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这两年在我的心目中压抑了好多年。今天我想把它说出来:有好多事,律师心目中是非常清楚的,只能意会,不可言传。

在这个社会中有两个群体,一个是记者,另一个是律师。这两个群体是非常特殊的。他们的思维是比较特殊的,可能也就是那个所谓的“万人恨”的群体。为何“万人恨”?因为他们看透了问题的本质。记者这个群体风险更高!律师这个群体的风险次之。所以社会对这个群体更加关注。有一次,我与重要国有媒体的一位中层领导在一起在一起谈话谈起过此话题。我对于记者的境遇深表同情!

律师的境遇能够稍微好一些。律师有一部分的性质属于商业性质的情况稍好一些。

律师就应当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有些话不说出来自己心里想的,就永远没有风险。如果说出来了,那就有很多的风险。

我现在就说说我自己的一个事例。那是在2020年春节之前的一天,有位工人过来委托我办理他的一审劳动案件诉讼,标的额非常大!因为在仲裁过程中败诉了。公司方聘请律师代理的。

我接受他的委托的时候,我就告诉他:他的诉讼请求有很多的地方是不正确的;但是仲裁阶段的裁决是错误的。他仍要坚持自己的观点。我觉得这个人是刚愎自用,或者是精神系统有问题。对了,这人是我以前代理离婚案件对方的当事人。以前他没有来过我的单位。我想他是怎么找到我的?

一审诉讼中还是仲裁阶段的那位律师,她是我曾经的徒弟。在法庭阶段她没有与我主动打过一句话招呼,我也没有与她说过一句话招呼。我们之间完全是陌生人。

第一次开庭后,紧接着第二次开庭,原来换了威海市里的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这位律师是我“哥们”的丈夫,他们的婚礼我也参加过 我是喝得叮咛大醉。可是来到了法庭上,我们好像是陌生人。??????

我在第三次开庭已经进行了法庭辩论。在等待判决。后来法院通知我们去调解。我去捎着委托人,我在车上就将情况告诉了他。我提醒他:开始我只收了一点基础费用。如果按照你的诉讼请求你是要交很多律师费的。我觉得你的诉讼请求大部分得不到满足,所以就按照法庭确定的数额收取律师代理费。我的委托人沉默不语。我问他:难道是不想按照法庭确定的数额给我代理费吗!他还是沉默不语。我终于明白了。我告诉他上几次该说的我都说了,这次我就没有必要说了,你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了。以后我也不会给你再代理案件了。他还是沉默不语。

来到了法庭法官主持调解,我的委托人,看看我,问我“怎么办?”,我告诉他该说的我都说过了。你自己决定。我的委托人,自己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了。

在回去的路上,我的委托人就牢骚不断。我就把道理讲给他听:你仲裁阶段全败诉了,你能在法院阶段胜诉已经是成功了。对方是一家非常强大的公司,能够愿意败诉吗!为何在诉讼中换律师?为何法庭辩论结束后又要要求调解?如果他们觉得能赢他们会主动要求调解吗?尽管你的诉讼请求是狮子大张口,但是正确的判决数额也不至于你确定的那么低。但是你换来的代价是马上能够拿到款项。你已经是大获全胜了。你与强者斗,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如果没有我的加持,那是不可能的。你应当知足吧。

可是后来这个委托人,拿着我说的话的录音去司法局投诉我。司法局批评我是“不当言论”,我不接受他们的批评,我要求他们转交上级司法机关是否应对我进行处罚?时至今日没有对我做出任何处罚。

做律师没最好只有更好(我们做律师的很多的时候只能想不能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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