内没有发生转让交易,仅发生余额变动的,不需要就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情况填报G106000《金融资产交易表》。
(六)企业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企业属于被投资方而不属于交易方,自然该交易也就不属于企业要申报的关联股权转让交易。实务中,也有企业容易误将向股东支付股息红利作为关联交易报告。
2.《融通资金表》填报方式有误
风险点
关联融入或融出资金没有按要求逐笔填报,而只填前五名或合并填报。
可能出现风险的表单
G107000《融通资金表》
锦囊话你知
《融通资金表》与其他关联交易明细表填报要求有所不同,一是其他表单要在合计栏加上非关联交易金额,而《融通资金表》只填报关联交易金额;二是其他表单填报的是分关联方汇总的情况,除逐行填报前5位关联方外,其他关联方合并填报,而《融通资金表》是要求逐笔填报,一笔资金年度内部分变动的,该笔资金的剩余部分也要视同新一笔关联交易进行重新填报。实务中,一些企业发生的关联融入或融出资金笔数较多,但只填报5笔,或将多笔合并成一笔填报。由于各笔交易的金额和本年实际占用天数不尽相同,这可能会影响年度关联债资比的计算,甚至会被误判关联债资比超标。
3.融通资金利息填报有误
风险点
《融通资金表》“境外关联交易金额(利息)”和“境内关联交易金额(利息)”只填报了实际收付的利息,容易漏报其他具有利息性质的费用。
可能出现风险的表单
G107000《融通资金表》
锦囊话你知
《融通资金表》第6和7列“境外关联交易金额(利息)”和“境内关联交易金额(利息)”填报包括由于直接或者间接取得关联债权投资而实际列支的利息、支付给关联方的关联债权性投资担保费或者抵押费、特别纳税调整重新定性的利息、融资租赁的融资成本、关联债权性投资有关的金融衍生工具或者协议的名义利息、取得的关联债权性投资产生的汇兑损益及其他具有利息性质的费用。
4.《权益性投资表》漏报
风险点
企业容易因年度内权益性投资情况没有发生变化而漏报权益性投资表。
可能出现风险的表单
G109000《权益性投资表》
锦囊话你知
《权益性投资表》适用于企业填报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获得或者存续的权益性投资情况。企业即使在报告年度内权益性投资没有发生变化,也应反映存续的权益性投资情况,因此发生关联业务往来的企业在进行关联申报时一般均应填报《权益性投资表》,相当于一张必填表。
5.“权益性投资情况”填报口径有误
风险点
企业对权益性投资情况填报口径理解不清晰,容易出现错报。
可能出现风险的表单
G109000《权益性投资表》
锦囊话你知
企业对于“100权益性投资情况”,习惯性填写为月度余额,无法正确反映企业权益性投资实际情况。实际上,“所有者权益金额”、“实收资本(股本)金额”、“资本公积金额”应按当月《资产负债表》月初月末平均值填列,即(期初余额+期末余额)÷2;而“平均权益投资金额”不一定等于“所有者权益金额”。若“所有者权益金额”大于或等于“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金额”之和,则“平均权益投资金额”等于“所有者权益金额”。若“所有者权益金额”小于“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金额”之和,当“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金额”之和大于或等于“实收资本(股本)”时,“平均权益投资金额”等于“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金额”之和;当“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金额”之和小于“实收资本(股本)”时,“平均权益投资金额”等于“实收资本(股本)金额”。例如:A企业《权益性投资表》3月第1列“所有者权益金额”为1000万元,第2列“实收资本(股本)金额”为800万元,第3列“资本公积金额”为300万元,则第4列“平均权益投资金额”应为1100万元。
6.“权益性投资股息、红利分配情况”填报错误
风险点
在填报权益性投资股息、红利分配情况时,容易错填分配金额,及错误区分关联股东与非关联股东。
可能出现风险的表单
G109000《权益性投资表》
锦囊话你知
权益性投资股息、红利分配情况中“股息、红利金额”应按权责发生制填报本报告年度内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者转股决定分配的股息、红利金额合计。因此,企业已作决定但未实际分配的股息、红利也应在本项填列。实务中,还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由于非居民企业取得应源泉扣缴的所得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相关应纳税款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实际支付之日,因此,《权益性投资表》中分配给境外股东的股息、红利金额与企业申报的“股息红利所得”性质的非居民源泉扣缴申报金额存在不一致的可能。
(二)要特别注意关联方股东与非关联方股东的区分。根据42号公告关联关系的判定,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的,才构成关联股权关系。因此《权益性投资表》中“非关联方股东”是指直接持股比例不足25%,且不满足其他关联关系判定条件的股东。
7.“权益性投资股息、红利分配给前5位股东情况”填报错误
风险点
在填报权益性投资股息、红利分配给前5位股东情况时,误按分配金额大小来填报。
可能出现风险的表单
G109000《权益性投资表》
锦囊话你知
“300权益性投资股息、红利分配给前5位股东情况”应填报本报告年度内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分配给前五位股东情况。实务中,有企业会习惯性认为既然是关联申报那就填写分配给关联方股东的情况,或认为是按股息、红利分配金额大小来确定前五位股东。实际上,应按持股比例来确定前五位股东,而且不区分是否关联方。应注意,这里填报的前五位股东的名称、类型和国家(地区)的信息应与《企业报告信息表》“400企业股东信息(前五位)”一致,如果《企业报告信息表》实际填写的股东数量多于5位的,本表要按该表所列股东数来填报,即要填报分配情况的股东也不止5位。目前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线填写申报已将此栏设置为自动从《企业报告信息表》获取上述股东基本信息。
8.《成本分摊协议表》漏报
风险点
既执行预约定价安排,又签订成本分摊协议的企业容易漏报《成本分摊协议表》。
可能出现风险的表单
G110000《成本分摊协议表》
锦囊话你知
《成本分摊协议表》适用于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已签订或者正在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企业填报。对于以预约定价安排方式达成成本分摊协议的企业,虽可以不准备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关联交易的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但并不能免除关联业务往来的申报义务,所以该企业在进行关联申报时应按要求填报《成本分摊协议表》。
9.《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填报有误
风险点
误按权责发生制填报,导致对外支付数据填报错误。
可能出现风险的表单
G111000《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锦囊话你知
根据《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填报说明,该表“本年度向境外支付款项金额”及“其中:向境外关联方支付款项金额”均要求按照收付实现制,填报企业实际向境外及境外关联方支付款项金额。实务中,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一)应按收付实现制,而不是权责发生制填报此表,即当年支付的款项才需要填报。如以前年度已做税前扣除未对外支付,在报告年度内进行了对外支付的款项应填报;而报告年度内只进行了对外支付备案但并没有实际对外支付的款项不应填报。
(二)“本年度向境外支付款项金额”不仅包括向境外关联方的支付,也包括向境外非关联方的支付;不仅包括向境外机构的支付,也包括向境外个人的支付。
(三)由于填报原则差异,一些项目费用在关联申报《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关联劳务表》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期间费用表》之间难以做到一一对应,但事实上还是会有内在的勾稽关系,建议企业如实填报相关数据。
10.漏报境外关联方
风险点
企业容易以不了解境外关联方相关信息为由而漏填报境外关联方。
可能出现风险的表单
G112000《境外关联方信息表》
锦囊话你知
《境外关联方信息表》要求填报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G106000《金融资产交易表》、G108000《关联劳务表》中所有列明的境外关联方信息,而且是一户一表,有多少户应填报的境外关联方就有多少张表,但仅在G107000《融通资金表》列明的境外关联方信息不需要填报。目前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此栏设置了下拉菜单,只有在关联交易明细表中填报的境外关联方才可以选填。
11.《境外关联方信息表》数据填报有误
风险点
境外关联方信息表中“纳税人名称”“实际税负”“适用所得税性质的税种名称”等信息容易填报错误。
可能出现风险的表单
G112000《境外关联方信息表》
锦囊话你知
《境外关联方信息表》填报的是境外关联方的信息,实务中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一)“纳税人名称”应填报境外关联方名称,而不是本报告企业的名称。
(二)“适用所得税性质的税种名称”应填报境外关联方所在国适用所得税性质的税种名称,应当以中文填报。
(三)“实际税负”填报境外关联方在所在国最近年度实际缴纳所得税性质的税种的税负。实际税负=实际缴纳所得税性质的税种的税款金额(扣除各种税收返还)÷所得税性质的税种的应纳税所得额×100%。所得税性质的税种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零的,按零填报。
(四)“享受所得税性质的税种的税收优惠”应填报境外关联方在所在国享受所得税性质的税种的税收优惠,包括各种税额减免、税率优惠、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税收返还等,如填报“享受法定税率XX%的减按XX%征收”等。
(五)“上市公司”填报的是境外关联方的信息,如境外关联方为上市公司的,如实填报“上市股票代码”和“上市交易所”相关信息,填报境外关联方股票上市的交易所时应当以中文填报全称。
12.《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漏报
风险点
对填报企业个别或合并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的条件理解错误,容易漏报。
可能出现风险的表单
G11301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G11302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合并报表信息)》
锦囊话你知
报告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的企业中,编制个别财务报表的企业应填报G11301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应填报G11302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合并报表信息)》。即《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是所有进行关联申报的独立核算企业都需要填写的表格,相当于一张必填表。实务中,一些公司因下设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而容易误填G11302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合并报表信息)》,其实,如果该公司只是下设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并没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就只需要填报G11301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
13.财务状况分析表关联交易划分不合理
风险点
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对关联交易划分不同情形时不合理、不准确,划分标准说明不符合要求。
可能出现风险的表单
G11301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G11302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合并报表信息)》
锦囊话你知
填报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的难点是将各核算项目金额划分为境外关联交易、境外非关联交易、境内关联交易和境内非关联交易四种情形。企业首先应当依据财务会计核算明细准确划分,无法准确划分的,应当确定其他划分方法,并说明具体的划分标准。当没办法依据财务会计核算明细准确划分时,企业可参考以下划分方法:营业收入按照具体的销售客户进行划分填报,营业成本按照实际账载成本进行划分填报,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按照“费用功能法”原则划分(如果某项费用是因为从事境外关联业务而实际发生的就直接划分到境外关联费用),对无法按“功能”准确划分的,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销售成本、费用标准、销售收入等合适因素进行划分。
实务中,部分企业未能够合理、准确划分四种情形的金额,填写划分标准说明也过于简单。建议企业在日常的会计核算中能按不同关联交易情形对收入、成本、费用进行分开核算,以便准确填报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而且,无论如何划分收入、成本、费用,均在划分标准说明中予以详细说明。
14.财务状况分析表数据跨表不一致
风险点
同一核算项目在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金额不一致。
可能出现风险的表单
G11301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
锦囊话你知
企业在填报G11301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时,应留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各项目合计栏(第5列)金额与企业所得税年报表中的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对应栏次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应核对是否存在错报情况。且当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数据调整时,关联申报《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也应作相应调整。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审核:邢盟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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