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诬陷侵犯公民肖像权可起诉吗(网上发诋毁同事名誉)(1)

大皖新闻讯 网络平台现在已成为大家生活和工作的重要交流工具,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个人的言行举止同样受到法律约束。9月1日,大皖新闻记者从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王某利用抖音录制视频辱骂他人,并在微信群中转发传播该视频,被判赔礼道歉、赔偿6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魏某与王某系前同事,二人因工资计算事宜产生纠纷并发生撕扯行为,王某因此事对魏某心怀不满,在自己的抖音账号上发布了三段辱骂魏某的视频,并将该视频转发至单位微信工作群中。魏某以侵犯自己的名誉权为由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

潘集区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及利益,名誉权的基本内容是保有和维护自己的社会评价。抖音、微信等平台虽然是网络虚拟空间,但相关参与者在发表言论时仍应恪守基本的礼仪和道德规范,不能逞一时口舌之快而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伤害他人。

法院认为,王某因工作琐事与魏某发生争吵、撕扯后,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指名道姓辱骂魏某,并转发至微信工作群,已经不属于正常的言论范畴,明显带有侮辱魏某人格尊严、贬损其名誉的意图,部分言论通过抖音平台及微信传播,既会使魏某的自尊受损,也会给其带来社会评价降低等不利后果。王某的相关言论已构成对魏某名誉的侵害,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遂作出以上判决。

耿孟婷 大皖新闻记者 张安浩

(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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