蚯蚓
大家应该都不陌生了
曾经很多喜欢钓鱼的朋友都喜欢用蚯蚓
来当做诱饵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
“钓鱼不用蚯蚓”
已很大程度上减少对蚯蚓生存的威胁
但关于蚯蚓的“黑产业”
又反向“崛起”了
近日
#蚯蚓干价格暴涨#冲上微博热搜
因为蚯蚓干,它又叫地龙
是一种中药药材
近年来随着它的价格不断上涨
一种名为“电蚯蚓机”机器的销量也随之上涨
产生了一条
对蚯蚓进行“灭绝式”捕杀的利益链
“电蚯蚓机”“地龙仪”
一种形似大电池的金属仪器
价格在100多元至800元不等
上网查看
一些店铺销量超过十万件
评论区也充斥着捕猎者的使用心得
专家表示
蚯蚓因其体内
含地龙素、多种氨基酸、维生素等
可作为珍贵药物治疗多种疾病
近年来
蚯蚓价格大幅提升
直接推动了电蚯蚓机的售卖
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 孙振均:大功率的电蚯蚓机开发出来以后,使采收蚯蚓的效率提高了,使蚯蚓的资源量进一步下降,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因此蚯蚓,也就是中药地龙干,价格暴涨。前几年,一公斤干品大概70多元,现在280元都不一定能收到货,有的已经涨到300多元了。
对蚯蚓的“灭绝式”捕杀
究竟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销售电蚯蚓机的商家
又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
专家表示
电蚯蚓机通过将电瓶中直流电导入土壤中
使得土壤中的蚯蚓
受到“触电”刺激后钻出泥土
任人捡拾
其实不光对蚯蚓进行无差别伤害
还对土壤中的其他生物造成了伤害
是一种“灭绝式”的捕杀行为
2021年8月12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针对中国绿发会提起的“电蚯蚓”第一案的一审判决书,三家售卖电蚯蚓机的公司因出售猎捕工具,使购买者以电击方式捕猎蚯蚓,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依法承担相应的环境侵权责任。
法院判决商家赔礼道歉、赔偿159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失费用。
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黄其柏:商家销售专门用于诱杀蚯蚓的电子诱捕装置,其行为已经构成对环境的侵权,应对实施侵害生态环境的行为承担相应的环境侵权责任,销售者与捕杀者构成共同侵权,与捕杀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对侵权造成赔偿损失数额的认定问题上,不应主要依据在侵权者因侵害行为所获得的利益上认定,更要广泛结合破坏生态环境的范围和程度、生态环境的稀缺性和恢复的难易程度综合考量计算损失金额,要求侵害生态环境的侵权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专家建议
为了有效保护蚯蚓等有价值的野生动物
要针对物种的生存环境特点
建立自然保护区
进行有效的生态增殖
以确保生物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
同时也需要对捕捉的方法进行优化
严禁使用
电蚯蚓机、农药漫灌等类似的
“灭绝式”方式来捕杀
综合:央视财经
来源: 广东公共DV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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