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39年前,也就是1983年,早已是婚姻自由的年代,按理来说不论男女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选择配偶。然而当年出生在江苏淮安的小芳却没有这份自由。

农村小伙娶亲前先上坟向妈妈哭诉(农村一对夫妇为给儿子娶媳妇)(1)

父母眼中只有儿子

小芳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家中还有一个哥哥,当时不少农村还存在着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小芳的父母也不例外,父母无尽的溺爱养成了兄长好吃懒做、偷奸耍滑的性格。

在农村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男人,家庭也不能帮衬着出娶媳妇的彩礼,多半是娶不到老婆的。

农村小伙娶亲前先上坟向妈妈哭诉(农村一对夫妇为给儿子娶媳妇)(2)

相较于对兄长的溺爱,父母对小芳不仅毫不关心,家中的农活也主要是小芳在料理,即便勤劳无比,做到了任劳任怨,女儿对家庭的付出,在这对父母心里也是一文不值。原本小芳学习优异,但是家中却早早要她辍学了。

因为他们打心底里认为,女儿再好以后也是别人家的人,是赔钱货,只有儿子才能传宗接代。

农村小伙娶亲前先上坟向妈妈哭诉(农村一对夫妇为给儿子娶媳妇)(3)

抱着这样的想法,小芳的父母对儿子的婚事越来越焦急,最后居然把主意打到了自己亲生女儿身上。

荒唐的换婚

80年代,小芳生活的农村,这样的父母不在少数,养歪的儿子也很多见。

父母为兄长的婚事急得焦头烂额的时候,邻村的龙家给送来了一个好消息,他们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小芳哥哥,也不要彩礼。

农村小伙娶亲前先上坟向妈妈哭诉(农村一对夫妇为给儿子娶媳妇)(4)

天下岂有这等好事?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农村有句俗语: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小芳的哥哥一身毛病,和勤劳老实四个字半点不沾边,正常人家怎么会愿意把女儿嫁给这样的人受苦。

龙家人脑子也不傻,他们不要彩礼,但是提出了一个条件,自己女儿嫁给小芳兄长的同时,也需要小芳嫁给他们的儿子龙某祥。

原来龙家的情况和小芳家一样,养的儿子三十好几了,好吃懒做,整日无所事事,也是名声在外,讨不到媳妇。

农村小伙娶亲前先上坟向妈妈哭诉(农村一对夫妇为给儿子娶媳妇)(5)

龙家人想给亲生儿子讨媳妇抱孙子,就想到了用自己女儿换亲的主意。

两家人面临着同样的难题,可谓是一拍即合。

当年才十五岁的小芳知道这件事之后,如同遭受晴天霹雳一般,哭着闹着不肯答应,想到自己要嫁给一个三十多岁的光棍,这辈子算是完了。

可是父母眼中只有娶不到老婆的儿子,没有受尽委屈的女儿,十五还是二十五在他们眼中都没有区别,好不容易遇到的机会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农村小伙娶亲前先上坟向妈妈哭诉(农村一对夫妇为给儿子娶媳妇)(6)

十五岁正是读书的年纪,小芳却要面临嫁人。事实上根据《婚姻法》,小芳家没有到结婚的法定年龄,可是她本来就没上过几年学,当地很多人又是论虚数,加上农村相对封闭,她自己当时也不懂婚姻法。

就这样在父母的逼迫下,小芳从一个苦海跳进了另一个苦海。1983年10月,在村里摆了几桌酒席,小芳和龙某祥就成了夫妻。

草草了事的婚姻

这场婚姻,小芳虽然是当事人,但是由始至终都没有一个人问过她的意愿,这么荒唐的事情却这样真实地发生了。

农村小伙娶亲前先上坟向妈妈哭诉(农村一对夫妇为给儿子娶媳妇)(7)

十五岁的小芳嫁给了大自己十五岁的龙某祥,巨大的年龄鸿沟让两人难以沟通,加上龙家人娶小芳就是为了香火,应有的尊重也没有,两人生活了数年,也没有产生感情。

可以说这场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悲剧,仅过了一年,小芳就生下了一个男孩。

在龙家,小芳尽到了一个做母亲的本分,把孩子养到十六岁之后,她决定离开这个不属于自己的家,进城务工,多赚点钱,为以后的生活做点准备。

农村小伙娶亲前先上坟向妈妈哭诉(农村一对夫妇为给儿子娶媳妇)(8)

开始新生活

心中有了打算之后,小芳坐上了去往常州的火车。到了常州之后,她不仅找到了工作,还遇到了生命中第二个男人,于某。

于某也在工地上班,比小芳年长一点,看她独自一人,也实属不易,经常会给予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一来二去,两人逐渐熟络起来,小芳也将自己的经历如实相告,于某知道之后,十分同情她的遭遇,帮助也越来越多。

农村小伙娶亲前先上坟向妈妈哭诉(农村一对夫妇为给儿子娶媳妇)(9)

两人相互生出了好感,自然而然走在一起。之后有了一个孩子,一切生活了十八年,如果说前一段婚姻生活是度日如年,那么后一段婚姻生活对于小芳来说每一天都甘之如饴。

十多年来,即便老家还有自己的一个儿子,但那里更多的是不好的回忆,所以,她从来没有回去看过一眼。

然而,一场意外打破了小芳平静的生活。2018年,她生了一场大病,看病的钱对于她们一家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所以必须要报销,但是她的户口还在龙家。

农村小伙娶亲前先上坟向妈妈哭诉(农村一对夫妇为给儿子娶媳妇)(10)

重返故土

为了解决报销问题,小芳只有重返故土,回到了龙家,这个时候她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于某作伴。

龙某祥见妻子身边还有一个男人,怒不可遏,指着小芳的鼻子大骂。小芳决定和这段不堪的往事做一个彻底的了解。

当时的龙某祥已经年过六旬,却不肯轻易罢休,他要以重婚罪将小芳告上法庭。

农村小伙娶亲前先上坟向妈妈哭诉(农村一对夫妇为给儿子娶媳妇)(11)

小芳最开始嫁给龙某祥并不是自愿的,可以申请撤销婚姻,但是需要在形成婚姻内一年内提出,但是当年她缺乏法律意识没有提出申请。

根据事实,她在婚后一直处于受龙家人控制状态,不方便申请。就应该从她离开龙家后开始计算一年,但是她之后和于某生活在一起十余年,也没有申请,早过了一年诉讼时效。

她和于某以夫妻关系生活在一起十余年还有了孩子,属于事实婚姻。龙某祥如果以这个罪名起诉,是有可能胜诉的。

农村小伙娶亲前先上坟向妈妈哭诉(农村一对夫妇为给儿子娶媳妇)(12)

如果重婚罪成立,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应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考虑到情况特殊,法院建议双方和解。这时候小芳的大儿子站了出来,他在龙家见证了母亲的辛劳,不愿意看到父母对簿公堂,两边协调,最终双方讲和。

这场悲剧婚姻终于迎来了大结局。

结语

婚姻应给给对方更好的生活,人生漫长,需要一个人陪着走过余生时光。然而一场违背本心的婚姻注定只能以悲剧收场。小芳是不幸的,如果她能掌握一些法律知识,或许就能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早日结束痛苦。她也是幸运的,最终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了一个自己喜欢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