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不更方,是中医临床经常要用的一个基本原则。
意思是,方子有效了,一般就不变更调整了,继续喝,喝到病情发生本质上有变化为止。
但是,如果服了有效的方子,不分析病情是否有变化,无限度地盲目使用,可能反而会误事。
那么,什么情况下才能效不更方?遇秋认为,应该要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患者服药后,部分症状改善,有的症状消失,而疾病病因、病机的实质没有改变。
比如病人服用肾气丸之后,尿频由一晚上5次减到3次,说明病因、病机还没有改变,不需要调整方,继续服药即可。
第二,次要症状改善或消失,而主要症状无明显好转。
比如病人服用肾气丸之后,腰痛减轻,尿频减少,但是依然尿频、阳痿、早泄,这时不需要调方,继续服药即可。
第三,疾病的病因病机、病症均有改善,部分症状消失,而未能达到痊愈。
比如病人服用肾气丸之后,各种症状都有改善,继续服药即可。
但是,有时效要更方。
有效了还要调方,是因为病情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必须要调方。
比如一个病人,咳嗽咽痛黄痰便秘,用了麻杏甘石汤合大承气汤,喝了3剂之后,咽痛黄痰便秘消失,只剩下咳嗽了,舌苔不黄,这时就必须要调方了,要不反而会造成另外的病症。
所以,临床看病,不能什么病都开十天半月的药。一般新起的病,开5剂就是极限了,因为病情变化快。而慢性病,可以开久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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