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晟豪庭D栋报建19层,结果封顶变成31层,违建达12层。 记者朱金赞 摄
位于惠州市河南岸片区的华晟豪庭D栋非法“增高”,报建19层,结果封顶变成31层,违建达12层,并且公开销售,被当地城管部门立案查处。经组织专家技术论证后,拟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拆除20层至31层违建楼层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日前,惠州市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被受理。17日,“惠州市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华房地产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听证会在我市公开举行。
整个听证会按照市城管局案件承办人陈述执法情况,华晟豪庭代表陈述申辩,举证以及最后陈辩等环节规范进行。东时记者获悉,7月20日是永华房地产公司向市城管局提交相关新证据的最后日期,该公司并未向市城管局提供任何新证据。
开发商
承认违建事实 希望调整容积率减少损失
东时记者从听证会现场获悉,涉案楼盘华晟豪庭地处惠城区演达片区,分为三期开发,已经建成的四栋楼都是31层,涉及违建的是第三期开发的D栋,建设已处于收尾阶段。因该片区是惠州教育集中地,很多业主为了方便孩子读书,都赶在开学季加紧装修。该案共波及140多户业主,目前已有少数业主入住。在收到当地城管部门发出的楼房未经验收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而要求尽快撤离的通知时,业主疑窦丛生,称房屋属于合法购买拒绝搬离。
永华房地产公司承认违建事实。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华晟豪庭小区四栋楼是一个整体,D栋如果按照容积率只建到19层变成缺角会影响美观,而且D栋原址是某单位80年代的老宿舍和部分私人楼房,纳入了“三旧”改造项目,虽然同时征地,但拆迁花了很长时间和巨大成本,企业无法为协议约定回迁到本栋20层以上的拆迁户解决回迁问题,迫不得已违规进行了加建。
而且,开发商提出,华晟豪庭四栋楼是整体规划设计的,所以D栋桩基础以及梁柱设计也是按31层来设计施工的,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安全规范,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实质影响规划的问题。他们希望政府适当调整容积率,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城管
邀请专家论证咨询 可请专业拆除公司
在此之前,城管、住建、规划等部门也专门针对此事邀请了多名建筑行业专家进行论证咨询。建筑专家认为人工拆除难度大,但只要措施得当,可以实施,主要涉及保护剩下和周边建筑物的安全,包括风力、抗震等,可以请专业的拆除公司,从上往下垂直施工,逐层实施人工加小型机械拆除。专家提出,拆除了能否满足规划许可、避免震动和扰动19层以下楼层,主要是方法问题,靠近19层一定要人工拆除。而且,建筑物离河边较近,可能存在抗浮问题,可以通过把D栋拆到裙楼,通过地下降水等其他方式抗浮。
“我们先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如当事人未整改再实施下一步措施。”城管相关负责人表示,违法成本低而冒险的收益高,是很多违建产生的原因,所以对违建必须“零容忍”,严厉打击震慑,遏制侥幸心理。而且,为了更及时有效地查处违法建设,提升对违法建设管控效果,该局计划对惠州市查处违法建设进行地方立法,目前正在委托相关律师开展立法调研。
据悉,涉案的惠州市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是第三次被城管部门立案查处。该公司2016年4月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华晟豪庭”项目D栋被处罚。2016年12月,又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进行建设,超建12层,被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采取了查封施工现场、停水停电等多种措施。但该公司拒不停工,强行建设直至完工,公开出售,并通知业主装修和入住,擅自将未经验收合格的楼房交付业主使用,被城管部门第三次立案查处。
律师说法
公开听证彰显阳光执法
针对此案,惠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杨择郡表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经过听证会上面对面的对话和举证质证,进而作出行政决定,是对当事人最好的普法教育,让当事人知道对错,更理性地接受和配合执法。同时将决策的依据、过程、方法告知社会大众,让大众对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进行检验,也充分显示出执法部门的勇气和自信,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质疑,并得到有效的执行。
杨择郡说:“听证程序,整个执法过程、认定依据,决策结果都是在民众监督下进行,涉案当事人本人来到听证会现场可以设身处地感受到执法人员的执法艰辛,也能够感受执法规范化,公开听证是文明执法、防范腐败最好的方式。”
此外,杨择郡还认为通过听证会,将实现执法行为更理性,更有秩序,也能公开告知利益相关方、社会大众,起到说服功能的作用。通过此次执法部门的公开听证,也将会让涉案当事人更加理性地接受行政机关的处罚,让老百姓,违法者自觉承担法律后果履行行政决定,从而一定程度上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也能让执法人员的法律思维更加缜密,执法水平得到锻炼。“我认为这次听证会是一个法治教育最好的形式,是实现社会秩序规范有效途径,让涉案当事人接受教育的最佳选择。”
事件回顾
●2016年4月
惠州市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惠城区演达大道16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华晟豪庭”项目D栋,被市城管局处罚。同年12月,开发商取得D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又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进行建设,超建12层(第20至31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市城管局第二次对开发商立案查处,责令开发商立即停止建设,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停水停电等多种措施,但开发商拒不停工,强行建设,造成无法消除规划影响的事实,导致该楼至今无法办理验收手续,继而无法办理房产证。
●2018年6月12日
市城管局发现位于惠城区演达大道16号的违法建设涉案楼盘“华晟豪庭”D栋有业主装修及少数入住,立即采取了制止措施。据介绍,经查,D栋规划许可建设为地下2层,地上19层,实际已建成地下2层、地上31层的框架楼房,超建12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规定,案件正在处理中,在此期间,开发商又将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存在质量及安全隐患的D栋楼房擅自交付业主装修使用,严重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和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对此违法行为,市城管局再次对开发商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为避免给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遏制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及不良后果的继续扩大,市城管局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向正在装修和已入住的业主发出书面《通告》,告知楼房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隐患,要求并劝导业主立即撤离。
●2018年6月28日
市城管局再次向违规加建的华晟豪庭发出通告,称开发商不仅违建,还擅自将未经验收合格的楼房交付业主使用。为避免给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遏制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及不良后果的继续扩大,市城管局已多次责令开发商立即改正、消除规划影响,并依法对D栋采取查封、停水、停电等措施,同时要求开发商妥善安置业主、依法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据悉,在案件办理期间,开发商又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通知业主装修和入住,擅自将未经验收合格的楼房交付业主使用。对此,市城管局第三次对开发商立案查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拟对开发商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8年7月17日
开发商认为,该楼不存在可分割建筑,要在空中拆10多层,技术难度大,拆除成本高,安全风险不可控。于是,开发商被城管部门立案查处后,提出听证申请。受理该案的案件承办人和开发商在2018年7月17日举行了听证会。
恵报全媒体记者:张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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