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书中,列举了24个名人孝顺父母的例子,其中一个是“埋儿奉母”。
大概内容是:郭巨家很穷,吃了上顿没下顿,郭巨认为,饭本来就不够母亲吃,还要分给儿子,这样母亲更不够吃了。于是他就和妻子商量,打算把儿子埋了,省点饭给母亲。结果挖到一坛金子,上面还有字“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这样,郭巨有钱了,就没埋儿子。
这个故事的最初版本,并不是这样。
西汉时期,刘向曾编过一本《孝子传》(后人托名之作),书中对郭巨埋儿奉母的故事,说的更为详细。
郭巨,河内温人,甚富。父没,分财二千万为两分,与两弟,己独取母供养寄住。邻有凶宅,无人居者,共推与之居,无祸患。妻产男,虑养之则妨供养,乃令妻抱儿欲掘地埋之,於土中得金一釜,上有铁券云:赐孝子郭巨。巨还宅主,宅主不敢受,遂以闻官。官依券题还巨,遂得兼养儿。——《太平御览》引刘向《孝子传》
这是说:郭巨家本身很有钱,父亲死后,留下了两千万给他兄弟二人。但郭巨把钱都给了弟弟,并且他把母亲接过去自己养。由于没钱,他只能住在隔壁凶宅,后来才有了打算埋儿奉母,挖到钱财的事。
明明有钱,为什么非要都给弟弟?明明连孩子都养不活,为什么还要养母亲?明明可以把母亲给弟弟养,让母亲享受到好条件,郭巨却没这么做,算是孝顺吗?不是,因为这根本不符合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中的孝是什么样呢?
孔子有个弟子叫曾参,他在家帮父亲处理瓜苗,结果不小心,把瓜苗根弄断了,他爹一怒之下,一棍子把曾参打的昏死过去。醒来以后,曾参还故意弹琴让他父亲听到,以此来证明自己没事,让父亲放心。
孔子听说这件事后,很生气,不让曾参再来见自己。曾参不明白,让人请教孔子,孔子说:你是天子的子民,若你被你父亲打死,那你父亲不就是犯罪吗?你若被打死,不就是让你父亲陷于不义?这和不孝比,哪个厉害?所以说,看见小棰可以受,看见大杖就要逃了。
曾参知道后,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
这才是正宗的儒家思想,这才是真正的孝顺。真正的孝顺,首先就是要父母考虑,不让他们为自己担心,不让他们因为自己而自责甚至犯罪。
不论分钱还是埋儿,郭巨都是错误的,既让母亲因为自己受苦,又要杀了儿子,陷自己于不义让母亲担心难受,所以他此举根本不配说孝顺!
那他为什么这么做?为了名声,他想借此来证明自己的“孝顺”和“廉洁”。至于后面挖到钱更可怕了,谁都知道老天爷不会真给他钱,而且还贴了“提示语”。所以只有一种可能:郭巨提前埋好,又假装碰巧挖到,这样他不仅有钱了,而且没埋儿子,更重要的是,还能落得个“孝廉”的名声。
所以说,如果这是真事的话,那只能说,郭巨太功于心计,简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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