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苏
标题:浙江男子和同事去吃饭,超过24小时才肚子疼,他要求老板赔3000元
在外面用餐吃到不干净的食物,通常也就几个小时就会出问题,比如晚上吃完早上醒来肚子疼,不过人和人之间的体质是不一样的。
有些人吃到不干净的东西后,出现反映的时间段有点长,比如超出24小时才肚子疼,此时要搞清楚是哪里的问题,说实话也是比较难。
同样那家被维权的餐厅,老板也是不想承担责任,反倒还会觉得是被敲诈,不过本着和气生财的想法,大多数老板都会赔偿点钱了事。
然而有些顾客是比较难搞,凭着怀疑就要去维权,要求赔偿的数额还不低,动不动就要去投诉举报,往往都会把事情给弄得更加糟糕。
3月18号浙江杭州,有家餐厅就遇到了这事,顾客是过了1天多才肚子疼,老板愿意赔2000元现金和3000元消费劵,顾客还是不太满意。
事情是这样的,小康就是那位肚子疼的顾客,3月5号晚上和6个同事,还约了2个公司的客户,9人一起到一家餐厅用餐,总计消费了1420元。
吃完回去倒也没有什么问题,等到7号凌晨的时候,小康的肚子就疼起来了,8号早上到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检查,医生结论是细菌感染引起的。
在和公司的同事说了后,发现还有5个同事也一样肚子疼,他怀疑是5号那天吃晚餐引起的,应该是一道叫凉拌特级海蛎的菜有点问题。
那位正常的同事肠胃不好,那天晚上就没吃那道菜,至于客户是否有问题,小康表示客户已经离开杭州,出于公司机密也不能提供联系方式。
此前也找老板协商过了,但是双方没达成一致意见,小康找来媒体曝光此事,主要是希望能得到赔偿,对此记者也和他到了餐厅去了解情况。
一位店长出面作了说明,他认为不太可能是菜引起的,通常出问题也就几个小时,可能还会有点个体差异,但是不可能6个人都超过24小时。
为了证明菜是否有问题,在小康过来反映情况后,店长也空腹吃了这道菜,事后一直都没有什么事情,在和小康协商时也是态度挺好的。
当时老板就提出2000元现金以及3000元消费劵,店长觉得这已经是很有诚意了,但是小康自己不满意,还打电话投诉到市场监督部门去。
后面执法人员也上门检查了,餐厅也没有什么不规范的地方,不过本着和气生财的做法,店长还是愿意和小康再协商,对此小康也提出了诉求。
以后都不会过来餐厅消费了,3000元消费劵没什么用,他要求餐厅直接赔偿3000元现金,目前双方还是没能协商一致,相信很快也能解决了。
小结
从吃饭到肚子疼的时间段来看,很难以确定是哪里出问题的,毕竟已经超出24小时了,1天多的时间里也没法保证,这期间6人又吃了什么东西。
虽然是没法确定是哪里的问题,但是老板也算有解决诚意了,在还没有找媒体曝光时,已经给出了2000元现金和3000元消费劵的赔偿方案。
这已经足够抵消小康和同事的损失了,毕竟不是进医院住了好几天,只是有2个同事去医院检查,再加上没有明确的证据能证明是餐厅食物的问题。
如果老板坚决不承认的话,市场监督部门也没查出问题,说实话就是到法院去起诉,顶多就是让老板费时间点,最后结果也不会比赔偿方案高。
大家对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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