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 新闻讯 “猫传腹”是指由猫传染性腹膜炎病毒引起的死亡率极高的慢性传染病。去年5月,杭州钱塘新区姜女士家的宠物猫“格格”就得了猫传腹病。
为了治好“格格”的病,姜女士不惜花2万多元让医生代购进口药,可在“格格”痊愈后不久,姜女士将这家宠物医院告上了法庭。
近日,该案在杭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判了。
2020年5月,姜女士的猫出现不适,遂前往某宠物医院就诊,医院的朱医生诊断猫咪患了“猫传腹”。
在姜女士明确表示治疗意愿后,朱医生告诉她,他可以帮忙购买一款名为“GS441”的药物治疗猫咪。
随后,姜女士通过多次转账的方式支付朱医生21000元,朱医生于网上购买该药物治疗“格格”,但在使用完该药物后,猫咪的病情并未立即好转。这时,姜女士要求使用其他药物继续进行治疗,猫咪最终痊愈。
事后,姜女士感觉自己被骗了,认为这21000元花得不值,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宠物医院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姜女士与宠物医院之间系服务合同关系。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在该案件中,姜女士不能证明注射“GS441”的药物对治疗“猫传腹”没有效果,也不能证明该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但是,宠物医院的朱医生给姜女士的猫看诊后,私自介绍并代为购买药品的行为,存在私自介绍并代购高价药物的不规范执业行为,其行为违反了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公平原则,构成瑕疵履行,其所属的医疗机构应当为此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鉴于医院此后已采取补救措施,且猫最终已痊愈,结合当事人过错、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等,酌情确定该宠物医院赔偿姜女士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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