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对各地的改变(林长制知识速览)(1)

林长制对各地的改变(林长制知识速览)(2)

全面推行林长制

让大美新疆天更蓝 山更绿 水更清

什么是林长制

林长制是林(草)长制的简称,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林长,其他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构建区、地、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实行分区(片)负责,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属地责任的制度。

自治区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

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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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改委、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草局等8个单位。

自治区总林长、副总林长

分别由谁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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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林长由自治区党委、政府两位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总林长由自治区人大、政协主要领导,自治区党委、政府省级领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军区主要领导等14位同志担任。

自治区划分几个责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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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省级领导分别担任6个片区林长:天山西部片区(包括伊犁州、博州、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的天然林和人工林)、天山东部片区(包括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的天然林和人工林)、阿尔泰山片区(包括阿勒泰地区、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的天然林和人工林)、塔里木河流域胡杨林片区(包括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巴州的天然林和人工林)、东疆片区(包括哈密市、吐鲁番市的天然林和人工林)和塔城片区(即塔城地区的天然林和人工林)。

和田地区、克州、克拉玛依市由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自治区副总林长负责。

自治区各级林长巡林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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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1号总林长令,各级林长要对责任区域进行全面巡查,原则上自治区、地(州、市)级林长每年巡查不少于1次,县(市、区)级林长每半年不少于1次,乡(镇)级林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每月不少于1次。对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问题突出的区域,应当增加巡查频次。

区、地、县、乡四级林长

巡查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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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建设情况。

(2)林长责任区域管护情况(责任区是否落实并划分、划分是否到人,管护人员补助是否到位,网格化管护是否到位,林长巡查是否开展)。

(3)林草地用途管制情况(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办理使用林草地手续)。

(4)森林草原督查落实情况(乱砍滥伐林木、违法违规使用林草地等是否依法进行处理)。

(5)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情况(栖息地是否破坏、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贸易活动是否存在)。

(6)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落实情况(工程建设任务是否完成、工程资金是否到位并规范使用、工程建设成效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7)国土绿化年度任务执行情况(年度建设任务是否完成、农田四周是否有防护林、林相是否整齐、造林地块是否落地上图、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是否达标、苗木生长状况是否良好、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是否完成、城市园林绿化和乡村绿化美化是否完成等)。

(8)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草原禁牧、休牧、轮牧是否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是否开展)。

(9)林果业提质增效工程推进情况(年度任务是否完成、资金是否到位、林果田间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10)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治理沙化土地情况、沙区自然植被是否保护)。

(11)林草重大有害生物防控情况(监测、检疫和防治是否落实)。

(12)森林草原防火情况(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是否按预案执行,早期火情处置预案是否制定并切实可行、“防火码”是否运用推广、防火宣传教育是否开展、防火物资是否储备)。

(13)林长制宣传(公示牌是否设立、宣传教育是否开展、宣传信息是否按照信息制度及时报送)。

村级林长巡查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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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任区域网格划分、责任到人。

(2)毁林、草地开垦和乱占林草地。

(3)农田林网化率达标、农田四周有防护林且林相整齐。

(4)完成造林绿化和乡村绿化美化任务。

(5)开展草原禁牧、休牧、轮牧。

(6)林果田间管理标准化。

(7)落实林草重大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

(8)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防火宣传教育。

(9)设立公示牌。

自治区直属国有林管理局

林长巡查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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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建设情况。

(2)林草地用途管制情况(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办理使用林草地手续)。

(3)森林草原督查落实情况(乱砍滥伐林木、非法采摘中草药和各类野生植物、违法违规使用林草地是否依法进行处理)。

(4)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情况(栖息地是否破坏、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贸易活动是否存在)。

(5)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监管草原禁牧、休牧、轮牧是否落实,相关政策宣传是否开展)。

(6)林草重大有害生物防控情况(监测、检疫和防治是否落实)。

(7)森林草原防火情况(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是否按预案执行,早期火情处置预案是否制定并切实可行、“防火码”是否运用推广、防火宣传教育是否开展、防火物资是否储备)。

(8)林长制宣传(公示牌是否设立、宣传教育是否开展、宣传信息是否按照信息制度及时报送)。

自治区直属国有林管理局

各分局林长巡查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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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建设情况。

(2)责任区域网格划分、责任到人。

(3)乱砍滥伐林木、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情况。

(4)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5)禁止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滥挖滥采野生植物。

(6)责任区草原禁牧、休牧、轮牧监管情况。

(7)责任区毁坏草地、乱占草地监管情况。

(8)天然林保护修复情况。

(9)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防治落实情况。

(10)森林草原防火情况(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是否按预案执行,早期火情处置预案是否制定并切实可行、“防火码”是否运用推广、防火宣传教育是否开展、防火物资是否储备)。

(11)设立公示牌、开展宣传教育、及时报送宣传信息。

林长公示牌设置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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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县、乡、村四级设立公示牌,内容预留本级和上级两级林长公示信息。地、县、乡三级在主要交通路口或森林、草原等资源优势区域设立1块公示牌,村级林长公示牌根据森林、草原等资源分布情况,在资源区主要交通路口设立1块公示牌。

自治区直属国有林管理局及分局两级设立公示牌,内容预留本级和上级两级林长公示信息。自治区直属国有林管理局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或森林、草原等资源优势区域设立1块公示牌。各分局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设立1块公示牌,并在所辖区域主要沟口、管护所或森林、草原等资源优势区域,结合实际设立公示牌。

林长公示牌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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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牌正面和背面内容,根据各地少数民族聚居情况,使用双语。

(1)正面。林长公示牌正面内容包括:两级林长姓名及职务、监督电话(座机)、责任区域、责任区面积、区域代码、资源概况、示意图等17项内容。

(2)背面。使用标语,三条供选择。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 让大美新疆 天更蓝 山更绿 水更清”。二是“全面推行林长制 践行生态文明思想”。三是“全面推行林长制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林长公示牌的材质及规格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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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质。林长公示牌框架应使用坚固耐用、适合户外、不易变形变质的镀锌方管(过塑)或木质(防腐处理)材料制作。外框架规格不小于100mm×100mm×7mm(长×宽×壁厚),颜色统一为枣红色。

(2)规格。主板参考标准尺寸(长×宽为2.4m×1.2m,离地高度均为0.8m),根据内容量可同比例放大或缩小。

(3)配色及字体。主板背景颜色采用深绿色。标题采用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采用宋体,数字和字母采用Times New Roman。内容部分的字迹要清晰、颜色醒目,与周围景观协调。

林长公示牌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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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牌设置点位、制作、安装和管护由各级林长制办公室自行确定,在设置前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接,按照非公路标志牌设置相关规定设立。林长公示牌内容可采用喷绘粘贴、喷涂等方式制作,便于更新,做到安全、简明、实用、醒目、美观。

(2)公示牌信息要素要保持准确和完整,若因林长调整、电话或其他公示信息发生变动、版面损坏的,由公示牌管护单位负责及时更新。

(3)各级公示牌统一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座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投诉举报应及时登记、交办、跟踪、反馈。

(4)各地应建立林长公示牌档案台账,内容包括公示牌的位置、编号、公示内容、管护单位、实景照片等。

林长制对各地的改变(林长制知识速览)(3)

地级林长公示牌参考样式(正面)

林长制对各地的改变(林长制知识速览)(4)

县级林长公示牌参考样式(正面)

林长制对各地的改变(林长制知识速览)(5)

乡级林长公示牌参考样式(正面)

林长制对各地的改变(林长制知识速览)(6)

村级林长公示牌参考样式(正面)

林长制对各地的改变(林长制知识速览)(7)

自治区直属国有林管理局公示牌参考样式(正面)

林长制对各地的改变(林长制知识速览)(8)

自治区直属国有林管理局XX分局公示牌参考样式(正面)

林长制对各地的改变(林长制知识速览)(9)

林长公示牌参考样式一(背面)

林长制对各地的改变(林长制知识速览)(10)

林长公示牌参考样式二(背面)

林长制对各地的改变(林长制知识速览)(11)

林长公示牌参考样式三(背面)

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来源:自治区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林长制对各地的改变(林长制知识速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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