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有源,故其流不穷;木有根,故其生不穷。”从古至今,一国得以长治久安,均要先以百姓民生为根本。作为基层消保机构的工作人员,我们的工作贴近于百姓,服务于百姓,更获荣于百姓。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你、我、他,我们都是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一名消保机构工作人员,每天为消费者解决消费时与店商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就是我们的工作日常。在工作中时刻本着“群众第⼀位,效率第二位,咨询多方位,办事全到位。”的宗旨,尽量将事情处理的公平公正。

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1)

  随着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及维权意识大大增强,我们每日所接手的案子也在日益增多。12315不仅仅只是一串数字,一个电话,更是一份责任,一杆摆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秤,我们不会偏袒任何一方!

  记得有一次接到消费者投诉电话称在麻辣烫里吃到了一根头发,发现后当即告诉商家,商家给出的解决方案消费者不满意,便拨打了投诉电话。接到报案后我们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了解消费者诉求,消费者要求赔偿1000元,但商家认为不合理便拒绝,消费者继续无理取闹,看到此种情形,我们当即制止并告知法律规定,依法此类情况应以本餐十倍金额进行赔付。在了解法律规定后,双方达成共识顺利和解。此次调解,既让消费者清楚了凡事都要依法处理,不是随心所欲,更让商家清楚了将食品卫生抓严抓细的重要性。依法做事从不是偏袒任何一方,而是尽我们所能做到最大限度的公平公正!

  近年来,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股共接受咨询508次,受理、处理消费者各类投诉举报共871起,处理率达9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大约113万元。投诉举报立案查处共87起,罚没金额共计560262元。

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2)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为认真落实两项制度。加强自我约束,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重要使命,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股以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积极研究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方式的变化规律,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费维权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市场监督、服务民生的职责始终在路上,在为消费者服务时,要把他们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去做,作为消保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我们时刻秉持凝心聚力,履职尽责的态度,努力做好市场安全底线的“守护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来源:财会信报

责任编辑: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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